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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栴

王瑞栴(?-1647年),聖木溫州府永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瑞栴是天啟四年(1624年)的舉人,次年(1625年)成進士[2],獲授蘇州推官,兼理當地兌運,調和軍民交兌不和,省霞每年不必要的開支三萬金,上級讓他立碑紀錄[1]。不久他改任河間推官,轉官職方員外郎和鄖襄僉事,適逢張獻忠穀城要求招撫,熊文燦准許,他建議找林銘球左良玉抓拿對方,反對招撫;其後混世王、整世王、常國安、王光恩惠登相相繼乞撫,他亦反對熊文燦招撫,到張獻忠再次叛亂,在牆壁寫下:「不受張獻忠錢者,鄖襄道王瑞栴一人耳。」於是他聲名大噪[3]

弘光帝繼位,召用王瑞栴為太僕少卿,上陳官吏虐民,很快告歸;到魯王朱以海監國,他以左僉都御史兼理軍餉,提出穩固民心、不要擾民,反駁方國安爭餉。隆武帝徵召他到福建督理浙東兵餉,晉副都御史掌管都察院,福建和溫州淪陷後隱居在山中,不接受清朝招降;永曆元年(1647年)五月望日是他的生日,他拜過家廟後舉行聚會,但很久也不出現,被發現在寢室時自縊而死,留下遺書五日後殮葬,官吏驗視後發現他已死去五日[4][5][6][7]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王瑞栴,字聖木,永嘉人。天啟五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兼理兌運。軍民交兌,恆相軋啟衅,瑞栴調劑得宜,歲省浮費三萬金,上官為勒石著令。
  2. ^ 光緒《永嘉縣志·卷十一·選舉》:天啟四年甲子(舉人) 王瑞栴 乙丑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尋改河間,入為工部主事,轉職方員外郎,遷鄖、襄僉事。會張獻忠據穀城求撫,熊文燦許之。瑞栴以為非計,謀於林銘球、左良玉,將俟其至執之。文燦固以為不可,瑞栴言;「獻忠以撫愚我,我豈可以撫自愚。」文燦患,謂撓撫局。瑞栴曰:「非撓撫,實濟撫也。今良玉等力能辦寇,南漳賈一選、光化周壯鳳四面分防,皆為勁旅,當召布於穀城近郊,下令撫剿。夫寇未創而遽撫,彼將無所懼。惟示之以必剿之勢,乃心折不敢貳,否則玩而嘗我,我何以制其變也。」文燦不從。瑞栴知事必敗;亟陳隨征、歸農、解散三策,又不從。復自為檄諭獻忠,獻忠恃文燦庇己,不聽。瑞栴曰:「天下事可知矣。」已而混世王、整世王、常國安、王光恩、惠登相逼處均、房間,復乞撫,文燦又力持之。瑞栴曰:「爭撫必墮寇計,且倉卒問前後受撫,鄖、襄為寇藪矣。」明年,獻忠果反,瑞栴已以憂去。獻忠留書於壁,言己之畔,總理使然。列上官姓名及取賄歲月多寡於下,題其末曰:「不受張獻忠錢者,鄖襄道王瑞栴一人耳。」繇是名大著。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安宗立,召太僕少卿,極陳有司虐民狀,旋告歸。魯王監國,命以左僉都御史兼理軍餉。上言:「餉臣練臣宜不擾於民,以固人心。」未幾,方國安爭餉,瑞栴言:「正兵義兵均是兵也,當計八府正額若干,當核正兵義兵若干,而後均給之;不然,是激變也。」國安不從。已紹宗召至閩,命督理浙東兵餉,尋晉副都御史掌院。閩地全陷,溫州亦亡,清招降不應,避之山中。有欲薦之者。永曆元年五月望,為瑞栴生日,從容拜家廟,置酒高會,良久不出,則縊死寢室矣。遺命五日而殮。及有司驗視,正五日云。
  5. ^ 《明季南略·卷十》:王瑞旃自縊 王瑞旃字聖木,溫州永嘉縣人。天啟五年乙丑進士,原官兵部職方郎。大清兵陷溫州,貝勒下擢用之令;乃集先世遺像,親為題志,且拜且泣曰:『死見先帝,即歸膝下耳』!遂與姻友會酌,悲歌盡懽。已而,入戶縊殉。
  6. ^ 《南疆繹史·卷14》:王瑞旃字聖木,永嘉人。天啟乙丑進士,授蘇州推官,兼理兌運。軍民交兌,恆相軋啟釁;瑞旃調劑得宜,歲省浮費三萬金,上官為勒石著令。尋改河間推官,入為工部主事,轉兵部職方員外郎,擢鄖襄兵備僉事。
    會張獻忠據榖城乞撫,總理熊文燦許之。瑞旃以為非計,謀於巡按林銘球、總兵官左良玉,將俟其至執之。文燦固以為不可。瑞旃言:『賊以撫愚我,我豈可以撫自愚?』文燦恚,以為撓撫局。瑞旃曰:『非撓撫,實濟撫也。今良玉等力能辦賊,南漳費一選、光化周士鳳四面分防,皆為勁敵。當召布於榖城近郊,下令會剿。夫賊未創而遽撫,彼將無所懼;惟示之以必剿之勢,乃心折不敢貳。否則,玩而嘗我,我何以制其變也?』文燦不從。瑞旃知事必敗,亟陳隨征、歸農、解散三策;又不從。乃自為檄諭獻忠;獻忠恃文燦庇己,不聽。瑞旃曰:『天下事可知矣!』繼而群盜混世王、整世王、托天王、小秦王、過天星逼處均、房間,復乞撫;文燦又力持之。瑞旃曰:『爭撫必墮賊計;且倉猝間前後受撫,鄖、襄為賊藪矣!』文燦堅執不從。明年,獻忠果反,瑞旃已以憂去。獻忠留書於壁,言己之叛,總理使然。列具上官姓名及取賄歲月多寡於下;題其末曰:『不受獻忠錢者,鄖襄道王瑞旃一人耳。』由是,名大著。
    南渡,授太僕寺少卿,將用為湖廣巡撫,極陳有司虐民狀。旋告歸。
    唐王召赴福建,仍故官,督理兵餉。未幾,閩地全失,溫州亦不守;諭降不應,避之山中。丁亥五月十五,為瑞旃生日;從容拜家廟,置酒高會。既而良久不出,則縊死寢室矣。遺命五日而殮;及有司驗視,恰〔五〕日云。
  7. ^ 《明史·卷276》:王瑞栴,字聖木,永嘉人。天啟五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兼理兌運。軍民交兌,恒相軋啟釁。瑞栴調劑得宜,歲省浮費三萬金,上官為勒石著令。貴人弟奸法,執問如律。其人中之當道,將議調,遂歸。崇禎七年起河間推官,遷工部主事,調兵部,轉職方員外郎,擢湖廣兵備僉事,駐襄陽。十一年春,張獻忠據穀城乞撫,總理熊文燦許之。瑞栴以為非計,謀於巡按林銘球、總兵官左良玉,將俟其至,執之。文燦固執以為不可。瑞栴言:「賊以計愚我,我不可為所愚。今良玉及諸將賈一選、周仕鳳之兵俱在近境,誠合而擊之,何患不捷。」文燦怒,責以撓撫局。瑞栴曰:「賊未創而遽撫,彼將無所懼。惟示以必剿之勢,乃心折不敢貳。非相撓,實相成也。」文燦不從。瑞栴乃列上從征、歸農、解散三策,文燦亦不用。瑞栴自為檄諭獻忠,獻忠恃文燦庇己,不聽。明年,獻忠叛,瑞栴先已丁憂歸。獻忠留書於壁,言己之叛,總理使然。具列上官姓名及取賄月日,而題其末曰:「不納我金者,王兵備一人耳。」由是瑞栴名大著。服闋,未及用而都城陷。福王時,召為太僕少卿,極陳有司虐民之狀,旋告歸。唐王召赴福建,仍故官,未幾復歸。及閩地盡失,溫州亦不守,避之山中。有欲薦令出者,乃拜辭家廟,從容入室自經死。

延伸阅读

[]

  《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
  • 光緒《永嘉縣志》·卷十一·選舉
  • 《明季南略》·卷十

王瑞栴, 1647年, 字聖木, 溫州府永嘉縣人,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目录, 生平, 引用, 延伸阅读,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是天啟四年, 1624年, 的舉人, 次年, 1625年, 成進士, 獲授蘇州推官, 兼理當地兌運, 調和軍民交兌不和, 省霞每年不必要的開支三萬金, 上級讓他立碑紀錄, 不久他改任河間推官, 轉官職方員外郎和鄖襄僉事, 適逢張獻忠以穀城要求招撫, 熊文燦准許, 他建議找林銘球, 左良玉抓拿對方, 反對招撫, 其後混世王, 整世王, 常國安, 王光恩, 惠登相相繼乞撫, 他亦反對熊文燦. 王瑞栴 1647年 字聖木 溫州府永嘉縣人 1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目录 1 生平 2 引用 3 延伸阅读 4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王瑞栴是天啟四年 1624年 的舉人 次年 1625年 成進士 2 獲授蘇州推官 兼理當地兌運 調和軍民交兌不和 省霞每年不必要的開支三萬金 上級讓他立碑紀錄 1 不久他改任河間推官 轉官職方員外郎和鄖襄僉事 適逢張獻忠以穀城要求招撫 熊文燦准許 他建議找林銘球 左良玉抓拿對方 反對招撫 其後混世王 整世王 常國安 王光恩 惠登相相繼乞撫 他亦反對熊文燦招撫 到張獻忠再次叛亂 在牆壁寫下 不受張獻忠錢者 鄖襄道王瑞栴一人耳 於是他聲名大噪 3 弘光帝繼位 召用王瑞栴為太僕少卿 上陳官吏虐民 很快告歸 到魯王朱以海監國 他以左僉都御史兼理軍餉 提出穩固民心 不要擾民 反駁方國安爭餉 隆武帝徵召他到福建督理浙東兵餉 晉副都御史掌管都察院 福建和溫州淪陷後隱居在山中 不接受清朝招降 永曆元年 1647年 五月望日是他的生日 他拜過家廟後舉行聚會 但很久也不出現 被發現在寢室時自縊而死 留下遺書五日後殮葬 官吏驗視後發現他已死去五日 4 5 6 7 引用 编辑 1 0 1 1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王瑞栴 字聖木 永嘉人 天啟五年進士 授蘇州推官 兼理兌運 軍民交兌 恆相軋啟衅 瑞栴調劑得宜 歲省浮費三萬金 上官為勒石著令 光緒 永嘉縣志 卷十一 選舉 天啟四年甲子 舉人 王瑞栴 乙丑進士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尋改河間 入為工部主事 轉職方員外郎 遷鄖 襄僉事 會張獻忠據穀城求撫 熊文燦許之 瑞栴以為非計 謀於林銘球 左良玉 將俟其至執之 文燦固以為不可 瑞栴言 獻忠以撫愚我 我豈可以撫自愚 文燦患 謂撓撫局 瑞栴曰 非撓撫 實濟撫也 今良玉等力能辦寇 南漳賈一選 光化周壯鳳四面分防 皆為勁旅 當召布於穀城近郊 下令撫剿 夫寇未創而遽撫 彼將無所懼 惟示之以必剿之勢 乃心折不敢貳 否則玩而嘗我 我何以制其變也 文燦不從 瑞栴知事必敗 亟陳隨征 歸農 解散三策 又不從 復自為檄諭獻忠 獻忠恃文燦庇己 不聽 瑞栴曰 天下事可知矣 已而混世王 整世王 常國安 王光恩 惠登相逼處均 房間 復乞撫 文燦又力持之 瑞栴曰 爭撫必墮寇計 且倉卒問前後受撫 鄖 襄為寇藪矣 明年 獻忠果反 瑞栴已以憂去 獻忠留書於壁 言己之畔 總理使然 列上官姓名及取賄歲月多寡於下 題其末曰 不受張獻忠錢者 鄖襄道王瑞栴一人耳 繇是名大著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安宗立 召太僕少卿 極陳有司虐民狀 旋告歸 魯王監國 命以左僉都御史兼理軍餉 上言 餉臣練臣宜不擾於民 以固人心 未幾 方國安爭餉 瑞栴言 正兵義兵均是兵也 當計八府正額若干 當核正兵義兵若干 而後均給之 不然 是激變也 國安不從 已紹宗召至閩 命督理浙東兵餉 尋晉副都御史掌院 閩地全陷 溫州亦亡 清招降不應 避之山中 有欲薦之者 永曆元年五月望 為瑞栴生日 從容拜家廟 置酒高會 良久不出 則縊死寢室矣 遺命五日而殮 及有司驗視 正五日云 明季南略 卷十 王瑞旃自縊 王瑞旃字聖木 溫州永嘉縣人 天啟五年乙丑進士 原官兵部職方郎 大清兵陷溫州 貝勒下擢用之令 乃集先世遺像 親為題志 且拜且泣曰 死見先帝 即歸膝下耳 遂與姻友會酌 悲歌盡懽 已而 入戶縊殉 南疆繹史 卷14 王瑞旃字聖木 永嘉人 天啟乙丑進士 授蘇州推官 兼理兌運 軍民交兌 恆相軋啟釁 瑞旃調劑得宜 歲省浮費三萬金 上官為勒石著令 尋改河間推官 入為工部主事 轉兵部職方員外郎 擢鄖襄兵備僉事 會張獻忠據榖城乞撫 總理熊文燦許之 瑞旃以為非計 謀於巡按林銘球 總兵官左良玉 將俟其至執之 文燦固以為不可 瑞旃言 賊以撫愚我 我豈可以撫自愚 文燦恚 以為撓撫局 瑞旃曰 非撓撫 實濟撫也 今良玉等力能辦賊 南漳費一選 光化周士鳳四面分防 皆為勁敵 當召布於榖城近郊 下令會剿 夫賊未創而遽撫 彼將無所懼 惟示之以必剿之勢 乃心折不敢貳 否則 玩而嘗我 我何以制其變也 文燦不從 瑞旃知事必敗 亟陳隨征 歸農 解散三策 又不從 乃自為檄諭獻忠 獻忠恃文燦庇己 不聽 瑞旃曰 天下事可知矣 繼而群盜混世王 整世王 托天王 小秦王 過天星逼處均 房間 復乞撫 文燦又力持之 瑞旃曰 爭撫必墮賊計 且倉猝間前後受撫 鄖 襄為賊藪矣 文燦堅執不從 明年 獻忠果反 瑞旃已以憂去 獻忠留書於壁 言己之叛 總理使然 列具上官姓名及取賄歲月多寡於下 題其末曰 不受獻忠錢者 鄖襄道王瑞旃一人耳 由是 名大著 南渡 授太僕寺少卿 將用為湖廣巡撫 極陳有司虐民狀 旋告歸 唐王召赴福建 仍故官 督理兵餉 未幾 閩地全失 溫州亦不守 諭降不應 避之山中 丁亥五月十五 為瑞旃生日 從容拜家廟 置酒高會 既而良久不出 則縊死寢室矣 遺命五日而殮 及有司驗視 恰 五 日云 明史 卷276 王瑞栴 字聖木 永嘉人 天啟五年進士 授蘇州推官 兼理兌運 軍民交兌 恒相軋啟釁 瑞栴調劑得宜 歲省浮費三萬金 上官為勒石著令 貴人弟奸法 執問如律 其人中之當道 將議調 遂歸 崇禎七年起河間推官 遷工部主事 調兵部 轉職方員外郎 擢湖廣兵備僉事 駐襄陽 十一年春 張獻忠據穀城乞撫 總理熊文燦許之 瑞栴以為非計 謀於巡按林銘球 總兵官左良玉 將俟其至 執之 文燦固執以為不可 瑞栴言 賊以計愚我 我不可為所愚 今良玉及諸將賈一選 周仕鳳之兵俱在近境 誠合而擊之 何患不捷 文燦怒 責以撓撫局 瑞栴曰 賊未創而遽撫 彼將無所懼 惟示以必剿之勢 乃心折不敢貳 非相撓 實相成也 文燦不從 瑞栴乃列上從征 歸農 解散三策 文燦亦不用 瑞栴自為檄諭獻忠 獻忠恃文燦庇己 不聽 明年 獻忠叛 瑞栴先已丁憂歸 獻忠留書於壁 言己之叛 總理使然 具列上官姓名及取賄月日 而題其末曰 不納我金者 王兵備一人耳 由是瑞栴名大著 服闋 未及用而都城陷 福王時 召為太僕少卿 極陳有司虐民之狀 旋告歸 唐王召赴福建 仍故官 未幾復歸 及閩地盡失 溫州亦不守 避之山中 有欲薦令出者 乃拜辭家廟 從容入室自經死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明史卷二百七十六 出自 明史 參考文獻 编辑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光緒 永嘉縣志 卷十一 選舉 明季南略 卷十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王瑞栴 amp oldid 7522886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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