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哈倫(英語:John Marshall Harlan,1833年6月1日—1911年10月14日),肯塔基州律師。曾於1877年至1911年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最著名的是在種族隔離的案件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他是唯一的異議者,他認為種族隔離在憲法中是不能容忍的,所有公民不應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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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9-12-11 [2009-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14).
司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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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大卫·戴维斯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877–1911 | 繼任者: 馬倫·皮特尼 |
約翰, 馬歇爾, 哈倫, 此條目介紹的是一戰前的大法官哈倫, 关于他的孫子, 请见, 二世, 英語, john, marshall, harlan, 1833年6月1日, 1911年10月14日, 肯塔基州律師, 曾於1877年至1911年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最著名的是在種族隔離的案件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 他是唯一的異議者, 他認為種族隔離在憲法中是不能容忍的, 所有公民不應受歧視,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任期, 1877年11月29日, 1911年10月14日提名拉瑟福德, 伯查德, 海斯前任大卫, 戴维斯, 英语,. 此條目介紹的是一戰前的大法官哈倫 关于他的孫子 请见 約翰 馬歇爾 哈倫二世 約翰 馬歇爾 哈倫 英語 John Marshall Harlan 1833年6月1日 1911年10月14日 肯塔基州律師 曾於1877年至1911年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最著名的是在種族隔離的案件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 他是唯一的異議者 他認為種族隔離在憲法中是不能容忍的 所有公民不應受歧視 約翰 馬歇爾 哈倫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任期 1877年11月29日 1 1911年10月14日提名拉瑟福德 伯查德 海斯前任大卫 戴维斯 英语 David Davis Supreme Court justice 继任馬倫 皮特尼 英语 Mahlon Pitney 个人资料出生 1833 06 01 1833年6月1日肯塔基州博伊爾縣逝世1911年10月14日 1911歲 10 14 78歲 華盛頓特區配偶Malvina French Mallie Shanklin m 1856 1911 母校特兰西瓦尼亚大学宗教信仰長老教會參考 编辑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John Marshall Harlan 2009 12 11 2009 12 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 05 14 司法职务前任者 大卫 戴维斯 英语 David Davis Supreme Court justice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1877 1911 繼任者 馬倫 皮特尼 英语 Mahlon Pitney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約翰 馬歇爾 哈倫 amp oldid 6571549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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