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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堂

法政学堂是指清朝末年各地创办的法律政治学校。民初改为“法政专门学校”。

历史 编辑

甲午战争惨败后,当时社会思潮认为立宪乃救国之有效途径,立宪就是法治政治。日俄战争日本获胜,进一步强化了“立宪救国”理念。[1]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开始积极兴办“法政教育”,培养“法政人才”。各地纷纷兴办专门的法政学堂。

第一个“法政学堂”是1905年6月设立的直隶“臬署法政学堂”,专门对直隶本省候补官员及幕僚进行法政教育,不久改名为“幕僚学堂”,附属于1905年11月在保定设立的“直隶法政学堂”。1905年9月2日,清廷废除科举制度。1905年,奉天省仕学馆扩充改设奉天法政学堂。1905年11月,广东省课吏馆基础上成立广东法政学堂

1906年7月7日清廷学部饬发各省,对举贡生员,政法专习一门,三年毕业,将给出身。法政学堂在“正科”之外普遍开设“别科”或“讲习科”,吸纳各部员的候补官员及举贡生员。1908年9月5日清廷学部颁行《法政学堂别科及讲习科毕业奖励章程》,对毕业生根据考核等次而授予相应官职。清廷学部筹设的京师法政学堂,“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作为全国各法政学堂办学总指导的《京师法政学堂章程》,分设预科、正科、别科,附设讲习科:

  • 预科学制两年,入学资格为中学毕业,预科毕业后升入正科;
  • 正科分为政治、法律两门,均为三年毕业;
  • 别科“专为各部院候补候选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岁较长者,在堂肆习,不必由预科升入,俾可速成以应急需”;
  • 讲习科是“以备吏部新分及裁缺人员入学肄业”,一年半毕业。

至1909年,全国共有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 282人,分别占专门学堂与学生数的37%、51.7%。

1910年11月10日,清廷学部开禁私立法政学堂。郭沫若回忆[2]当时成都城里法政学堂达十四、五所,三月、半年、一年速成,父子同学、祖孙同学随处可见。仅湖南一省1911年就设有法政学堂21所。[3]

民初,全国公立法政学堂64所,在校生30 803人。1912年10月22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专门学校令》,删除了法政专门学校的“别科”。法政学校的社会名声败落。至1926年,减至国立2所,公立16所,私立7所。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贾永健 付子堂:“近代中国法政教育的当代启示:警惕‘法政学堂陷阱’”,《学术交流》,2017年第12期,第87-93页。
  2. ^ 《郭沫若选集》第一卷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9页
  3. ^ 《湖南省志·政法志》,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356-358页。

法政学堂, 是指清朝末年各地创办的法律政治学校, 民初改为, 法政专门学校, 历史, 编辑甲午战争惨败后, 当时社会思潮认为立宪乃救国之有效途径, 立宪就是法治政治, 日俄战争日本获胜, 进一步强化了, 立宪救国, 理念, 清廷宣布, 预备立宪, 开始积极兴办, 法政教育, 培养, 法政人才, 各地纷纷兴办专门的, 第一个, 是1905年6月设立的直隶, 臬署, 专门对直隶本省候补官员及幕僚进行法政教育, 不久改名为, 幕僚学堂, 附属于1905年11月在保定设立的, 直隶, 1905年9月2日, 清廷废除科举制度. 法政学堂是指清朝末年各地创办的法律政治学校 民初改为 法政专门学校 历史 编辑甲午战争惨败后 当时社会思潮认为立宪乃救国之有效途径 立宪就是法治政治 日俄战争日本获胜 进一步强化了 立宪救国 理念 1 清廷宣布 预备立宪 开始积极兴办 法政教育 培养 法政人才 各地纷纷兴办专门的法政学堂 第一个 法政学堂 是1905年6月设立的直隶 臬署法政学堂 专门对直隶本省候补官员及幕僚进行法政教育 不久改名为 幕僚学堂 附属于1905年11月在保定设立的 直隶法政学堂 1905年9月2日 清廷废除科举制度 1905年 奉天省仕学馆扩充改设奉天法政学堂 1905年11月 广东省课吏馆基础上成立广东法政学堂 1906年7月7日清廷学部饬发各省 对举贡生员 政法专习一门 三年毕业 将给出身 法政学堂在 正科 之外普遍开设 别科 或 讲习科 吸纳各部员的候补官员及举贡生员 1908年9月5日清廷学部颁行 法政学堂别科及讲习科毕业奖励章程 对毕业生根据考核等次而授予相应官职 清廷学部筹设的京师法政学堂 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 作为全国各法政学堂办学总指导的 京师法政学堂章程 分设预科 正科 别科 附设讲习科 预科学制两年 入学资格为中学毕业 预科毕业后升入正科 正科分为政治 法律两门 均为三年毕业 别科 专为各部院候补候选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岁较长者 在堂肆习 不必由预科升入 俾可速成以应急需 讲习科是 以备吏部新分及裁缺人员入学肄业 一年半毕业 至1909年 全国共有法政学堂47所 学生12 282人 分别占专门学堂与学生数的37 51 7 1910年11月10日 清廷学部开禁私立法政学堂 郭沫若回忆 2 当时成都城里法政学堂达十四 五所 三月 半年 一年速成 父子同学 祖孙同学随处可见 仅湖南一省1911年就设有法政学堂21所 3 民初 全国公立法政学堂64所 在校生30 803人 1912年10月22日 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 专门学校令 删除了法政专门学校的 别科 法政学校的社会名声败落 至1926年 减至国立2所 公立16所 私立7所 参考文献 编辑 贾永健 付子堂 近代中国法政教育的当代启示 警惕 法政学堂陷阱 学术交流 2017年第12期 第87 93页 郭沫若选集 第一卷上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第179页 湖南省志 政法志 湖南出版社 1997年版 第356 358页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法政学堂 amp oldid 6375013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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