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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英語: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直譯為《國際法原理》,是美國法學家亨利·惠頓寫的一部國際法著作,於1836年出版。這部著作出版後,被翻譯成西方各國語言;隨後被翻譯成漢語日語,對近代國際法體系有著深遠的影響。

萬國公法
同治三年翻譯版本
原名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作者亨利·惠頓
译者丁韙良
语言英語
主题國際法
發行信息
出版机构Carey, Lea and Blanchard [1]
出版時間1836年
出版地 美國 [1]

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美國駐華公使華若翰蒲安臣的建議下,將這部著作譯成中文,後來得到總理衙門的官員崇厚的支持,於1863年完成。1864年,由京都(京師)崇實館刊行,定中文譯名為《萬國公法》,1865年正月進呈御覽。同年,丁韙良被聘為為同文館教習,本書成為同文館生徒修習的重要課目。[2]恭亲王奕訢称此书与“中国制度原不尽合,但其中亦间有可采之处”,遂令总理衙门拨银500两以助刊印。总理衙门刊印300部,颁发各省督抚备用。 [3]该书首次向中国人介绍了领水理论,清朝官員曾運用成功處理了「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对鼓舞清政府引进西方国际法起了很大作用。 [3][4][5]

《萬國公法》中文譯本出版後,流傳到日本勝海舟對此書大為讚賞。開成所日语開成所江戶幕府開設的洋學研究機構)將其翻刻,最早的日文版是堤殼士志的《萬國公法譯義》和重野安繹《和譯萬國公法》。明治政府設計國家體制時,很大程度上參考了此書。

目錄 编辑

  • 第一卷 釋公法之義,明其本源,題其大旨
    • 第一章 釋義明源
    • 第二章 論邦國自治、自主之權
  • 第二卷 論諸國自然之權
    • 第一章 論其自護、自主之權
    • 第二章 論制定律法之權
    • 第三章 論諸國平行之權
    • 第四章 論各國掌物之權
  • 第三卷 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
    • 第一章 論通使之權
    • 第二章 論商議立約之權
  • 第四卷 論交戰條規
    • 第一章 論戰始
    • 第二章 論敵國交戦之權
    • 第三章 論戰時局外之權
    • 第四章 論和約章程

參見 编辑

腳註 编辑

  1. ^ 1.0 1.1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Google Books. [2010-09-10]. (原始内容于2021-02-10). 
  2. ^ 王爾敏. 總理衙門譯印《萬國公法》以吸取西方外交經驗.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2007-06, (37期) [2023-06-03]. doi:10.6243/BHR.2007.037.119. (原始内容于2020-03-21). 
  3. ^ 3.0 3.1 万国公法.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 
  4. ^ 刘利民. 国际法的传播与晚清领海主权观念的嬗变. 光明日报. 2007年4月13日. 
  5. ^ 何勤华. 《万国公法》与清末国际法 (PDF). 《法学研究》. 2001年, (第5期) [2023-06-03]. (原始内容 (PDF)于2022-12-26). 

外部連結 编辑

萬國公法,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9年2月3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此條目可参照日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若您熟悉来源语言和主题, 请协助参考外语维基百科扩充条目, 请勿直接提交机械翻译, 也不要翻译不可靠, 低品质内容, 依版权协议, 译文需在编辑摘要注明来源, 或于讨论页顶部标记, hre.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9年2月3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萬國公法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此條目可参照日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若您熟悉来源语言和主题 请协助参考外语维基百科扩充条目 请勿直接提交机械翻译 也不要翻译不可靠 低品质内容 依版权协议 译文需在编辑摘要注明来源 或于讨论页顶部标记 a href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html title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Translated page a 标签 此条目的主題是亨利 惠頓於1836年撰寫的一部法學著作 关于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 請見 國際法 萬國公法 英語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直譯為 國際法原理 是美國法學家亨利 惠頓寫的一部國際法著作 於1836年出版 這部著作出版後 被翻譯成西方各國語言 隨後被翻譯成漢語和日語 對近代國際法體系有著深遠的影響 萬國公法同治三年翻譯版本原名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作者亨利 惠頓译者丁韙良语言英語主题國際法發行信息出版机构Carey Lea and Blanchard 1 出版時間1836年出版地美國 1 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在美國駐華公使華若翰 蒲安臣的建議下 將這部著作譯成中文 後來得到總理衙門的官員崇厚的支持 於1863年完成 1864年 由京都 京師 崇實館刊行 定中文譯名為 萬國公法 1865年正月進呈御覽 同年 丁韙良被聘為為同文館教習 本書成為同文館生徒修習的重要課目 2 恭亲王奕訢称此书与 中国制度原不尽合 但其中亦间有可采之处 遂令总理衙门拨银500两以助刊印 总理衙门刊印300部 颁发各省督抚备用 3 该书首次向中国人介绍了领水理论 清朝官員曾運用成功處理了 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 对鼓舞清政府引进西方国际法起了很大作用 3 4 5 萬國公法 中文譯本出版後 流傳到日本 勝海舟對此書大為讚賞 開成所 日语 開成所 江戶幕府開設的洋學研究機構 將其翻刻 最早的日文版是堤殼士志的 萬國公法譯義 和重野安繹 和譯萬國公法 明治政府設計國家體制時 很大程度上參考了此書 目录 1 目錄 2 參見 3 腳註 4 外部連結目錄 编辑第一卷 釋公法之義 明其本源 題其大旨 第一章 釋義明源 第二章 論邦國自治 自主之權第二卷 論諸國自然之權 第一章 論其自護 自主之權 第二章 論制定律法之權 第三章 論諸國平行之權 第四章 論各國掌物之權第三卷 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 第一章 論通使之權 第二章 論商議立約之權第四卷 論交戰條規 第一章 論戰始 第二章 論敵國交戦之權 第三章 論戰時局外之權 第四章 論和約章程參見 编辑1880年丁韙良譯公法會通腳註 编辑 1 0 1 1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Google Books 2010 09 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2 10 王爾敏 總理衙門譯印 萬國公法 以吸取西方外交經驗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2007 06 37期 2023 06 03 doi 10 6243 BHR 2007 037 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3 21 3 0 3 1 万国公法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 刘利民 国际法的传播与晚清领海主权观念的嬗变 光明日报 2007年4月13日 何勤华 万国公法 与清末国际法 PDF 法学研究 2001年 第5期 2023 06 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2 12 26 外部連結 编辑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第6版 載於Google圖書 京都大學附屬圖書館藏 萬國公法 日本開成所翻刻本 4卷 6分冊 一 二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三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四 五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六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萬國公法 amp oldid 7915134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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