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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茂

王宗茂(1511年—1562年),又名王宗懋[1],字時育,號虹塘,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直隸州京山縣(今湖北省京山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王橋之子。

王宗茂

大明
籍貫 湖廣承天府京山縣
原名 王宗懋
出生 正德六年(1511年)十月十九日
逝世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配偶 娶石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湖廣鄉試第二十三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会试第168名,三甲167名進士[2][3]。授行人。嘉靖三十一年,升任南京監察御史[4],上疏彈劾嚴嵩,后貶為平陽縣丞。以母丁憂,幾年后去世。隆慶初年,贈光祿少卿[5]

家族 编辑

曾祖父王易;祖父王大韶,贈南京戶部主事;父王橋,知府。母郝氏(封安人)。具庆下。弟宗泰;宗蕃;宗予(监生);宗彦;宗著;宗蓁;宗義;宗蔭[6]

延伸阅读 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六》
  《明史卷二百一十》,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罪惟錄列傳 ,2冊13卷 ,178
  2.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90卷
  5. ^ 《明史》(卷210):王宗茂,字時育,京山人。父橋,廣東布政使。從父格,太僕卿。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沈鍊至謫佃保安。中外懾甚威,益箝口。宗茂積不平,甫拜官三月,上疏曰:嵩本邪諂之徒,寡廉鮮恥。久持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內外,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選,請屬二十人,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此嵩負國之罪一也。任私人萬寀為考功郎。凡外官遷擢,不察其行能,不計其資歷,唯賄是問。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此嵩負國之罪二也。 往歲遭人論劾,潛輸家資南返,輦載珍寶,不可數計。金銀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銀為之。不知陛下宮中亦有此器否耶?此嵩負國之罪三也。廣布良田,遍於江西數郡。又於府第之後積石為大坎,實以金銀珍玩,為子孫百世計。而國計民瘼,一不措懷。此嵩負國之罪四也。畜家奴五百餘人,往來京邸。所至騷擾驛傳,虐害居民,長吏皆怨怒而不敢言。此嵩負國之罪五也。陛下所食大官之饌不數品,而嵩則窮極珍錯。殊方異產,莫不畢致。是九州萬國之待嵩有甚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六也。往歲寇迫京畿,正上下憂懼之日,而嵩貪肆益甚。致民俗歌謠,遍於京師,達於沙漠。海內百姓,莫不祝天以冀其早亡,嵩尚恬不知止。此嵩負國之罪七也。募朝士為乾兒義子至三十餘輩。若尹耕、梁紹儒,早已敗露。此輩實衣冠之盜,而皆為之爪牙,助其虐燄,致朝廷恩威不出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八也。夫天下之所恃以為安者,財也,兵也。不才之文吏,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剝民之財,去百而求千,去千而求萬,民奈何不困。不才之武將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剋軍之餉,或缺伍而不補,或踰期而不發,兵奈何不疲。邇者,四方地震,其占為臣下專權。試問今日之專權者,寧有出於嵩右乎?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蓄積可贍儲數年。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盍去此蠹國害民之賊,籍其家以紓患也。臣見數年以來,凡論嵩者不死於廷杖,則役於邊塞。臣亦有身家,寧不致惜,而敢犯九重之怒,攖權相之鋒哉?誠念世受國恩,不忍見祖宗天下壞於賊嵩之手也。 疏至,通致司趙文華密以示嵩,留數日始上,由是嵩得預為地。遂以誣詆大臣,謫平陽縣丞。 方宗茂上疏,自謂必死。及得貶,恬然出都。到官半歲,以母憂歸。嵩無以釋憾,奪其父橋官。橋竟憤悒卒。嵩罷相之日,宗茂亦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王宗茂, 1511年, 1562年, 又名王宗懋, 字時育, 號虹塘,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直隸州京山縣, 今湖北省京山市, 軍籍, 明朝政治人物, 王橋之子, 大明籍貫, 湖廣承天府京山縣原名, 王宗懋出生, 正德六年, 1511年, 十月十九日逝世, 嘉靖四十一年, 1562年, 配偶, 娶石氏出身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家族,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生平, 编辑湖廣鄉試第二十三名, 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 丁未科会试第168名, 三甲167名進士, 授行人, . 王宗茂 1511年 1562年 又名王宗懋 1 字時育 號虹塘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直隸州京山縣 今湖北省京山市 人 軍籍 明朝政治人物 王橋之子 王宗茂大明籍貫 湖廣承天府京山縣原名 王宗懋出生 正德六年 1511年 十月十九日逝世 嘉靖四十一年 1562年 配偶 娶石氏出身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延伸阅读 4 参考文献生平 编辑湖廣鄉試第二十三名 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 丁未科会试第168名 三甲167名進士 2 3 授行人 嘉靖三十一年 升任南京監察御史 4 上疏彈劾嚴嵩 后貶為平陽縣丞 以母丁憂 幾年后去世 隆慶初年 贈光祿少卿 5 家族 编辑曾祖父王易 祖父王大韶 贈南京戶部主事 父王橋 知府 母郝氏 封安人 具庆下 弟宗泰 宗蕃 宗予 监生 宗彦 宗著 宗蓁 宗義 宗蔭 6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國朝獻徵錄 卷之六十六 nbsp 明史卷二百一十 出自 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罪惟錄列傳 2冊13卷 178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明實錄 世宗實錄 390卷 明史 卷210 王宗茂 字時育 京山人 父橋 廣東布政使 從父格 太僕卿 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授行人 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 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 沈鍊至謫佃保安 中外懾甚威 益箝口 宗茂積不平 甫拜官三月 上疏曰 嵩本邪諂之徒 寡廉鮮恥 久持國柄 作福作威 薄海內外 罔不怨恨 如吏 兵二部每選 請屬二十人 人索賄數百金 任自擇善地 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 此嵩負國之罪一也 任私人萬寀為考功郎 凡外官遷擢 不察其行能 不計其資歷 唯賄是問 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 此嵩負國之罪二也 往歲遭人論劾 潛輸家資南返 輦載珍寶 不可數計 金銀人物 多高二三尺者 下至溺器 亦金銀為之 不知陛下宮中亦有此器否耶 此嵩負國之罪三也 廣布良田 遍於江西數郡 又於府第之後積石為大坎 實以金銀珍玩 為子孫百世計 而國計民瘼 一不措懷 此嵩負國之罪四也 畜家奴五百餘人 往來京邸 所至騷擾驛傳 虐害居民 長吏皆怨怒而不敢言 此嵩負國之罪五也 陛下所食大官之饌不數品 而嵩則窮極珍錯 殊方異產 莫不畢致 是九州萬國之待嵩有甚於陛下 此嵩負國之罪六也 往歲寇迫京畿 正上下憂懼之日 而嵩貪肆益甚 致民俗歌謠 遍於京師 達於沙漠 海內百姓 莫不祝天以冀其早亡 嵩尚恬不知止 此嵩負國之罪七也 募朝士為乾兒義子至三十餘輩 若尹耕 梁紹儒 早已敗露 此輩實衣冠之盜 而皆為之爪牙 助其虐燄 致朝廷恩威不出於陛下 此嵩負國之罪八也 夫天下之所恃以為安者 財也 兵也 不才之文吏 以賂而出其門 則必剝民之財 去百而求千 去千而求萬 民奈何不困 不才之武將以賂而出其門 則必剋軍之餉 或缺伍而不補 或踰期而不發 兵奈何不疲 邇者 四方地震 其占為臣下專權 試問今日之專權者 寧有出於嵩右乎 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 而嵩所蓄積可贍儲數年 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 盍去此蠹國害民之賊 籍其家以紓患也 臣見數年以來 凡論嵩者不死於廷杖 則役於邊塞 臣亦有身家 寧不致惜 而敢犯九重之怒 攖權相之鋒哉 誠念世受國恩 不忍見祖宗天下壞於賊嵩之手也 疏至 通致司趙文華密以示嵩 留數日始上 由是嵩得預為地 遂以誣詆大臣 謫平陽縣丞 方宗茂上疏 自謂必死 及得貶 恬然出都 到官半歲 以母憂歸 嵩無以釋憾 奪其父橋官 橋竟憤悒卒 嵩罷相之日 宗茂亦卒 隆慶初 贈光祿少卿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王宗茂 amp oldid 7459715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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