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王引之

王引之(1766年—1834年),伯申曼卿江苏高邮人。清朝政治人物、探花训诂学家。

王引之

清代學者象傳》第一集之王引之像


大清工部尚書
籍貫 江蘇高邮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伯申,號曼卿
諡號 文簡
出生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江蘇高邮縣
逝世 道光十四年(1834年)
京師
出身
  • 嘉慶四年(1799年)己未科進士及第
著作
  • 《尚書訓詁》等(見內文)

生平 编辑

祖父王安國吏部尚書,父王念孫直隸永定河道。王引之幼承家學,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年)中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擢礼部左侍郎。参与纂修《词林典故》。王念孫首劾和珅,王引之添上“唐堯在位,亦有共歡;及至虞舜登庸,即行誅殛”數語。仁宗特意在乾清宮召見王引之。累官工部尚書道光十四年(1834年)卒於任,文簡。《清史稿》有傳。[1]

著述 编辑

王引之繼承王念孙音韵文字训诂之学,謹遵“训诂之旨,存乎声音”,曾自言:“吾著书不喜放其辞,第一事就本事说之,栗然止,不溢一辞。”[2]世称“高邮二王”。他醉心《爾雅》、《說文》、《音學五書》等;著有虚词词典《经传释词》,纠正了很多被清人奉若权威的汉代学术的错误;道光七年(1827年)奉旨作《字典考证》,纠正《康熙字典》错误2588条。其書札短篇,後人輯為《王文簡公文集》。著有《經傳釋詞》、《經義述聞》三十二卷。

逸事 编辑

相传王引之晚年,名益高,海内访先生者,率不相值,惟于慈仁寺书摊访之,则无不见,亦一佳事。

註釋 编辑

  1. ^ 《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王)引之,字伯申。嘉慶四年一甲進士,授編修。大考一等,擢侍講。歷官至工部尚書。福建署龍溪令朱履中誣布政使李賡芸受賕,總督汪志伊、巡撫王紹蘭劾之。對簿無佐證,而持之愈急。賡芸不堪,遂自經。命引之讞之,平反其獄,罷督撫官。為禮部侍郎時,有議為生祖母承重丁憂三年者,引之力持不可。會奉使去,持議者遽奏行之。引之還,疏陳庶祖母非祖敵體,不得以承重論。緣情,即終身持服不足以報罔極;制禮,則承重之義,不能加於支庶。請復治喪一年舊例,遂更正。道光十四年,卒,諡文簡。
  2. ^ 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引语》

參考文獻 编辑

  • 《清史稿》,趙爾巽等,中華書局點校本。

王引之, 关于名为王文简的其他人物, 請見, 王文简, 1766年, 1834年, 字伯申, 号曼卿, 江苏高邮人, 清朝政治人物, 探花, 训诂学家, 清代學者象傳, 第一集之像大清工部尚書籍貫, 江蘇高邮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伯申, 號曼卿諡號, 文簡出生, 乾隆三十一年, 1766年, 江蘇高邮縣逝世, 道光十四年, 1834年, 京師出身嘉慶四年, 1799年, 己未科進士及第著作, 尚書訓詁, 見內文, 目录, 生平, 著述, 逸事, 註釋,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祖父王安國為吏部尚書, 父王念孫為直隸永. 关于名为王文简的其他人物 請見 王文简 王引之 1766年 1834年 字伯申 号曼卿 江苏高邮人 清朝政治人物 探花 训诂学家 王引之 清代學者象傳 第一集之王引之像大清工部尚書籍貫 江蘇高邮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伯申 號曼卿諡號 文簡出生 乾隆三十一年 1766年 江蘇高邮縣逝世 道光十四年 1834年 京師出身嘉慶四年 1799年 己未科進士及第著作 尚書訓詁 等 見內文 目录 1 生平 2 著述 3 逸事 4 註釋 5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祖父王安國為吏部尚書 父王念孫為直隸永定河道 王引之幼承家學 乾隆六十年 1795年 中举人 嘉庆四年 1799年 中一甲第三名进士 探花 授翰林院编修 擢礼部左侍郎 参与纂修 词林典故 王念孫首劾和珅 王引之添上 唐堯在位 亦有共歡 及至虞舜登庸 即行誅殛 數語 仁宗特意在乾清宮召見王引之 累官工部尚書 道光十四年 1834年 卒於任 諡文簡 清史稿 有傳 1 著述 编辑王引之繼承王念孙的音韵 文字 训诂之学 謹遵 训诂之旨 存乎声音 曾自言 吾著书不喜放其辞 第一事就本事说之 栗然止 不溢一辞 2 世称 高邮二王 他醉心 爾雅 說文 音學五書 等 著有虚词词典 经传释词 纠正了很多被清人奉若权威的汉代学术的错误 道光七年 1827年 奉旨作 字典考证 纠正 康熙字典 错误2588条 其書札短篇 後人輯為 王文簡公文集 著有 經傳釋詞 經義述聞 三十二卷 逸事 编辑相传王引之晚年 名益高 海内访先生者 率不相值 惟于慈仁寺书摊访之 则无不见 亦一佳事 註釋 编辑 清史稿 卷四百八十一 王 引之 字伯申 嘉慶四年一甲進士 授編修 大考一等 擢侍講 歷官至工部尚書 福建署龍溪令朱履中誣布政使李賡芸受賕 總督汪志伊 巡撫王紹蘭劾之 對簿無佐證 而持之愈急 賡芸不堪 遂自經 命引之讞之 平反其獄 罷督撫官 為禮部侍郎時 有議為生祖母承重丁憂三年者 引之力持不可 會奉使去 持議者遽奏行之 引之還 疏陳庶祖母非祖敵體 不得以承重論 緣情 即終身持服不足以報罔極 制禮 則承重之義 不能加於支庶 請復治喪一年舊例 遂更正 道光十四年 卒 諡文簡 龚自珍 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 引语 參考文獻 编辑 清史稿 趙爾巽等 中華書局點校本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王引之 amp oldid 6935791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