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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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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係指積欠債務或有賠償義務的債務人,為了逃避責任或保住財產不被強制執行,而毀壞、隱匿、轉移、處分其財產,以阻止他人及執法機關追索或執行的卸責行為,損害債權人的權益。
概述 编辑
通常各國的法律規定,債務只能針對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執行,脫產就是讓自己名下沒有財產,無從清償,來逃避債務履行。
程序 编辑
通常脫產是將財產轉移到其他人的名下,也有一些債務人會以毀壞、隱匿財產的方式達到脫產的目的
後續 编辑
為了防止脫產,社會會要求政府規定從事高危險職業或活動,需具備相關證照,做身分登記與提繳一定額度之保證金,或是強制責任險,法院也有「假扣押」的機制。
手法 编辑
- 變更資產類別,改成不易被查扣的方式
- 透過地下銀行,"偷渡"出境
- 利用人頭,或設立人頭公司供作隱匿資產
- 設法拖延司法機關的偵查追訴行動,爭取脫產及滅證時間
- 只使用掛在其他人名下的財產,自己與其親屬名下不擁有任何財產,來逃避債務。
- 欠債前先脫產,不留紀錄或留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