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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妃

芳妃(1750年9月24日—1801年8月13日),陳氏,亦作陳佳氏。揚州人民陳廷綸(一說陳延倫[1])之女。初為漢族民籍出身,後為鑲黃旗包衣第一參領第二管領下人[2]乾隆帝

生平 编辑

乾隆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3]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初封明常在。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二日,明常在晉為明貴人。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出外,皇太后等位至海子起鑾,同行后妃有明常在;四月二十八日,明常在晉為明貴人

乾隆四十一年夏旬,隨乾隆帝巡幸熱河的順妃身體有恙,乾隆帝安排明貴人陪同順妃在避暑山莊療養。十月初二日,順妃、明貴人乘車啓程回京,順妃所坐之車「展放寬長」並「安人護視」。回京後,順妃、明貴人搬到儲秀宮居住。同年十月十三日,明貴人吩咐手下的太監王成到家裏看望哥哥。明貴人讓王成向乾隆帝奏聞此事,請求允許她派人去家裏看望哥哥,遭到乾隆帝的嚴厲拒絕。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乾隆帝讓太監常寧傳旨:「養心殿順妃住處給惇嬪,惇嬪住處給順妃。明常在住順妃次間。圓明園容妃住處給惇嬪住,惇嬪住處給容妃。順妃帶明常在住永壽宮。」

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明貴人生辰,代表陳氏已為明貴人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相關部門擬定明貴人晉升為嬪的徽號,乾隆帝在“”三個字裡面選擇了芳字。十月二十二日,內閣奉上諭,貴人陳氏著封為芳嬪。十一月二十日起,芳嬪遷居永和宫[4]。 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行冊封禮。

嘉慶三年四月十五日,太上皇乾隆帝詔晉其為芳妃,十月行晉封禮。

嘉慶六年八月十三日,芳妃逝世。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葬入裕陵妃園寢。

家族 编辑

芳妃家族在乾隆四十三年入旗[5][6],由兩淮鹽政與淮安關監督照管,「妄欲以國戚自居」[2]

  • 母: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二十八日,王成奉旨:「賞明貴人銀二百兩,因伊阿媽阿娘亡故」[7],可知其母在乾隆四十三年亡故。
  • 兄:陳浩,在揚關茶行代客辦理投報稅課,每歲辛工可得百餘金,守分安靜。從無滋事。乾隆帝稱:「想此人必係普福管理鹽政時,薦伊在揚關管事[8]」。
  • 兄:陳濟,披甲人。乾隆四十三年,陳濟來京請求差事,乾隆帝認為他不安分,若驅令回籍,不免招搖生事,便讓內務府大臣酌量將陳濟留京賞給差使,不許在外生事,並且考慮到他的家屬尚在揚州伊岳母處,便讓他的家屬一同留京居住[9]
  • 兄嫂:許氏,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中旬,陳濟留京居住工作後,伊齡阿雇船將許氏送進京,交由內務府總管福隆安處置[2]
  • 侄子:陳文柏,幼丁[2]

冊文 编辑

乾隆帝晉封明貴人為芳嬪冊文

冊文曰、朕惟教德容以率屬。表質椒庭。展功緒而分司。延休柘館。綸言錫慶。翟採增輝。諮爾貴人陳氏、早備內官。夙襄中壺。俯丹墀之雅度。淑慎其身。昭紫室之光儀。柔嘉維則。茲晉封爾為芳嬪。錫之冊命。爾其徽章用荷。計良月以承恩。懿範彌敦。瞻樞星而服職。欽哉。

太上皇帝晉封芳嬪為芳妃冊文:

冊文曰、朕惟內官選德。先綏履福之常。中壼服勤。尤念承恩之久。功既襄於褕釆。寵宜被以綸音。諮爾芳嬪陳氏、秉質柔嘉。持躬溫淑。早傳婉娩。椒庭之禮教維嫻。計厥歲年。蘭殿之職司無斁。茲晉封爾為芳妃。錫之冊印。爾其式膺茂典。副優渥之殊榮。彌表懿徽。昭敬恭於勿替。欽哉。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唐邦治《清皇室四譜》,卷二
  2. ^ 2.0 2.1 2.2 2.3 黃麗君. 乾隆皇帝的民人嬪妃. 新史學. 2020, 31 (3): 71–127. 
  3. ^ 《清宮瓷器檔案》《乾隆五十七年六月一日立壽意磁器》
  4. ^ 《乾隆至嘉慶年添減底檔》: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恭嬪娘娘居承乾宮,芳嬪娘娘住永和宮。每宮每日原有看宮黑炭三斤,煤十斤,俱於二十日止退。記此。
  5. ^ 《內務府奏案》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九日總管內務府《呈為奉旨入旗清單》,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448-047,
  6. ^ 《內務府奏案》乾隆五十八年總管內務府《為鑲黃旗明常在之胞兄入旗清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448-059
  7. ^ 《內廷賞賜例》: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二十八日,王成奉旨 賞明貴人銀二百兩 因伊阿媽 阿娘亡故七月
  8. ^ 《宮中檔奏摺‧ 乾隆朝》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十一日伊齡阿《奏為遵旨查明明貴人之兄陳濟來京其兄陳浩實不知情陳浩在揚 關任事安分從事從無滋事事》,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檔案號:403035774
  9. ^ 《宮中檔》:明貴人之兄陳濟來京,具呈懇求差,看來此人係不安分之人,若驅令回籍,不免招搖生事等語。令內務府大臣酌量將陳濟留京賞給差使安插,不許在外生事,並詢知其家屬現在揚州伊岳母處,伊既已留京,家屬不便仍居原籍。著交伊齡阿即行查明,遇便送京,交福隆安辦理。再據陳濟稱,尚有伊兄在揚關管事。今陳濟來京具呈,伊兄自必與聞,安知不藉此名色在彼多事,亦未可定。朕於宮眷等親屬管束極嚴,從不容其在外滋事。恐伊等不知謹飭,妄欲以國戚自居,則大不可。凡妃嬪之家尚不得稱為戚畹,即實係後族,朕亦不肯稍為假借,況若輩乎?著傳諭伊齡阿,如陳濟之兄在揚尚屬安靜,不妨仍令其在關管事,如有不安本分及藉端生事之處,即退其管關,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不得稍為姑容,致令在外生事。至四十五年朕巡幸江浙,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駕,混行乞恩。又陸常在系蘇州籍貫,其有無親屬人等,亦詳悉查明,嚴加管柬.四十五年南巡時亦不可令其接駕乞恩。一併傳諭舒文照此辦理。

芳妃, 1750年9月24日, 1801年8月13日, 陳氏, 亦作陳佳氏, 揚州人民陳廷綸, 一說陳延倫, 之女, 初為漢族民籍出身, 後為鑲黃旗包衣第一參領第二管領下人, 乾隆帝之妃, 目录, 生平, 家族, 冊文,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乾隆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 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初封明常在, 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明常在晉為明貴人, 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出外, 皇太后等位至海子起鑾, 同行后妃有明常在, 四月二十八日, 明常在晉為明貴人, 乾隆四十一年夏旬, 隨乾隆帝巡幸熱河的順妃身體有. 芳妃 1750年9月24日 1801年8月13日 陳氏 亦作陳佳氏 揚州人民陳廷綸 一說陳延倫 1 之女 初為漢族民籍出身 後為鑲黃旗包衣第一參領第二管領下人 2 乾隆帝之妃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冊文 4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乾隆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 3 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初封明常在 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明常在晉為明貴人 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出外 皇太后等位至海子起鑾 同行后妃有明常在 四月二十八日 明常在晉為明貴人 乾隆四十一年夏旬 隨乾隆帝巡幸熱河的順妃身體有恙 乾隆帝安排明貴人陪同順妃在避暑山莊療養 十月初二日 順妃 明貴人乘車啓程回京 順妃所坐之車 展放寬長 並 安人護視 回京後 順妃 明貴人搬到儲秀宮居住 同年十月十三日 明貴人吩咐手下的太監王成到家裏看望哥哥 明貴人讓王成向乾隆帝奏聞此事 請求允許她派人去家裏看望哥哥 遭到乾隆帝的嚴厲拒絕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初一日 乾隆帝讓太監常寧傳旨 養心殿順妃住處給惇嬪 惇嬪住處給順妃 明常在住順妃次間 圓明園容妃住處給惇嬪住 惇嬪住處給容妃 順妃帶明常在住永壽宮 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明貴人生辰 代表陳氏已為明貴人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 相關部門擬定明貴人晉升為嬪的徽號 乾隆帝在 茂 翊 芳 三個字裡面選擇了芳字 十月二十二日 內閣奉上諭 貴人陳氏著封為芳嬪 十一月二十日起 芳嬪遷居永和宫 4 十二月二十九日 正式行冊封禮 嘉慶三年四月十五日 太上皇乾隆帝詔晉其為芳妃 十月行晉封禮 嘉慶六年八月十三日 芳妃逝世 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葬入裕陵妃園寢 家族 编辑芳妃家族在乾隆四十三年入旗 5 6 由兩淮鹽政與淮安關監督照管 妄欲以國戚自居 2 母 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二十八日 王成奉旨 賞明貴人銀二百兩 因伊阿媽阿娘亡故 7 可知其母在乾隆四十三年亡故 兄 陳浩 在揚關茶行代客辦理投報稅課 每歲辛工可得百餘金 守分安靜 從無滋事 乾隆帝稱 想此人必係普福管理鹽政時 薦伊在揚關管事 8 兄 陳濟 披甲人 乾隆四十三年 陳濟來京請求差事 乾隆帝認為他不安分 若驅令回籍 不免招搖生事 便讓內務府大臣酌量將陳濟留京賞給差使 不許在外生事 並且考慮到他的家屬尚在揚州伊岳母處 便讓他的家屬一同留京居住 9 兄嫂 許氏 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中旬 陳濟留京居住工作後 伊齡阿雇船將許氏送進京 交由內務府總管福隆安處置 2 侄子 陳文柏 幼丁 2 冊文 编辑乾隆帝晉封明貴人為芳嬪冊文 冊文曰 朕惟教德容以率屬 表質椒庭 展功緒而分司 延休柘館 綸言錫慶 翟採增輝 諮爾貴人陳氏 早備內官 夙襄中壺 俯丹墀之雅度 淑慎其身 昭紫室之光儀 柔嘉維則 茲晉封爾為芳嬪 錫之冊命 爾其徽章用荷 計良月以承恩 懿範彌敦 瞻樞星而服職 欽哉 太上皇帝晉封芳嬪為芳妃冊文 冊文曰 朕惟內官選德 先綏履福之常 中壼服勤 尤念承恩之久 功既襄於褕釆 寵宜被以綸音 諮爾芳嬪陳氏 秉質柔嘉 持躬溫淑 早傳婉娩 椒庭之禮教維嫻 計厥歲年 蘭殿之職司無斁 茲晉封爾為芳妃 錫之冊印 爾其式膺茂典 副優渥之殊榮 彌表懿徽 昭敬恭於勿替 欽哉 參考資料 编辑 唐邦治 清皇室四譜 卷二 2 0 2 1 2 2 2 3 黃麗君 乾隆皇帝的民人嬪妃 新史學 2020 31 3 71 127 清宮瓷器檔案 乾隆五十七年六月一日立壽意磁器 乾隆至嘉慶年添減底檔 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 恭嬪娘娘居承乾宮 芳嬪娘娘住永和宮 每宮每日原有看宮黑炭三斤 煤十斤 俱於二十日止退 記此 內務府奏案 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九日總管內務府 呈為奉旨入旗清單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檔案號 05 0448 047 內務府奏案 乾隆五十八年總管內務府 為鑲黃旗明常在之胞兄入旗清冊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檔案號 05 0448 059 內廷賞賜例 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二十八日 王成奉旨 賞明貴人銀二百兩 因伊阿媽 阿娘亡故七月 宮中檔奏摺 乾隆朝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十一日伊齡阿 奏為遵旨查明明貴人之兄陳濟來京其兄陳浩實不知情陳浩在揚 關任事安分從事從無滋事事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檔案號 403035774 宮中檔 明貴人之兄陳濟來京 具呈懇求差 看來此人係不安分之人 若驅令回籍 不免招搖生事等語 令內務府大臣酌量將陳濟留京賞給差使安插 不許在外生事 並詢知其家屬現在揚州伊岳母處 伊既已留京 家屬不便仍居原籍 著交伊齡阿即行查明 遇便送京 交福隆安辦理 再據陳濟稱 尚有伊兄在揚關管事 今陳濟來京具呈 伊兄自必與聞 安知不藉此名色在彼多事 亦未可定 朕於宮眷等親屬管束極嚴 從不容其在外滋事 恐伊等不知謹飭 妄欲以國戚自居 則大不可 凡妃嬪之家尚不得稱為戚畹 即實係後族 朕亦不肯稍為假借 況若輩乎 著傳諭伊齡阿 如陳濟之兄在揚尚屬安靜 不妨仍令其在關管事 如有不安本分及藉端生事之處 即退其管關 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不得稍為姑容 致令在外生事 至四十五年朕巡幸江浙 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駕 混行乞恩 又陸常在系蘇州籍貫 其有無親屬人等 亦詳悉查明 嚴加管柬 四十五年南巡時亦不可令其接駕乞恩 一併傳諭舒文照此辦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芳妃 amp oldid 7570289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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