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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僧施

郗僧施(?—412年),字惠脫高平郡金鄉縣人。郗超從弟郗儉之子,郗超無子,以郗僧施為嗣。

郗僧施继承爵位,南昌公。弱冠时,与王綏桓胤齐名。累居要职,后做宣城内史,入补丹杨尹。刘毅镇守江陵的时候,郗僧施为南蛮校尉、假节。此时刘裕怀疑刘毅有二心,假诏赐死刘毅,并派兵诛之。义熙八年(412年),刘毅兵败自杀,郗僧施同被诛,爵位也被废[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晉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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