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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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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會議,又稱使徒會議,或是耶路撒冷大會,大約是公元49年在耶路撒冷召開。在古代大公會議舉行之前的各種會議中,具有獨一無二的地位。它被天主教會與東正教會視為後來大公會議的原型與先趨,而且是基督教倫理的關鍵部分。該會議決定外邦人歸化為基督徒沒有義務遵守大部分的摩西律法,包括關於男性割禮的規則。然而,會議卻保留禁止吃血、帶血的肉和未被適當宰殺的動物肉,禁止通姦和偶像崇拜,有時被稱為「使徒法令」或「耶路撒冷四條禁戒」[1]。
會議概要 编辑
該次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外邦人信教後,加入教會所要遵守的條件。當時有兩派主張:一派以法利賽人為主,要求嚴格遵循摩西律法(當然是已經被祭司與文士過度儀式化的規矩),包含割禮。另外一派,以保羅和巴拿巴為代表,主張摩西律法連猶太人都覺得難以遵守,不必強求外邦人遵循。
與會者包括:
會議結論 编辑
首先,不要求信耶穌的外邦人遵循猶太人的律法[2]。只剩下三項為外邦人必須遵守:
- 不祭拜偶像
- 不可姦淫
- 不吃被勒死的牲畜和血。
其次,派遣代表陪同保羅和巴拿巴去向外邦人說明,以免爭議[3]。
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們,怕保羅和巴拿巴回安提阿之後,仍無法說服堅持實行割禮的人,所以派了比較有聲望的兩個人,猶大與西拉,陪同他們到安提阿,並向會眾說明在耶路撒領會議上的結論。[來源請求]
後續發展 编辑
其後,教會舉行過一連串的地方會議,像安提阿、迦太基、亞歷山大、撒底加(蘇菲婭)、里昂及其他地方,好排解教義的紛爭,和縫補不同的分裂。[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