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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基赫

法基赫阿拉伯語فقيه英語Faqīh)是指伊斯蘭教法學的專家[1]。法基赫一詞在字面上一般解作法學家[2]

伊斯蘭教法與法基赫的關聯 编辑

伊斯蘭教法與法基赫有密切的關聯。

費格赫(Fiqh,伊斯蘭教法)在語意上解作「了解」,而術語上的解釋是「以行動者的詳細引證而來的法律原則的知識」[3],當中的「法律原則」不包括純屬理論性的原則及伊斯蘭教六大信仰伊斯蘭教義學(Kalam,透過溝通來尋求神學學說)的論說,例如教法淵源學的研究。「行動者的詳細引證」包括以下兩項:

  • 引證方法
  • 引證所得的知識要得到符合伊斯蘭教各項佐證的支持。

引證方法及來源 编辑

引證方法在教法淵源學的相關書籍裡有所論及,而被認為是有效的引申規條證據有很多,其中四種的證據被絕大多數的法學家認可:

遜尼派什葉派的絕大多數法學家都認可這四種證據。

存疑的證據 编辑

各派對其他的證據仍未達成共識,如扎希丽派(Ẓāhirī,一個法學派別)不承認格雅斯(Qiyas,類比推理)的有效性[4]

十二伊瑪目派將古蘭經和聖行視為同等重要也備受爭論,不被遜尼派法學家所接受。什葉派法學法則質疑對薩哈巴言論的認可。

不屬於遜尼派和什葉派的伊巴德派(Ibadi)法學家認為他們所收集的聖訓應成為證據。不過這些證據普遍都被兩派視為虛構和不必要。

成為法基赫的條件 编辑

法基赫要完全或部分符合伊智提哈德的條件。

完全符合條件的法基赫被稱為不受限制的法學家(Mujtahid Mutlaq),而未達到這種程度的法學家一般可掌握一個或以上學派的學說,並可運用這些學說進行法律管治。

一般來說,未完全符合條件的法學家會被稱為有限的法學家(Mujtahid Muqayyad),可通過專門領域或個別學派的法律,這是基於特殊領域可應用伊智提哈德或法律推論,而不必完全恪守沙里亞法規或其相關法律和法理。

牽涉到伊斯蘭教法學的職業如法官、律師、抄寫員都須對伊斯蘭教法學具備初步或深入的認識。

遜尼派的觀點認為現時沒有任何法學家(或極少數)到達不受限制的法學家的程度。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派認為他們的阿亞圖拉全都是不受限制的法學家。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Brian Kettell.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in Islamic Finance. John Wiley and Sons. 2010年: 第229頁. ISBN 0470748605 (英语). 
  2. ^ Abbas Amanat、Frank Griffel. Shari'a: Islamic law in the contemporary contex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年: 第131頁. ISBN 0804756392 (英语). 
  3. ^ P. M. Kulseth. Redeemed. Xlibris Corporation. 2010年: 第440頁. ISBN 1453559183 (英语). 
  4. ^ Mircea Eliade、Charles J. Adams.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Macmillan. 1987年: 第128頁. ISBN 0029098300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

  • (英文)

法基赫, 阿拉伯語, فقيه, 英語, faqīh, 是指伊斯蘭教法學的專家, 一詞在字面上一般解作法學家, 目录, 伊斯蘭教法與的關聯, 引證方法及來源, 存疑的證據, 成為的條件,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伊斯蘭教法與的關聯, 编辑伊斯蘭教法與有密切的關聯, 費格赫, fiqh, 伊斯蘭教法, 在語意上解作, 了解, 而術語上的解釋是, 以行動者的詳細引證而來的法律原則的知識, 當中的, 法律原則, 不包括純屬理論性的原則及伊斯蘭教六大信仰和伊斯蘭教義學, kalam, 透過溝通來尋求神學學說, 的論說,. 法基赫 阿拉伯語 فقيه 英語 Faqih 是指伊斯蘭教法學的專家 1 法基赫一詞在字面上一般解作法學家 2 目录 1 伊斯蘭教法與法基赫的關聯 2 引證方法及來源 3 存疑的證據 4 成為法基赫的條件 5 參見 6 參考文獻 7 外部連結伊斯蘭教法與法基赫的關聯 编辑伊斯蘭教法與法基赫有密切的關聯 費格赫 Fiqh 伊斯蘭教法 在語意上解作 了解 而術語上的解釋是 以行動者的詳細引證而來的法律原則的知識 3 當中的 法律原則 不包括純屬理論性的原則及伊斯蘭教六大信仰和伊斯蘭教義學 Kalam 透過溝通來尋求神學學說 的論說 例如教法淵源學的研究 行動者的詳細引證 包括以下兩項 引證方法 引證所得的知識要得到符合伊斯蘭教各項佐證的支持 引證方法及來源 编辑引證方法在教法淵源學的相關書籍裡有所論及 而被認為是有效的引申規條證據有很多 其中四種的證據被絕大多數的法學家認可 古蘭經 聖行 伊制馬 Ijma 共識 持續假定遜尼派和什葉派的絕大多數法學家都認可這四種證據 存疑的證據 编辑各派對其他的證據仍未達成共識 如扎希丽派 Ẓahiri 一個法學派別 不承認格雅斯 Qiyas 類比推理 的有效性 4 十二伊瑪目派將古蘭經和聖行視為同等重要也備受爭論 不被遜尼派法學家所接受 什葉派法學法則質疑對薩哈巴言論的認可 不屬於遜尼派和什葉派的伊巴德派 Ibadi 法學家認為他們所收集的聖訓應成為證據 不過這些證據普遍都被兩派視為虛構和不必要 成為法基赫的條件 编辑法基赫要完全或部分符合伊智提哈德的條件 完全符合條件的法基赫被稱為不受限制的法學家 Mujtahid Mutlaq 而未達到這種程度的法學家一般可掌握一個或以上學派的學說 並可運用這些學說進行法律管治 一般來說 未完全符合條件的法學家會被稱為有限的法學家 Mujtahid Muqayyad 可通過專門領域或個別學派的法律 這是基於特殊領域可應用伊智提哈德或法律推論 而不必完全恪守沙里亞法規或其相關法律和法理 牽涉到伊斯蘭教法學的職業如法官 律師 抄寫員都須對伊斯蘭教法學具備初步或深入的認識 遜尼派的觀點認為現時沒有任何法學家 或極少數 到達不受限制的法學家的程度 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派認為他們的阿亞圖拉全都是不受限制的法學家 參見 编辑大阿亞圖拉參考文獻 编辑 Brian Kettell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in Islamic Finance John Wiley and Sons 2010年 第229頁 ISBN 0470748605 英语 Abbas Amanat Frank Griffel Shari a Islamic law in the contemporary contex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年 第131頁 ISBN 0804756392 英语 P M Kulseth Redeemed Xlibris Corporation 2010年 第440頁 ISBN 1453559183 英语 Mircea Eliade Charles J Adams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Macmillan 1987年 第128頁 ISBN 0029098300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 英文 誰是法基赫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法基赫 amp oldid 7811826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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