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蘭陵公主 (北魏)

兰陵公主,北魏孝文帝次女,北魏宣武帝之二姐[1],母不详。宣武帝时进封兰陵长公主,嫁给刘昶的孙子刘辉

兰陵公主
北魏公主
封爵公主
封號兰陵公主,兰陵长公主
親屬
父親孝文帝

刘昶是逃难投到北魏的刘宋宗室,嫡子刘承绪早亡,刘承承两个儿子刘文远、刘辉都是豪放不受拘束,刘昶深感忧虑,衡量之后觉得刘辉稍好一点,便立他为继承人。刘辉尚公主后终于不服管束,偷偷和一名婢女私通并使其怀孕。兰陵公主发现后竟殘忍将此婢女剖腹刳胎,填以泥草,又将胎儿肢解,命令刘辉观看。刘辉大受刺激,疏薄了兰陵公主。公主十分恼火,在元怿的主持下,公主和刘辉离婚,刘辉的爵位被削除[2][3]

一年之后,在高阳王元雍等的劝解调和下,两人复婚。蘭陵公主正在怀孕的时候,旧习难改的刘辉又和河陰縣民張智壽之妹张容妃、陳慶和之妹陈慧猛两个民间妇人有了奸情,在彭城公主的煽动下,兰陵公主再次和刘辉大闹。刘辉将兰陵公主推下床去,连打带踢,结果蘭陵公主流产了,刘辉畏罪逃跑。

刘辉的两个姘妇及其家眷被捕入狱,尚未捉拿到的刘辉被缺席判为极刑,两个姘妇受髡笞罚为奴婢,两妇的兄弟以“知奸不报”、“招引刘辉”被充军。兰陵公主竟因流产致死,一屍兩命。刘辉被捉拿归案等待执行的时候,却赶上了灵太后元叉软禁,元怿被杀,于是得到大赦,后来官复原职,不久也去世。

參考文獻 编辑

  1. ^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劉昶》:刘辉,字重昌,并皆疏狂,刘昶深虑不能守其爵封。然辉犹小,未多罪过,乃以为世子,袭封。正始初,尚兰陵长公主,世宗第二姊也。
  2. ^ 《魏书·卷一百一十一·刑罚志七第十六》:神龟中,兰陵公主驸马都尉刘辉,坐与河阴县民张智寿妹容妃、陈庆和妹慧猛,奸乱耽惑,殴主伤胎。辉惧罪逃亡。门下处奏:“各入死刑,智寿、庆和并以知情不加防限,处以流坐。”诏曰:“容妃、慧猛恕死,髡鞭付宫,余如奏。”尚书三公郎中崔纂执曰:“伏见旨募若获刘辉者,职人赏二阶,白民听出身进一阶,冢役免役,奴婢为良。案辉无叛逆之罪,赏同反人刘宣明之格。又寻门下处奏,以‘容妃、慧猛与辉私奸,两情耽惑,令辉挟忿,殴主伤胎。虽律无正条,罪合极法,并处入死。其智寿等二家,配敦煌为兵’。天慈广被,不即依决,虽恕其命,窃谓未可。夫律令,高皇帝所以治天下,不为喜怒增减,不由亲疏改易。案斗律:‘祖父母、父母忿怒,以兵刃杀子孙者五岁刑,殴杀者四岁刑,若心有爱憎而故杀者,各加一等。’虽王姬下降,贵殊常妻,然人妇之孕,不得非子。又依永平四年先朝旧格:‘诸刑流及死,皆首罪判定,后决从者。’事必因本以求支,狱若以辉逃避,便应悬处,未有舍其首罪而成其末愆。流死参差,或时未允。门下中禁大臣,职在敷奏。昔邴吉为相,不存斗毙,而问牛喘,岂不以司别故也。案容妃等,罪止于奸私。若擒之秽席,众证分明,即律科处,不越刑坐。何得同宫掖之罪,齐奚官之役。案智寿口诉,妹适司士曹参军罗显贵,已生二女于其夫,则他家之母。礼云妇人不二夫,犹曰不二天。若私门失度,罪在于夫,衅非兄弟。昔魏晋未除五族之刑,有免子戮母之坐。何曾诤之,谓:‘在室之女,从父母之刑;已醮之妇,从夫家之刑。’斯乃不刊之令轨,古今之通议。律,‘期亲相隐’之谓凡罪。况奸私之丑,岂得以同气相证。论刑过其所犯,语情又乖律宪。案律,奸罪无相缘之坐。不可借辉之忿,加兄弟之刑。夫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爵人于朝,与众共之,明不私于天下,无欺于耳目。何得以非正刑书,施行四海。刑名一失,驷马不追。既有诏旨,依即行下,非律之案,理宜更请。”
  3. ^ 《魏书·卷一百一十一·刑罚志七第十六》:尚书元脩义以为:“昔哀姜悖礼于鲁,齐侯取而杀之,春秋所讥。又夏姬罪滥于陈国,但责征舒,而不非父母。明妇人外成,犯礼之愆,无关本属。况出适之妹,衅及兄弟乎?”右仆射游肇奏言:“臣等谬参枢辖,献替是司,门下出纳,谟明常则。至于无良犯法,职有司存,劾罪结案,本非其事。容妃等奸状,罪止于刑,并处极法,准律未当。出适之女,坐及其兄,推据典宪,理实为猛。又辉虽逃刑,罪非孥戮,募同大逆,亦谓加重。乖律之案,理宜陈请。乞付有司,重更详议。”诏曰:“辉悖法乱理,罪不可纵。厚赏悬募,必望擒获。容妃、慧猛与辉私乱,因此耽惑,主致非常。此而不诛,将何惩肃!且已醮之女,不应坐及昆弟,但智寿、庆和知妹奸情,初不防御,招引刘辉,共成淫丑,败风秽化,理深其罚,特敕门下结狱,不拘恒司,岂得一同常例,以为通准。且古有诏狱,宁复一归大理。而尚书治本,纳言所属。弗究悖理之浅深,不详损化之多少,违彼义途,苟存执宪,殊乖任寄,深合罪责。崔纂可免郎,都坐尚书,悉夺禄一时。”

蘭陵公主, 北魏,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9月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兰陵公主, 北魏孝文帝次女, 北魏宣武帝之二姐, 母不详, 宣武帝时进封兰陵长公主, 嫁给刘昶的孙子刘辉, 兰陵公主北魏公主姓元封爵公主封號兰陵公主, 兰陵长公主親屬父親孝文帝刘昶是逃难投到北魏的刘宋宗室, 嫡子刘承绪早亡.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9月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蘭陵公主 北魏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兰陵公主 北魏孝文帝次女 北魏宣武帝之二姐 1 母不详 宣武帝时进封兰陵长公主 嫁给刘昶的孙子刘辉 兰陵公主北魏公主姓元封爵公主封號兰陵公主 兰陵长公主親屬父親孝文帝刘昶是逃难投到北魏的刘宋宗室 嫡子刘承绪早亡 刘承承两个儿子刘文远 刘辉都是豪放不受拘束 刘昶深感忧虑 衡量之后觉得刘辉稍好一点 便立他为继承人 刘辉尚公主后终于不服管束 偷偷和一名婢女私通并使其怀孕 兰陵公主发现后竟殘忍将此婢女剖腹刳胎 填以泥草 又将胎儿肢解 命令刘辉观看 刘辉大受刺激 疏薄了兰陵公主 公主十分恼火 在元怿的主持下 公主和刘辉离婚 刘辉的爵位被削除 2 3 一年之后 在高阳王元雍等的劝解调和下 两人复婚 蘭陵公主正在怀孕的时候 旧习难改的刘辉又和河陰縣民張智壽之妹张容妃 陳慶和之妹陈慧猛两个民间妇人有了奸情 在彭城公主的煽动下 兰陵公主再次和刘辉大闹 刘辉将兰陵公主推下床去 连打带踢 结果蘭陵公主流产了 刘辉畏罪逃跑 刘辉的两个姘妇及其家眷被捕入狱 尚未捉拿到的刘辉被缺席判为极刑 两个姘妇受髡笞罚为奴婢 两妇的兄弟以 知奸不报 招引刘辉 被充军 兰陵公主竟因流产致死 一屍兩命 刘辉被捉拿归案等待执行的时候 却赶上了灵太后被元叉软禁 元怿被杀 于是得到大赦 后来官复原职 不久也去世 參考文獻 编辑 魏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劉昶 刘辉 字重昌 并皆疏狂 刘昶深虑不能守其爵封 然辉犹小 未多罪过 乃以为世子 袭封 正始初 尚兰陵长公主 世宗第二姊也 魏书 卷一百一十一 刑罚志七第十六 神龟中 兰陵公主驸马都尉刘辉 坐与河阴县民张智寿妹容妃 陈庆和妹慧猛 奸乱耽惑 殴主伤胎 辉惧罪逃亡 门下处奏 各入死刑 智寿 庆和并以知情不加防限 处以流坐 诏曰 容妃 慧猛恕死 髡鞭付宫 余如奏 尚书三公郎中崔纂执曰 伏见旨募若获刘辉者 职人赏二阶 白民听出身进一阶 冢役免役 奴婢为良 案辉无叛逆之罪 赏同反人刘宣明之格 又寻门下处奏 以 容妃 慧猛与辉私奸 两情耽惑 令辉挟忿 殴主伤胎 虽律无正条 罪合极法 并处入死 其智寿等二家 配敦煌为兵 天慈广被 不即依决 虽恕其命 窃谓未可 夫律令 高皇帝所以治天下 不为喜怒增减 不由亲疏改易 案斗律 祖父母 父母忿怒 以兵刃杀子孙者五岁刑 殴杀者四岁刑 若心有爱憎而故杀者 各加一等 虽王姬下降 贵殊常妻 然人妇之孕 不得非子 又依永平四年先朝旧格 诸刑流及死 皆首罪判定 后决从者 事必因本以求支 狱若以辉逃避 便应悬处 未有舍其首罪而成其末愆 流死参差 或时未允 门下中禁大臣 职在敷奏 昔邴吉为相 不存斗毙 而问牛喘 岂不以司别故也 案容妃等 罪止于奸私 若擒之秽席 众证分明 即律科处 不越刑坐 何得同宫掖之罪 齐奚官之役 案智寿口诉 妹适司士曹参军罗显贵 已生二女于其夫 则他家之母 礼云妇人不二夫 犹曰不二天 若私门失度 罪在于夫 衅非兄弟 昔魏晋未除五族之刑 有免子戮母之坐 何曾诤之 谓 在室之女 从父母之刑 已醮之妇 从夫家之刑 斯乃不刊之令轨 古今之通议 律 期亲相隐 之谓凡罪 况奸私之丑 岂得以同气相证 论刑过其所犯 语情又乖律宪 案律 奸罪无相缘之坐 不可借辉之忿 加兄弟之刑 夫刑人于市 与众弃之 爵人于朝 与众共之 明不私于天下 无欺于耳目 何得以非正刑书 施行四海 刑名一失 驷马不追 既有诏旨 依即行下 非律之案 理宜更请 魏书 卷一百一十一 刑罚志七第十六 尚书元脩义以为 昔哀姜悖礼于鲁 齐侯取而杀之 春秋所讥 又夏姬罪滥于陈国 但责征舒 而不非父母 明妇人外成 犯礼之愆 无关本属 况出适之妹 衅及兄弟乎 右仆射游肇奏言 臣等谬参枢辖 献替是司 门下出纳 谟明常则 至于无良犯法 职有司存 劾罪结案 本非其事 容妃等奸状 罪止于刑 并处极法 准律未当 出适之女 坐及其兄 推据典宪 理实为猛 又辉虽逃刑 罪非孥戮 募同大逆 亦谓加重 乖律之案 理宜陈请 乞付有司 重更详议 诏曰 辉悖法乱理 罪不可纵 厚赏悬募 必望擒获 容妃 慧猛与辉私乱 因此耽惑 主致非常 此而不诛 将何惩肃 且已醮之女 不应坐及昆弟 但智寿 庆和知妹奸情 初不防御 招引刘辉 共成淫丑 败风秽化 理深其罚 特敕门下结狱 不拘恒司 岂得一同常例 以为通准 且古有诏狱 宁复一归大理 而尚书治本 纳言所属 弗究悖理之浅深 不详损化之多少 违彼义途 苟存执宪 殊乖任寄 深合罪责 崔纂可免郎 都坐尚书 悉夺禄一时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蘭陵公主 北魏 amp oldid 6029215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