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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蕃

潘蕃(1438年—1516年),早年冒姓,顯貴後改回,字廷芳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今浙江省桐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丙戌進士,累官兩廣總督四川巡撫左都御史

潘蕃

大明左都御史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
原名 鍾蕃
字號 字廷芳
出生 正統三年(1438年)
逝世 正德十一年(1516年)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成化二年(1466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歷任郎中。雲南鎮守中官錢能被巡撫王恕彈劾,潘蕃奉命調查。之後出任安慶府知府,改鄖陽府知府。

弘治元年(1488年),陞任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1]。累升至山東布政使、湖廣布政使。弘治九年(1496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并兼提督松潘軍務。后改南京兵部右侍郎,再改刑部右侍郎。弘治十四年(1501年),晋升右都御史,總督兩廣。后論功升左都御史,平定歸善劇賊古三仔、唐大鬢等。正德三年(1508年),因得罪劉瑾被謫戍肅州。六年后去世[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十》:弘治元年閏正月戊寅 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張文昭為本司按察使;狹西副使楊徽為山西按察使;戶部郎中陳清、湖廣鄖陽府知府鍾蕃為布政司左參政:清,山西,蕃,貴州;陝西右參議鄭銘,工部郎中洪漢為右參政:銘,本司,漢,廣西。
  2. ^ 明史》(卷186):“潘蕃,字廷芳,崇德人。初冒鍾姓,既顯始復。成化二年舉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雲南鎮守中官錢能為巡撫王恕所劾,詔蕃按,盡得其實。出為安慶知府,改鄖陽。時府治初設,陝、洛流民畢聚。蕃悉心撫循,皆成土著。累遷山東、湖廣左右布政使。弘治九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兼提督松潘軍務。宣布威信,蠻人畏服,單車行松、茂莫敢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改刑部。十四年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帳下士舊不下萬人,蕃汰之,才給使令而已。黎寇符南蛇亂海南,聚眾數萬。蕃令副使胡富調狼土兵討斬之,平賊巢千二百余所。論功,進左都御史。已,又平歸善劇賊古三仔、唐大鬢等。思恩知府岑濬與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殺,攻陷田州,猛窮乞援。蕃諭濬罷兵,不從,乃與鎮守太監韋經、總兵官伏羌伯毛銳集兵十余萬,分六哨討之。濬死,傳首軍門,斬級四千七百,盡平其地。回軍討平南海縣豐湖賊褟元祖。捷聞,璽書嘉勞。蕃奏,思恩宜設流官,猛構兵失地,宜降同知,俾還守舊土。兵部尚書劉大夏議,猛世濟兇惡,不宜歸舊治,請兩府皆設流官,而降猛為千戶,徙之福建。帝從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為南京刑部尚書。逾年,致仕。初,蕃去兩廣,岑猛據田州不肯徙,知府謝湖畏猛悍,亦逗遛。事聞,逮湖詔獄。湖委罪蕃及韋經、毛銳,經復委罪於尚書大夏。劉瑾方惡大夏,遂並逮四人。大夏以不從蕃言為罪,而蕃亦坐不能撫猛,俱謫戍肅州,三年九月也。既而瑾從戶部郎中莊[A172]言,遣太監韋霦核廣東庫藏,奏應解贓罰諸物多朽敝,梧州貯鹽利軍賞銀六十余萬兩不以時解。逮問蕃及前總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銳等八百九十九人,罰米輸邊。銳廉介,已遷南京刑部右侍郎,乞休歸,至是奪職。瑾誅,蕃以原官致仕。逾六年,卒。銳至嘉靖初,始復職致仕。方蕃解官歸,無屋,稅他人宅居之。與鄉人飲,露坐花下,醉則任所之。其風致如此。”

潘蕃, 1438年, 1516年, 早年冒姓鍾, 顯貴後改回, 字廷芳,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 今浙江省桐鄉市, 明朝政治人物, 成化丙戌進士, 累官兩廣總督, 四川巡撫, 左都御史, 大明左都御史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原名, 鍾蕃字號, 字廷芳出生, 正統三年, 1438年, 逝世, 正德十一年, 1516年, 出身成化二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成化二年, 1466年, 登進士, 授刑部主事, 歷任郎中, 雲南鎮守中官錢能被巡撫王恕彈劾, 奉命調查, 之後出任安慶府知府, 改鄖陽府知. 潘蕃 1438年 1516年 早年冒姓鍾 顯貴後改回 字廷芳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 今浙江省桐鄉市 人 明朝政治人物 成化丙戌進士 累官兩廣總督 四川巡撫 左都御史 潘蕃大明左都御史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原名 鍾蕃字號 字廷芳出生 正統三年 1438年 逝世 正德十一年 1516年 出身成化二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成化二年 1466年 登進士 授刑部主事 歷任郎中 雲南鎮守中官錢能被巡撫王恕彈劾 潘蕃奉命調查 之後出任安慶府知府 改鄖陽府知府 弘治元年 1488年 陞任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 1 累升至山東布政使 湖廣布政使 弘治九年 1496年 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并兼提督松潘軍務 后改南京兵部右侍郎 再改刑部右侍郎 弘治十四年 1501年 晋升右都御史 總督兩廣 后論功升左都御史 平定歸善劇賊古三仔 唐大鬢等 正德三年 1508年 因得罪劉瑾被謫戍肅州 六年后去世 2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 卷186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 卷之十 弘治元年閏正月戊寅 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張文昭為本司按察使 狹西副使楊徽為山西按察使 戶部郎中陳清 湖廣鄖陽府知府鍾蕃為布政司左參政 清 山西 蕃 貴州 陝西右參議鄭銘 工部郎中洪漢為右參政 銘 本司 漢 廣西 明史 卷186 潘蕃 字廷芳 崇德人 初冒鍾姓 既顯始復 成化二年舉進士 授刑部主事 歷郎中 雲南鎮守中官錢能為巡撫王恕所劾 詔蕃按 盡得其實 出為安慶知府 改鄖陽 時府治初設 陝 洛流民畢聚 蕃悉心撫循 皆成土著 累遷山東 湖廣左右布政使 弘治九年 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兼提督松潘軍務 宣布威信 蠻人畏服 單車行松 茂莫敢犯 遷南京兵部右侍郎 就改刑部 十四年進右都御史 總督兩廣 帳下士舊不下萬人 蕃汰之 才給使令而已 黎寇符南蛇亂海南 聚眾數萬 蕃令副使胡富調狼土兵討斬之 平賊巢千二百余所 論功 進左都御史 已 又平歸善劇賊古三仔 唐大鬢等 思恩知府岑濬與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殺 攻陷田州 猛窮乞援 蕃諭濬罷兵 不從 乃與鎮守太監韋經 總兵官伏羌伯毛銳集兵十余萬 分六哨討之 濬死 傳首軍門 斬級四千七百 盡平其地 回軍討平南海縣豐湖賊褟元祖 捷聞 璽書嘉勞 蕃奏 思恩宜設流官 猛構兵失地 宜降同知 俾還守舊土 兵部尚書劉大夏議 猛世濟兇惡 不宜歸舊治 請兩府皆設流官 而降猛為千戶 徙之福建 帝從之 正德改元之正月召為南京刑部尚書 逾年 致仕 初 蕃去兩廣 岑猛據田州不肯徙 知府謝湖畏猛悍 亦逗遛 事聞 逮湖詔獄 湖委罪蕃及韋經 毛銳 經復委罪於尚書大夏 劉瑾方惡大夏 遂並逮四人 大夏以不從蕃言為罪 而蕃亦坐不能撫猛 俱謫戍肅州 三年九月也 既而瑾從戶部郎中莊 A172 言 遣太監韋霦核廣東庫藏 奏應解贓罰諸物多朽敝 梧州貯鹽利軍賞銀六十余萬兩不以時解 逮問蕃及前總督大夏 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銳等八百九十九人 罰米輸邊 銳廉介 已遷南京刑部右侍郎 乞休歸 至是奪職 瑾誅 蕃以原官致仕 逾六年 卒 銳至嘉靖初 始復職致仕 方蕃解官歸 無屋 稅他人宅居之 與鄉人飲 露坐花下 醉則任所之 其風致如此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潘蕃 amp oldid 5550236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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