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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治士

干治士(英語:George Candidius拉丁語Georgius Candidius,1597年-1647年),又譯甘地丟斯康第紐斯康德甘地紐士甘迪紐斯,生於德國普法爾茨基爾夏爾特,是荷蘭改革宗教會英语Dutch Reformed Church宣教士,也是首位來新教牧師(1627-31年,1633-37年)[1]:36。干治士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寫下的《福爾摩沙島的對話與簡短的故事》(荷蘭語:Discourse ende cort verhael van't eylant Formosa),或譯《台灣略記》、《台灣島要略》,描述了當時西拉雅族的社會組織、宗教及風俗習慣。[2]他也編寫了西拉雅語辭典,把祈禱文探題翻譯成西拉雅語,為之後的宣教奠定基礎。為了紀念他的事蹟,19世紀來台的甘為霖牧師,特別以干治士湖來命名日月潭(1873年)。[3]

早年

干治士生於德國居爾哈特,為躲避三十年戰爭而離開故鄉,前往荷蘭萊頓大學神學院就讀[4]。2年後,干治士通過牧師資格考試,任職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干治士原本預計到科羅曼德爾海岸宣教,不過此地已有了牧師,只好轉往德那第島。干治士上任後,發現依照公司與本地伊斯蘭君主所訂定的條約,荷蘭人雖然可以在此宣教,卻不能替任何人洗禮為基督徒[5]。干治士因此和德那第長官發生爭執[6],而被調往台灣任職。

前期宣教

干治士於1627年抵達臺灣,但確切的日期有數種說法。例如甘為霖《荷蘭時代的福爾摩沙》(Formosa under the Dutch)一書便寫說是該年的5月4日抵臺[7]:108[8]:156,但該書2017年中文版翻譯第206頁的註釋則寫說是8月27日[8]:206。此外還有該年6月的說法[1]:36

甘治士來臺後受命主持熱蘭遮城的宗教事務,他卻前往新港社宣教,同時學習西拉雅語。此時西拉雅部落之間常爆發衝突,新港社尤其深感北方麻豆社的威脅,為了爭取荷蘭人的支持[9],村民接受干治士居住於此。原本干治士抱持很大的期望到新港社宣教,居住一陣子後,卻發現不如所想的簡單。西拉雅人不少風俗都違背基督教的教義,如膜拜神像、墮胎等;加上西拉雅人相當尊敬傳統女祭司尪姨,他們擔心若背離尪姨的教導,將會失去諸神的保庇[1]:38

1628年8月,受濱田彌兵衛事件所波及,新港社開始盛傳荷蘭人將不再保護自己,並打算把他們逐出村莊[1]:38、39。面對此種謠言,干治士希望彼得·奴易茲長官能出面澄清,承諾荷蘭人將會保護新港社,並且以長官權威來制止尪姨的影響力[10]。不過奴易茲只答應拜訪新港社,以干治士的名義贈送禮物給村內長老,而未介入新港社事務。

12月,干治士完成了《台灣略記》後,便向奴易茲提出自己的宣教理念。他希望把歐洲司法制度引進西拉雅部落,藉由懲罰他們違背基督教義的行為,引導西拉雅人接受基督教[11]。不過奴易茲認為這需要不少人力,又耗費很多時間,拒絕干治士的提議。

1629年1月,奴易茲突然改變對新港社的立場,率軍突襲新港社,強行監禁隨濱田彌兵衛到日本的新港人。這時干治士正於熱蘭遮城主持禮拜,等到干治士回到新港社,族人已不再信任他。6月,又發生了麻豆溪事件,麻豆人大勝荷蘭人,新港社也被麻豆人劫掠,干治士只得退回熱蘭遮城。

西拉雅人往往把戰事上的成敗,歸因於有無神明保庇,所以在西拉雅人眼裡,荷軍受挫於麻豆溪事件,也就表示基督的法力不如西拉雅諸神[12]。為了挽回荷蘭人的威望,干治士鼓動新任長官漢斯·普特曼斯進攻新港社的敵對部落。後來幾場戰事的勝利,讓新港人開始認同基督教,到了1631年3月,共有50位新港人接受干治士洗禮成為基督徒[13]

干治士對當時臺灣先住民描述道:「福爾摩沙人都很友善、忠實和善良。他們對外來人也很好客,以十分的誠意按照他們的方式拿出食物和飲料。…福爾摩沙人對朋友和盟友非常忠實...他們有很好的理解力,記憶力特別強,很容易明白和記住任何事情。」[14]

退隱

同年10月,雖然台灣的宣教事業已有初步進展,干治士因為公司不同意替自己加薪[註 1],任期屆滿後就離開了台灣,回到巴達維亞。之後,干治士和雅克·斯佩克斯總督的女兒結婚。1633年,干治士再次前來台灣,普特曼斯遂答應在新港社蓋一間石房,供干治士夫妻居住[註 2]。此時干治士已退居幕後,宣教事務大多由繼任者羅伯圖斯·尤紐斯負責。到了1637年,干治士的任期再次屆滿,就決定返回荷蘭。1643年,干治士再次來到巴達維亞,擔任拉丁文學校校長兼圖書館館長。1647年4月,干治士於巴達維亞過世。

西拉雅文化

干治士牧師的《台灣略記》紀錄了西拉雅文化,西拉雅人原來是多神信仰[15],干治士牧師指出,由於原住民沒有文字可以紀錄,宗教經驗靠口述的傳承,只要切斷這個口述傳統,就會和以前失去連結。經過荷蘭喀爾文宗教會的佈道,在三十幾年之後,西拉雅人改變信仰型態,變成只有崇拜阿立祖的信仰,先前祖先所拜的神明的名字已經在新一代的西拉雅人的記憶中消失[16]

干治士於1628年1月提到,大武壠社與新港社、蕭壟社等西拉雅族部落有相同的風俗、語言與信仰,但美國語言學家費羅禮(Raleigh Ferrell)在分析荷蘭時期各史料後發現這是個錯誤的分類,直指「大武壠族顯然是個在文化語言上,均顯著不同的族群」,並質疑干治士對大武壠社根本不了解,「幾乎可確定的是,(甘治士)他在 1628 年提出那段有名的說法(指干治士宣稱包含大武壠社在內的八個部落同屬西拉雅族)時,根本還未到過大武壠社。荷蘭人第一次拜訪大武壠社是在 1636 年 1 月⋯⋯。」[17]

註釋

  1. ^ 根據當時的臺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荷屬東印度總督雅克·斯佩克斯英语Jacques Specx的信件,甘治士要求評議會給他月薪120盾,而非離開荷蘭後一直領取的月薪75到84盾[7]:148[8]:203
  2. ^ 2003年譯文寫「石屋」[7]:108,2017年寫「磚仔厝」[7]:157。甘治士在1633年5月5日對於重返「赤崁」一事提出三個條件(建屋、任滿改任巴達維亞的牧師、可隨時提領月薪),5月12日得到同意後便回到臺灣[7]:108[8]:157。而根據1633年7月9日寫給荷蘭東印度總督布勞沃爾(Hendrik Brouwer)的信件,當時甘治士夫妻住在教會旁的兩間小房子,若甘治士確定留在臺灣,則會在新港另蓋一間房屋給他[7]:151[8]:206

參考來源

  1. ^ 1.0 1.1 1.2 1.3 林昌華. 〈荷蘭時期教會人物檔案(二)台灣改革宗教會的奠基者─甘治士牧師〉 (PDF). 《新使者》第109期. [2010-02-19]. (原始内容 (PDF)于2021-06-05). 
  2. ^ 林昌華,〈甘治士牧師《台灣略記》:17世紀西拉雅族的人類學報告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使者》第110期,頁35-43
  3. ^ 賴永祥,〈043 甘治士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教會史話 第一輯》
  4. ^ 翁佳音,康第紐斯-台灣大百科全書
  5. ^ 鄭維中,《製作福爾摩沙》,台北:如果出版社,2006,頁66-67
  6. ^ 爭執的原因,另一說為干治士抨擊此島公司職員納妾的風氣,見康培德,《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一)》,頁229
  7. ^ 7.0 7.1 7.2 7.3 7.4 7.5 甘為霖 英譯、李雄揮 漢譯. 《荷據下的福爾摩沙》. 台北市: 前衛. 2003-06. ISBN 957-801-392-2. 
  8. ^ 8.0 8.1 8.2 8.3 8.4 甘為霖 英譯、李雄揮 漢譯、翁佳音 校訂. 《荷蘭時代的福爾摩沙》. 前衛. 2017-09. ISBN 978-957-801-817-4. 
  9. ^ 林昌華,〈殖民背影下的宣教—十七世紀荷蘭改革宗教會的宣教師與西拉雅族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日期2009-12-14.〉,《平埔研究論文集》,1995
  10. ^ 康培德,《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一)》,南投市: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5,頁232
  11. ^ 鄭維中,《荷蘭時代臺灣的社會秩序:自然法的難題與文明化的歷程》,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頁67-70
  12. ^ 康培德,《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一)》,頁233-234
  13. ^ 康培德,《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一)》,頁235
  14. ^ 湯錦台, 大航海時代的台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1/11/08
  15. ^ Georgius, Candidus. A short account of the island of Formosa in the Indies, situate near the coast of China : and of the manners, customs, and religions of its inhabitants. 倫敦. 1732. 
  16. ^ 萬盈穗、許藝慧. 西拉雅的「主」與「祖」. 臺南: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17. ^ Raleigh Ferrell. Aboriginal Peoples of the Southwestern Taiwan Plain..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1971, (32): 217-225. 

干治士, 英語, george, candidius, 拉丁語, georgius, candidius, 1597年, 1647年, 又譯甘地丟斯, 康第紐斯, 康德, 甘地紐士或甘迪紐斯, 生於德國普法爾茨的基爾夏爾特, 是荷蘭改革宗教會, 英语, dutch, reformed, church, 的宣教士, 也是首位來台的新教牧師, 1627, 31年, 1633, 37年, 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 寫下的, 福爾摩沙島的對話與簡短的故事, 荷蘭語, discourse, ende, cort, verha. 干治士 英語 George Candidius 拉丁語 Georgius Candidius 1597年 1647年 又譯甘地丟斯 康第紐斯 康德 甘地紐士或甘迪紐斯 生於德國普法爾茨的基爾夏爾特 是荷蘭改革宗教會 英语 Dutch Reformed Church 的宣教士 也是首位來台的新教牧師 1627 31年 1633 37年 1 36 干治士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 寫下的 福爾摩沙島的對話與簡短的故事 荷蘭語 Discourse ende cort verhael van t eylant Formosa 或譯 台灣略記 台灣島要略 描述了當時西拉雅族的社會組織 宗教及風俗習慣 2 他也編寫了西拉雅語辭典 把祈禱文和探題翻譯成西拉雅語 為之後的宣教奠定基礎 為了紀念他的事蹟 19世紀來台的甘為霖牧師 特別以干治士湖來命名日月潭 1873年 3 目录 1 早年 2 前期宣教 3 退隱 4 西拉雅文化 5 註釋 6 參考來源早年 编辑干治士生於德國居爾哈特 為躲避三十年戰爭而離開故鄉 前往荷蘭萊頓大學神學院就讀 4 2年後 干治士通過牧師資格考試 任職於荷蘭東印度公司 干治士原本預計到科羅曼德爾海岸宣教 不過此地已有了牧師 只好轉往德那第島 干治士上任後 發現依照公司與本地伊斯蘭君主所訂定的條約 荷蘭人雖然可以在此宣教 卻不能替任何人洗禮為基督徒 5 干治士因此和德那第長官發生爭執 6 而被調往台灣任職 前期宣教 编辑干治士於1627年抵達臺灣 但確切的日期有數種說法 例如甘為霖 荷蘭時代的福爾摩沙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一書便寫說是該年的5月4日抵臺 7 108 8 156 但該書2017年中文版翻譯第206頁的註釋則寫說是8月27日 8 206 此外還有該年6月的說法 1 36 甘治士來臺後受命主持熱蘭遮城的宗教事務 他卻前往新港社宣教 同時學習西拉雅語 此時西拉雅部落之間常爆發衝突 新港社尤其深感北方麻豆社的威脅 為了爭取荷蘭人的支持 9 村民接受干治士居住於此 原本干治士抱持很大的期望到新港社宣教 居住一陣子後 卻發現不如所想的簡單 西拉雅人不少風俗都違背基督教的教義 如膜拜神像 墮胎等 加上西拉雅人相當尊敬傳統女祭司 尪姨 他們擔心若背離尪姨的教導 將會失去諸神的保庇 1 38 1628年8月 受濱田彌兵衛事件所波及 新港社開始盛傳荷蘭人將不再保護自己 並打算把他們逐出村莊 1 38 39 面對此種謠言 干治士希望彼得 奴易茲長官能出面澄清 承諾荷蘭人將會保護新港社 並且以長官權威來制止尪姨的影響力 10 不過奴易茲只答應拜訪新港社 以干治士的名義贈送禮物給村內長老 而未介入新港社事務 12月 干治士完成了 台灣略記 後 便向奴易茲提出自己的宣教理念 他希望把歐洲司法制度引進西拉雅部落 藉由懲罰他們違背基督教義的行為 引導西拉雅人接受基督教 11 不過奴易茲認為這需要不少人力 又耗費很多時間 拒絕干治士的提議 1629年1月 奴易茲突然改變對新港社的立場 率軍突襲新港社 強行監禁隨濱田彌兵衛到日本的新港人 這時干治士正於熱蘭遮城主持禮拜 等到干治士回到新港社 族人已不再信任他 6月 又發生了麻豆溪事件 麻豆人大勝荷蘭人 新港社也被麻豆人劫掠 干治士只得退回熱蘭遮城 西拉雅人往往把戰事上的成敗 歸因於有無神明保庇 所以在西拉雅人眼裡 荷軍受挫於麻豆溪事件 也就表示基督的法力不如西拉雅諸神 12 為了挽回荷蘭人的威望 干治士鼓動新任長官漢斯 普特曼斯進攻新港社的敵對部落 後來幾場戰事的勝利 讓新港人開始認同基督教 到了1631年3月 共有50位新港人接受干治士洗禮成為基督徒 13 干治士對當時臺灣先住民描述道 福爾摩沙人都很友善 忠實和善良 他們對外來人也很好客 以十分的誠意按照他們的方式拿出食物和飲料 福爾摩沙人對朋友和盟友非常忠實 他們有很好的理解力 記憶力特別強 很容易明白和記住任何事情 14 退隱 编辑同年10月 雖然台灣的宣教事業已有初步進展 干治士因為公司不同意替自己加薪 註 1 任期屆滿後就離開了台灣 回到巴達維亞 之後 干治士和雅克 斯佩克斯總督的女兒結婚 1633年 干治士再次前來台灣 普特曼斯遂答應在新港社蓋一間石房 供干治士夫妻居住 註 2 此時干治士已退居幕後 宣教事務大多由繼任者羅伯圖斯 尤紐斯負責 到了1637年 干治士的任期再次屆滿 就決定返回荷蘭 1643年 干治士再次來到巴達維亞 擔任拉丁文學校校長兼圖書館館長 1647年4月 干治士於巴達維亞過世 西拉雅文化 编辑干治士牧師的 台灣略記 紀錄了西拉雅文化 西拉雅人原來是多神信仰 15 干治士牧師指出 由於原住民沒有文字可以紀錄 宗教經驗靠口述的傳承 只要切斷這個口述傳統 就會和以前失去連結 經過荷蘭喀爾文宗教會的佈道 在三十幾年之後 西拉雅人改變信仰型態 變成只有崇拜阿立祖的信仰 先前祖先所拜的神明的名字已經在新一代的西拉雅人的記憶中消失 16 干治士於1628年1月提到 大武壠社與新港社 蕭壟社等西拉雅族部落有相同的風俗 語言與信仰 但美國語言學家費羅禮 Raleigh Ferrell 在分析荷蘭時期各史料後發現這是個錯誤的分類 直指 大武壠族顯然是個在文化語言上 均顯著不同的族群 並質疑干治士對大武壠社根本不了解 幾乎可確定的是 甘治士 他在 1628 年提出那段有名的說法 指干治士宣稱包含大武壠社在內的八個部落同屬西拉雅族 時 根本還未到過大武壠社 荷蘭人第一次拜訪大武壠社是在 1636 年 1 月 17 註釋 编辑 根據當時的臺灣長官漢斯 普特曼斯給荷屬東印度總督雅克 斯佩克斯 英语 Jacques Specx 的信件 甘治士要求評議會給他月薪120盾 而非離開荷蘭後一直領取的月薪75到84盾 7 148 8 203 2003年譯文寫 石屋 7 108 2017年寫 磚仔厝 7 157 甘治士在1633年5月5日對於重返 赤崁 一事提出三個條件 建屋 任滿改任巴達維亞的牧師 可隨時提領月薪 5月12日得到同意後便回到臺灣 7 108 8 157 而根據1633年7月9日寫給荷蘭東印度總督布勞沃爾 Hendrik Brouwer 的信件 當時甘治士夫妻住在教會旁的兩間小房子 若甘治士確定留在臺灣 則會在新港另蓋一間房屋給他 7 151 8 206 參考來源 编辑 1 0 1 1 1 2 1 3 林昌華 荷蘭時期教會人物檔案 二 台灣改革宗教會的奠基者 甘治士牧師 PDF 新使者 第109期 2010 02 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1 06 05 林昌華 甘治士牧師 台灣略記 17世紀西拉雅族的人類學報告書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使者 第110期 頁35 43 賴永祥 043 甘治士湖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教會史話 第一輯 翁佳音 康第紐斯 台灣大百科全書 鄭維中 製作福爾摩沙 台北 如果出版社 2006 頁66 67 爭執的原因 另一說為干治士抨擊此島公司職員納妾的風氣 見康培德 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 一 頁229 7 0 7 1 7 2 7 3 7 4 7 5 甘為霖 英譯 李雄揮 漢譯 荷據下的福爾摩沙 台北市 前衛 2003 06 ISBN 957 801 392 2 8 0 8 1 8 2 8 3 8 4 甘為霖 英譯 李雄揮 漢譯 翁佳音 校訂 荷蘭時代的福爾摩沙 前衛 2017 09 ISBN 978 957 801 817 4 林昌華 殖民背影下的宣教 十七世紀荷蘭改革宗教會的宣教師與西拉雅族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 存档日期2009 12 14 平埔研究論文集 1995 康培德 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 一 南投市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005 頁232 鄭維中 荷蘭時代臺灣的社會秩序 自然法的難題與文明化的歷程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 頁67 70 康培德 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 一 頁233 234 康培德 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 一 頁235 湯錦台 大航海時代的台灣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1 11 08 Georgius Candidus A short account of the island of Formosa in the Indies situate near the coast of China and of the manners customs and religions of its inhabitants 倫敦 1732 萬盈穗 許藝慧 西拉雅的 主 與 祖 臺南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Raleigh Ferrell Aboriginal Peoples of the Southwestern Taiwan Plain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1971 32 217 225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干治士 amp oldid 7652382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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