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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

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是發生於2001年1月的公害事件,污染範圍位於臺灣墾丁國家公園境內的龍坑生態保護區。該事件為保護區的生態帶來浩劫。2003年,環保署挪威法院提出賠償訴訟,成為臺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污事件[1]

發生 编辑

2001年1月14日,希臘籍三萬五千噸貨輪阿瑪斯號Αμοργός)滿載礦砂,由印度駛往中國大陸,行經台灣南部海域時,阿瑪斯號失去動力。漂流12小時後,當晚20時左右,在墾丁海域擱淺。台灣交通部國軍搜救中心接報後,立即展開救援行動,於23時將船上25名船員全數救出。1月15日,花蓮港務局成立災害處理中心,準備防止漏油的相關措施,並要求船東及保險公司儘快出面處理。[2][3]

18日,阿瑪斯號船身出現破裂情形,並開始漏油;環保署立即依2000年10月通過的《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函請花蓮港務局限制所有阿瑪斯號船員出境。[1]

搶救過程 编辑

由於受污染的龍坑生態保護區交通不便,且是珊瑚礁地形,油污遍布礁石及岩縫,加上時值東北季風期,海上風力強勁,導致海象惡劣,海上作業無法進行。到場協助處理的中油公司也因船隻無法接近阿瑪斯號貨輪,而表示無力協助處理。中油無法協助,環保署便函請交通部動員軍方人力和設備協助。但是,軍方船隻仍受限於海象而無法出海,僅能以人力在岸上協助搶救。另一方面,由船東所僱請的救難船,至2月3日總共抽取217.6公噸海上燃油。

2月6日,環保署正式組成跨部會應變小組,協調內政部交通部國防部海巡署農委會屏東縣政府、中油公司等單位,分別進行搶救工作的進度規劃和後續相關事宜。

海岸油污撈除工作進行至2月16日,總計投入近一萬人次,撈除油污達四百六十二公噸。2月17日至3月24日進行油污清除工作,總計動員超過兩萬一千人次,清除油污513公噸。礁岩的除污及清洗工作,在3月25日至5月18日,以高壓水槍方式進行,投入人力接近三萬五千人次,清除油污達549公噸,清理的廢棄物超過三千五百公噸。[2][3]

由船東負責的船上殘油抽取工作,分別在三月和五、六月進行,總計清除148.8公噸油污,至6月12日完成。清除工作未完成之前,屏東縣政府每日對船公司開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的罰單,共計九十八日。

油污清除及殘油抽取工作完成後,交通部於7月2日,在事故現場組成貨船移除小組,進行移除工作,清除船上礦砂,移至水深1000公尺處沉放,沉放工作於10月16日完成。然而,船體殘骸移除工作受限於颱風的連續侵襲而無法進行。[1][4]

污染情況 编辑

在事件發生的龍坑生態保護區,區內軟珊瑚密集生長在礁石表面,沿岸海域海藻生長茂盛,更是各種魚、蝦、蟹、貝覓食生長的主要棲所。因此漏油事件發生,被油污覆蓋的海底生物便很快地死去。原本棲息該地附近的海鳥,羽毛因此沾粘上油污,使其所具有的飛行及保暖功能受到影響,所賴以維生的魚類等生物也都被油污污染,加上海鳥為了打理自己而順毛、啄毛,也間接吃下沾粘於自己身上的原油。同時龍坑也是瀕臨絕種的椰子蟹在台灣最重要的棲息地,因此此次事件也對椰子蟹生態造成重大打擊。總計龍坑地區共有由白沙鼻至坑仔內約3.5公里的海岸遭到污染,其中較為嚴重的約750至900公尺,某些地方的油污更厚達十公分,海岸及海域受污染面積達到20公頃。[2][3]此外,在搶救期間,由於搶救人員隨意地踩踏,對於需要長久時間才能形成的珊瑚礁也產生了嚴重的破壞。[1][5][6][7]

後續 编辑

官員請辭 编辑

在阿瑪斯號漏油事件發生後,各界輿論紛紛批評政府未能及時處理,導致油污的進一步擴大,環保署長林俊義所提出的“人工除污”計畫亦備受抨擊,2月8日便向行政院長張俊雄提出口頭請辭,但獲得慰留。2月底,交通部長葉菊蘭提出書面辭呈,林俊義亦隨即提出書面辭呈,副署長李界木亦隨同請辭。3月初,行政院提出懲處名單,葉菊蘭獲得慰留,林俊義及李界木則准予請辭,林俊義所留下的署長空缺,由郝龍斌接任。[8]

船員留置 编辑

在漏油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阿瑪斯號所有船員均依法遭到限制出境。隨著清除工作及法律程序的進行,大部分船員陸續獲得解除出境限制返回希臘,但希臘籍船長及輪機長兩人的禁令,因未能與船公司就賠償達成共識而遲遲未獲解除。同年7月下旬,船長及輪機長家屬向希臘國會議員及媒體陳情,甚至傳出希臘外交部有意以關閉台灣駐希臘代表處以為報復。8月14日,阿瑪斯號船長及輪機長出境禁令解除;10月,船長獲得不起訴處分。[9]

跨國求償 编辑

在油污清除告一段落之後,環保署委託法律代表彙整各部門支出,總計超過新台幣9300萬元,在經過與船東的協調後,以6133萬達成油污清除部分的賠償協議,在生態賠償部分遲遲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環保署於2003年1月向污染發生地的屏東地方法院提出控告,並同時跨海挪威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賠償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2005年1月挪威法院判決台灣政府勝訴,船東須賠償新台幣953萬元的生態監測費,但同時判決台灣政府必須分攤1687萬的訴訟費用,並駁回所有有關珊瑚復育、漁業復育、觀光及稅收損失的求償,環保署對此大表不滿,遂於2月針對珊瑚復育及觀光損失部分提出上訴。同年年底,環保署有感於握有的證據過於薄弱,恐難獲得勝訴,並考量跨國訴訟曠日費時、所費不貲,因此決定放棄上訴,改採庭外和解。2006年8月10日,環保署與船東就海域生態、公部門損害求償達成和解,和解金約為新台幣3,400萬元,半數將用於生態復育,其餘則支付律師費用。

漁業賠償部分於2004年6月達成協議,阿瑪斯號船東同意賠償漁業損失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元,並於7月交付。其餘包括行政罰900萬、林業損失180萬、船貨移除費用8000萬亦獲得船東同意賠償,總計已獲得賠償新台幣兩億八千萬元。[2][3][9]

屏東地方法院就「阿瑪斯號油污案」所作出的判決 编辑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案件,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四號,於2004年6月30日,由屏東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法官羅心芳作出判決,判決內容主旨為「挪威法院應為實質審理本案最適當之法院。」「本院並無管轄權,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判決內容部份摘錄如下[10]

三、又我國就以外國人(或法人)為當事人之涉外民事訴訟,其裁判管轄權並無法規直接規定,而條約及一般所承認之國際法上的原則亦未確立,於此情形下,基於期待當事人間公平裁判之妥適,應依條理決定,則本院審酌:

  1. 被告Gard及Amorgos在我國境內並無登記之營業所,其餘被告二人在我國境內並無住居所。
  2. 被告Amorgos等三人之請求雖以我國法為本件準據法,然依原告主張依海污法第三十三條被告應就本件事故負賠償責任。然而我國海污法甫於2000年11月1日公布施行,實務上尚未有關於適用海污法第三十三條之案例;再者海污法乃參酌1969年CLC公約立法例制定,故若本案件於我國法院為審理時,應參酌1969CLC公約及相關外國法院判例、國際慣例為解釋,我國並非該公約之簽約國,就公約之審理適用較為生疏,需花費較多的勞費審理此案,勢必壓縮其他案件審理的時間及勞費,不符合中華民國人民之公共利益,參以,所有與本件相關之證據及專業評估報告均係以外文做成,則在本院進行審理本案為証據調查時,尚須耗費時日就前揭報告加以譯文或訊問相關國外鑑定証人時,不能使被告等人之訴訟上權益受到保護,反觀挪威不但自始即為該公約之簽約國,且自1969年起之二十一年間,曾經多次適用該公約於其管轄之相類案件而有相當之經驗,從而考量訴訟之經濟、法庭之便利性、及裁判公平妥適,雖被告Amorgos等三人之請求以行為地法即我國法為準據法,本案仍應以挪威法院進行審理為宜。
  3. 原告已先後向挪威法院及本院起訴,造成同一事件分別繫屬於二個不同國家的法院進行審理,可能造成二國矛盾裁判之結果。
  4. 縱使原告就繫屬本院之訴訟獲得終局之勝訴判決,也無法持之以向挪威法院為強制執行,即不能達到原告進行本訴訟(獲得實際受償)之目的。欲使原告所請求之損害賠償最終能獲得清償,原告應向挪威法院起訴並在挪威法院獲得勝訴判決,方有實益。
  5. 本件挪威法院應為實質審理本案最適當之法院,我國法院均無管轄權,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其他 编辑

  • 2002年,環保署將1月14日訂為“台灣海域受難日”。[1][2][3][11]

類似事件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系統管理者1. . www.epa.gov.tw. 2014-05-05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4) (中文(臺灣)). 
  2. ^ 2.0 2.1 2.2 2.3 2.4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 archive.is. 2012-12-22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2). 
  3. ^ 3.0 3.1 3.2 3.3 3.4 PTS 台灣公共電視,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 ─ 阿瑪斯真相, 2009-04-10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7-04-06) 
  4. ^ ASUS. 海上油污染之緊急運籌模式 -以阿瑪斯號油輪溢油為例 (PDF).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7-03-14]. [永久失效連結]
  5. ^ 內政部營建署. 091301020100G1001 阿瑪斯號貨輪擱淺地區生態資源監測與復舊計畫. www.cpami.gov.tw. 2002-10-21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7-03-15) (中文(臺灣)). 
  6. ^ . www.nsysu.edu.tw.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4) (中文(臺灣)). 
  7. ^ 阿瑪斯貨輪漏油事件-公文書-數位檔管-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archive.is. 2017-03-20 [2017-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0). 
  8. ^ 2001年台灣「十大環境新聞」回顧 四 油污事件 署長下臺. e-info.org.tw.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9-06-13). 
  9. ^ 9.0 9.1 阿瑪斯號跨國求償判決出爐  我方倒賠700多萬. e-info.org.tw.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21-04-11). 
  10.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201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4). 
  11. ^ 阿瑪斯輪漏油事件回顧與意義.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20-10-22). 
  12. ^ 阿瑪斯號事件會再重演嗎(楊磊). 蘋果日報.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7-03-15) (中文(臺灣)). 
  13. ^ 趙悅筑. 阿瑪斯號墨染墾丁珊瑚天堂. 遠見雜誌 - 前進的動力.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7-03-15) (中文(臺灣)). 
  14. ^ TVBS. 毒苯船沉海底 漁民擔憂影響生計│TVBS新聞網. TVBS. [2017-03-20]. (原始内容于2019-06-13). 
  15. ^ TVBS. 漏油損及漁產上億 漁民欲哭無淚│TVBS新聞網. TVBS. [2017-03-20]. (原始内容于2019-06-18). 
  16. ^ 抽出138噸殘油 擱淺耘海號解除漏油危機.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9-06-07). 
  17. ^ 聯合新聞網. 德翔台北貨輪斷裂 242噸油汙恐入海. 聯合新聞網.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9-06-09). 
  18. ^ 聯合新聞網. 德翔輪油污案 影響生態估計至少2年.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9-06-11). 
  19. ^ 聯合新聞網. 聯合/北海岸船難不斷豈無技可施?. 聯合新聞網.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9-06-10). 
  20. ^ 阿瑪斯號事件會再重演嗎. 蘋果日報. 2017-01-14 [2017-03-14]. (原始内容于2017-03-15) (中文(臺灣)).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 海洋與海岸-油污染—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阿瑪斯號| 台灣人權促進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報導 编辑

    紀錄片 编辑

    延伸閱讀 编辑

    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 是發生於2001年1月的公害事件, 污染範圍位於臺灣墾丁國家公園境內的龍坑生態保護區, 該事件為保護區的生態帶來浩劫, 2003年, 環保署向挪威法院提出賠償訴訟, 成為臺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污事件, 目录, 發生, 搶救過程, 污染情況, 後續, 官員請辭, 船員留置, 跨國求償, 屏東地方法院就, 阿瑪斯號油污案, 所作出的判決, 其他, 類似事件,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報導, 紀錄片, 延伸閱讀發生, 编辑2001年1月14日, 希臘籍三萬五千噸貨輪阿瑪斯號, Αμοργ. 阿瑪斯號貨輪油污事件是發生於2001年1月的公害事件 污染範圍位於臺灣墾丁國家公園境內的龍坑生態保護區 該事件為保護區的生態帶來浩劫 2003年 環保署向挪威法院提出賠償訴訟 成為臺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污事件 1 目录 1 發生 2 搶救過程 3 污染情況 4 後續 4 1 官員請辭 4 2 船員留置 4 3 跨國求償 4 4 屏東地方法院就 阿瑪斯號油污案 所作出的判決 4 5 其他 5 類似事件 6 參考資料 7 相關條目 8 外部連結 8 1 報導 8 2 紀錄片 9 延伸閱讀發生 编辑2001年1月14日 希臘籍三萬五千噸貨輪阿瑪斯號 Amorgos 滿載礦砂 由印度駛往中國大陸 行經台灣南部海域時 阿瑪斯號失去動力 漂流12小時後 當晚20時左右 在墾丁海域擱淺 台灣交通部和國軍搜救中心接報後 立即展開救援行動 於23時將船上25名船員全數救出 1月15日 花蓮港務局成立災害處理中心 準備防止漏油的相關措施 並要求船東及保險公司儘快出面處理 2 3 18日 阿瑪斯號船身出現破裂情形 並開始漏油 環保署立即依2000年10月通過的 海洋污染防治法 規定 函請花蓮港務局限制所有阿瑪斯號船員出境 1 搶救過程 编辑由於受污染的龍坑生態保護區交通不便 且是珊瑚礁地形 油污遍布礁石及岩縫 加上時值東北季風期 海上風力強勁 導致海象惡劣 海上作業無法進行 到場協助處理的中油公司也因船隻無法接近阿瑪斯號貨輪 而表示無力協助處理 中油無法協助 環保署便函請交通部動員軍方人力和設備協助 但是 軍方船隻仍受限於海象而無法出海 僅能以人力在岸上協助搶救 另一方面 由船東所僱請的救難船 至2月3日總共抽取217 6公噸海上燃油 2月6日 環保署正式組成跨部會應變小組 協調內政部 交通部 國防部 海巡署 農委會 屏東縣政府 中油公司等單位 分別進行搶救工作的進度規劃和後續相關事宜 海岸油污撈除工作進行至2月16日 總計投入近一萬人次 撈除油污達四百六十二公噸 2月17日至3月24日進行油污清除工作 總計動員超過兩萬一千人次 清除油污513公噸 礁岩的除污及清洗工作 在3月25日至5月18日 以高壓水槍方式進行 投入人力接近三萬五千人次 清除油污達549公噸 清理的廢棄物超過三千五百公噸 2 3 由船東負責的船上殘油抽取工作 分別在三月和五 六月進行 總計清除148 8公噸油污 至6月12日完成 清除工作未完成之前 屏東縣政府每日對船公司開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的罰單 共計九十八日 油污清除及殘油抽取工作完成後 交通部於7月2日 在事故現場組成貨船移除小組 進行移除工作 清除船上礦砂 移至水深1000公尺處沉放 沉放工作於10月16日完成 然而 船體殘骸移除工作受限於颱風的連續侵襲而無法進行 1 4 污染情況 编辑在事件發生的龍坑生態保護區 區內軟珊瑚密集生長在礁石表面 沿岸海域海藻生長茂盛 更是各種魚 蝦 蟹 貝覓食生長的主要棲所 因此漏油事件發生 被油污覆蓋的海底生物便很快地死去 原本棲息該地附近的海鳥 羽毛因此沾粘上油污 使其所具有的飛行及保暖功能受到影響 所賴以維生的魚類等生物也都被油污污染 加上海鳥為了打理自己而順毛 啄毛 也間接吃下沾粘於自己身上的原油 同時龍坑也是瀕臨絕種的椰子蟹在台灣最重要的棲息地 因此此次事件也對椰子蟹生態造成重大打擊 總計龍坑地區共有由白沙鼻至坑仔內約3 5公里的海岸遭到污染 其中較為嚴重的約750至900公尺 某些地方的油污更厚達十公分 海岸及海域受污染面積達到20公頃 2 3 此外 在搶救期間 由於搶救人員隨意地踩踏 對於需要長久時間才能形成的珊瑚礁也產生了嚴重的破壞 1 5 6 7 後續 编辑官員請辭 编辑 在阿瑪斯號漏油事件發生後 各界輿論紛紛批評政府未能及時處理 導致油污的進一步擴大 環保署長林俊義所提出的 人工除污 計畫亦備受抨擊 2月8日便向行政院長張俊雄提出口頭請辭 但獲得慰留 2月底 交通部長葉菊蘭提出書面辭呈 林俊義亦隨即提出書面辭呈 副署長李界木亦隨同請辭 3月初 行政院提出懲處名單 葉菊蘭獲得慰留 林俊義及李界木則准予請辭 林俊義所留下的署長空缺 由郝龍斌接任 8 船員留置 编辑 在漏油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 阿瑪斯號所有船員均依法遭到限制出境 隨著清除工作及法律程序的進行 大部分船員陸續獲得解除出境限制返回希臘 但希臘籍船長及輪機長兩人的禁令 因未能與船公司就賠償達成共識而遲遲未獲解除 同年7月下旬 船長及輪機長家屬向希臘國會議員及媒體陳情 甚至傳出希臘外交部有意以關閉台灣駐希臘代表處以為報復 8月14日 阿瑪斯號船長及輪機長出境禁令解除 10月 船長獲得不起訴處分 9 跨國求償 编辑 在油污清除告一段落之後 環保署委託法律代表彙整各部門支出 總計超過新台幣9300萬元 在經過與船東的協調後 以6133萬達成油污清除部分的賠償協議 在生態賠償部分遲遲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 環保署於2003年1月向污染發生地的屏東地方法院提出控告 並同時跨海挪威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賠償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 2005年1月挪威法院判決台灣政府勝訴 船東須賠償新台幣953萬元的生態監測費 但同時判決台灣政府必須分攤1687萬的訴訟費用 並駁回所有有關珊瑚復育 漁業復育 觀光及稅收損失的求償 環保署對此大表不滿 遂於2月針對珊瑚復育及觀光損失部分提出上訴 同年年底 環保署有感於握有的證據過於薄弱 恐難獲得勝訴 並考量跨國訴訟曠日費時 所費不貲 因此決定放棄上訴 改採庭外和解 2006年8月10日 環保署與船東就海域生態 公部門損害求償達成和解 和解金約為新台幣3 400萬元 半數將用於生態復育 其餘則支付律師費用 漁業賠償部分於2004年6月達成協議 阿瑪斯號船東同意賠償漁業損失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元 並於7月交付 其餘包括行政罰900萬 林業損失180萬 船貨移除費用8000萬亦獲得船東同意賠償 總計已獲得賠償新台幣兩億八千萬元 2 3 9 屏東地方法院就 阿瑪斯號油污案 所作出的判決 编辑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案件 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四號 於2004年6月30日 由屏東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法官羅心芳作出判決 判決內容主旨為 挪威法院應為實質審理本案最適當之法院 本院並無管轄權 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判決內容部份摘錄如下 10 三 又我國就以外國人 或法人 為當事人之涉外民事訴訟 其裁判管轄權並無法規直接規定 而條約及一般所承認之國際法上的原則亦未確立 於此情形下 基於期待當事人間公平裁判之妥適 應依條理決定 則本院審酌 被告Gard及Amorgos在我國境內並無登記之營業所 其餘被告二人在我國境內並無住居所 被告Amorgos等三人之請求雖以我國法為本件準據法 然依原告主張依海污法第三十三條被告應就本件事故負賠償責任 然而我國海污法甫於2000年11月1日公布施行 實務上尚未有關於適用海污法第三十三條之案例 再者海污法乃參酌1969年CLC公約立法例制定 故若本案件於我國法院為審理時 應參酌1969CLC公約及相關外國法院判例 國際慣例為解釋 我國並非該公約之簽約國 就公約之審理適用較為生疏 需花費較多的勞費審理此案 勢必壓縮其他案件審理的時間及勞費 不符合中華民國人民之公共利益 參以 所有與本件相關之證據及專業評估報告均係以外文做成 則在本院進行審理本案為証據調查時 尚須耗費時日就前揭報告加以譯文或訊問相關國外鑑定証人時 不能使被告等人之訴訟上權益受到保護 反觀挪威不但自始即為該公約之簽約國 且自1969年起之二十一年間 曾經多次適用該公約於其管轄之相類案件而有相當之經驗 從而考量訴訟之經濟 法庭之便利性 及裁判公平妥適 雖被告Amorgos等三人之請求以行為地法即我國法為準據法 本案仍應以挪威法院進行審理為宜 原告已先後向挪威法院及本院起訴 造成同一事件分別繫屬於二個不同國家的法院進行審理 可能造成二國矛盾裁判之結果 縱使原告就繫屬本院之訴訟獲得終局之勝訴判決 也無法持之以向挪威法院為強制執行 即不能達到原告進行本訴訟 獲得實際受償 之目的 欲使原告所請求之損害賠償最終能獲得清償 原告應向挪威法院起訴並在挪威法院獲得勝訴判決 方有實益 本件挪威法院應為實質審理本案最適當之法院 我國法院均無管轄權 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 其他 编辑 2002年 環保署將1月14日訂為 台灣海域受難日 1 2 3 11 類似事件 编辑1977年 布拉格油輪溢油事件 12 13 2005年 南韓籍貨輪翻覆沉沒新竹外海 船上化學物品疑似外洩 14 2006年12月25日 馬爾他籍貨輪吉尼號在宜蘭外海發生漏油事件 15 2008年 巴拿馬籍貨輪晨曦號因擱淺船艙破裂導致燃油外洩 2016年2月 紐埃籍客貨輪耘海號擱淺在澎湖北海小白沙嶼 當地海面飄出油汙 16 2016年3月 臺灣籍貨輪德翔台北號在石門外海擱淺溢油 並因惡劣氣候延遲搶救作業導致油污遍及周遭海域 17 18 19 20 參考資料 编辑 1 0 1 1 1 2 1 3 1 4 系統管理者1 台灣海域受難日 阿瑪斯號一週年記者會新聞稿 www epa gov tw 2014 05 05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3 14 中文 臺灣 2 0 2 1 2 2 2 3 2 4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 archive is 2012 12 22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 12 22 3 0 3 1 3 2 3 3 3 4 PTS 台灣公共電視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 阿瑪斯真相 2009 04 10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4 06 ASUS 海上油污染之緊急運籌模式 以阿瑪斯號油輪溢油為例 PDF webcache googleusercontent com 2017 03 14 永久失效連結 內政部營建署 091301020100G1001 阿瑪斯號貨輪擱淺地區生態資源監測與復舊計畫 www cpami gov tw 2002 10 21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3 15 中文 臺灣 阿瑪斯號殘骸 續危害龍坑海域 擱淺屆兩年 生態災難蔓延近兩萬平方公尺 超級大暗礁 裂解船體威脅行船安全 造成無數潮間帶生物死亡 中國時報 國立中山大學National Sun Yat sen University www nsysu edu tw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3 14 中文 臺灣 阿瑪斯貨輪漏油事件 公文書 數位檔管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archive is 2017 03 20 2017 03 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3 20 2001年台灣 十大環境新聞 回顧 四 油污事件 署長下臺 e info org tw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6 13 9 0 9 1 阿瑪斯號跨國求償判決出爐 我方倒賠700多萬 e info org tw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4 1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017 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7 24 阿瑪斯輪漏油事件回顧與意義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0 22 阿瑪斯號事件會再重演嗎 楊磊 蘋果日報 2017 03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3 15 中文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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