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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倣

潘倣(1484年—?),字景哲,號三峰,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倣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地方
籍貫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出生 五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劉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正德五年河南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二十八名進士[1][2]。正德十一年(1516年)由吉安府推官选授浙江道監察御史[3],十二年巡按陕西,十三年因“薛鳳鳴案”被逮问,仍拟调外任,都御史彭泽申救始免之。十五年再次巡按陕西,十六年巡按甘肃,嘉靖三年(1524年)巡按浙江,五年八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八年升辽东苑马寺卿,十二年四月累升至右佥都御史,巡撫大同地方,十月因軍乱而罷免[4][5]

家族 编辑

曾祖潘允中;祖父潘智;父潘顗,曾任訓導。母張氏[6]。具庆下,兄潘傚(贡士)、弟仁、伸、俨。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三》:正德十一年春正月,授推官潘仿、知县刘廷簠、陈良玉、周震、樊继祖、陶麟、蒋亨、林有年、行人李镇、吴訚、陆时通、教谕甯钦、训导郑光琬为试监察御史;仿浙江道、廷簠良玉镇湖广道、訚河南道、震山东道、继祖山西道、钦云南道、麟南京河南道4时通南京广东道、亨南京山西道、有年南京四川道、光琬南京广西道。
  4.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8067):潘倣 ,字景哲,洛陽人。正德六年進士,歷禦史,嘉靖中屢官至右副都禦史,巡撫大同,值軍叛,罷為民。
  5.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嘉靖十二年十月,虏自秋渡河屯大同塞外,大同总兵李瑾议于天城左孤店等处浚濠堑四十里,以遏虏骑,克日计工,督并严急。瑾驭众苛刻,素不得士心,役兴众益怨,是月六日夜,有乱卒王福胜、王宝等六七十辈鼓噪焚帅府,攻瑾杀之,因焚都察院,恣行虏掠。代王闻变,奔宣府之西城。时巡抚潘仿新任,仓卒不知所为,疏奏瑾实峻法,众悉乱宜抚,总督刘源清、都督郤永以事闻,请下兵部亟议抚剿所宜,密示方略。于是兵部尚书王宪言大同兵未必悉变,由骄悍卒习于称乱,不惮干纪,乃至戕害主帅,逼胁宗室,此而不诛,天讨安在。据报杀瑾者但六七十人,则六七十人外皆良善也。矧其中有所迫胁者,请出榜谕安善良而贷,其胁从尽捕,诸渠魁置之极刑,斯天讨也。请以抚剿事宜责成总制,俾之相机经略,以便宜从事。 上曰:逆军蔑视国法,屡肆叛乱,势难遥度,其令源清等随宜处置,务使国法大伸,恶逆殄灭,毋得更事姑息,贻地方后患。因以提督西官厅都督佥事鲁纲代瑾,促之行。仿数上疏为乱官丐命,都给事中曾忭等劾之,诏禠仿官,以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樊继祖为右佥都御史代仿。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潘倣, 1484年, 字景哲, 號三峰,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地方, 籍貫,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出生, 五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劉氏, 出身,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正德五年河南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 正德六年, 1511年, 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三名, 登第三甲第二十八名進士, 正德十一年, 1516年, 由吉安府推官选授浙江道監察御史, 十二年巡按陕西, 十三年因, 薛鳳鳴案, 被逮问, 仍拟调外任. 潘倣 1484年 字景哲 號三峰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潘倣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地方 籍貫 河南河南府洛陽縣 出生 五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劉氏 出身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正德五年河南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 正德六年 1511年 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三名 登第三甲第二十八名進士 1 2 正德十一年 1516年 由吉安府推官选授浙江道監察御史 3 十二年巡按陕西 十三年因 薛鳳鳴案 被逮问 仍拟调外任 都御史彭泽申救始免之 十五年再次巡按陕西 十六年巡按甘肃 嘉靖三年 1524年 巡按浙江 五年八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 八年升辽东苑马寺卿 十二年四月累升至右佥都御史 巡撫大同地方 十月因軍乱而罷免 4 5 家族 编辑曾祖潘允中 祖父潘智 父潘顗 曾任訓導 母張氏 6 具庆下 兄潘傚 贡士 弟仁 伸 俨 参考文献 编辑 明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三 正德十一年春正月 授推官潘仿 知县刘廷簠 陈良玉 周震 樊继祖 陶麟 蒋亨 林有年 行人李镇 吴訚 陆时通 教谕甯钦 训导郑光琬为试监察御史 仿浙江道 廷簠良玉镇湖广道 訚河南道 震山东道 继祖山西道 钦云南道 麟南京河南道4时通南京广东道 亨南京山西道 有年南京四川道 光琬南京广西道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8067 潘倣 字景哲 洛陽人 正德六年進士 歷禦史 嘉靖中屢官至右副都禦史 巡撫大同 值軍叛 罷為民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 嘉靖十二年十月 虏自秋渡河屯大同塞外 大同总兵李瑾议于天城左孤店等处浚濠堑四十里 以遏虏骑 克日计工 督并严急 瑾驭众苛刻 素不得士心 役兴众益怨 是月六日夜 有乱卒王福胜 王宝等六七十辈鼓噪焚帅府 攻瑾杀之 因焚都察院 恣行虏掠 代王闻变 奔宣府之西城 时巡抚潘仿新任 仓卒不知所为 疏奏瑾实峻法 众悉乱宜抚 总督刘源清 都督郤永以事闻 请下兵部亟议抚剿所宜 密示方略 于是兵部尚书王宪言大同兵未必悉变 由骄悍卒习于称乱 不惮干纪 乃至戕害主帅 逼胁宗室 此而不诛 天讨安在 据报杀瑾者但六七十人 则六七十人外皆良善也 矧其中有所迫胁者 请出榜谕安善良而贷 其胁从尽捕 诸渠魁置之极刑 斯天讨也 请以抚剿事宜责成总制 俾之相机经略 以便宜从事 上曰 逆军蔑视国法 屡肆叛乱 势难遥度 其令源清等随宜处置 务使国法大伸 恶逆殄灭 毋得更事姑息 贻地方后患 因以提督西官厅都督佥事鲁纲代瑾 促之行 仿数上疏为乱官丐命 都给事中曾忭等劾之 诏禠仿官 以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樊继祖为右佥都御史代仿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潘倣 amp oldid 8209789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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