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滿洲國立法院

立法院滿洲國法律上的立法機關,不過因為未實施立法院議員選舉之故,並未正式設立。

立法院
种类
种类
领导
趙欣伯(1932-1934)(協和會
劉恩格(1932-1945)(所屬黨派待查)
会议地点
法律
組織法

概要 编辑

立法院採用一院制,並根據《組織法》第5條“皇帝依據立法院之決議行使立法權”行事。權限相似於日本帝國議會

不過組織法第16條亦規定“立法院的組織依據其他法律所定而行”,於正式開設前先於立法院設置秘書廳,立法院院長並由趙欣伯擔任。

之後隨著定立《滿洲國憲法》風潮退燒,直到最後都未起過議會之機能,其作用實際上僅限於正式批准滿洲國國務院的決定。

首長 编辑

院長 编辑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
1 趙欣伯   1932年3月10日
- 1934年10月30日[1]
 協和會

秘書廳秘書長 编辑

1934年10月後,立法院首長為祕書廳秘書長。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
2 劉恩格   1932年10月
- 1945年8月18日
待查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趙欣伯氏 罷免 当分日本滞留」『東京朝日新聞』昭和9年(1934年)10月31日。なお劉ほか編(1995)、1147頁は「10月31日免職」、郭主編(1990)、1769頁は「10月11日辞職」としている。

滿洲國立法院, 立法院為滿洲國法律上的立法機關, 不過因為未實施立法院議員選舉之故, 並未正式設立, 立法院滿洲國國徽, 蘭花御紋徽, 种类种类一院制领导院長趙欣伯, 1932, 1934, 協和會, 秘書長劉恩格, 1932, 1945, 所屬黨派待查, 会议地点法律, 組織法, 目录, 概要, 首長, 院長, 秘書廳秘書長, 參考文獻概要, 编辑立法院採用一院制, 並根據, 組織法, 第5條, 皇帝依據立法院之決議行使立法權, 行事, 權限相似於日本的帝國議會, 不過組織法第16條亦規定, 立法院的組織依據其他. 立法院為滿洲國法律上的立法機關 不過因為未實施立法院議員選舉之故 並未正式設立 立法院滿洲國國徽 蘭花御紋徽 种类种类一院制领导院長趙欣伯 1932 1934 協和會 秘書長劉恩格 1932 1945 所屬黨派待查 会议地点法律 組織法 目录 1 概要 2 首長 2 1 院長 2 2 秘書廳秘書長 3 參考文獻概要 编辑立法院採用一院制 並根據 組織法 第5條 皇帝依據立法院之決議行使立法權 行事 權限相似於日本的帝國議會 不過組織法第16條亦規定 立法院的組織依據其他法律所定而行 於正式開設前先於立法院設置秘書廳 立法院院長並由趙欣伯擔任 之後隨著定立 滿洲國憲法 風潮退燒 直到最後都未起過議會之機能 其作用實際上僅限於正式批准滿洲國國務院的決定 首長 编辑院長 编辑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1 趙欣伯 nbsp 1932年3月10日 1934年10月30日 1 nbsp 協和會秘書廳秘書長 编辑 1934年10月後 立法院首長為祕書廳秘書長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2 劉恩格 nbsp 1932年10月 1945年8月18日 待查參考文獻 编辑 趙欣伯氏 罷免 当分日本滞留 東京朝日新聞 昭和9年 1934年 10月31日 なお劉ほか編 1995 1147頁は 10月31日免職 郭主編 1990 1769頁は 10月11日辞職 としている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滿洲國立法院 amp oldid 7879280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