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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炯

沈炯(504年—562年),禮明[1][2]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3][4]南梁西魏南陳官员。

梁武帝天監三年(504)生。沈炯的祖父沈瑀是南梁尋陽郡太守;父親沈續是王府記室參軍。沈炯年少才智出眾,為時人所重,最初任官王國常侍,改任尚書左民侍郎,外任吳縣縣令。侯景之亂時,吳郡太守袁君正支援京師,委派沈炯代理郡事。到京城失守,侯景部將宋子仙佔據吳興,遣派使者徵召他擔任書記;他藉詞說生病推卻,宋子仙聽後很生氣,命人殺死他。沈炯脫去衣服準備斬首,但被路邊桑樹阻礙,就改到其他地方處決,突然獲救。宋子仙愛才,最後都逼令他掌管書記[3][4]。後來宋子仙被王僧辯擊敗,王僧辯早聽聞沈炯的才華,在軍中買起他,賣他的人獲得鐵錢十萬,於是王僧辯的軍事文書都出自他手中。到梁簡文帝遇害,地方官員向江陵上表勸進,王僧辯吩咐沈炯寫作表書,文筆通順,其他作品都及不上[5][6]

陳霸先南下,和王僧辯在白茅灣會合登壇設盟,沈炯為他們寫盟約。及後侯景東奔到吳郡,俘虜他的妻子虞氏和兒子沈行簡,一同殺害,沈炯的弟弟帶著他的母親逃脫。平定侯景後,梁元帝憐憫他的妻兒遇害,特封他為原鄉縣侯,食邑五百戶。王僧辯出任司徒,任用他為從事中郎,之後梁元帝徵任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7][8]西魏奪取荊州,他被俘虜,唯西魏人禮遇他,授官儀同三司。沈炯因為母親在江東,經常思念南梁,害怕西魏人愛惜他的文才留住,於是閉門謝客,不和別人交往;寫作文章後立刻丟掉,不准流傳。他曾獨自行經漢武帝的通天臺,寫下思鄉的文章上奏。付奏後,當晚沈炯夢見有皇帝居所,守衛森嚴,他就詳細說明心事,有人說:「很不捨得讓你走,不知道何時能再見面。」幾天之後,他和王克等人就被放回南梁,紹泰二年(556年)回到建康,除授司農卿,遷官御史中丞[9][10]

陳霸先受禪建立南陳,加沈炯為通直散騎常侍,仍然任職御史中丞;他以母親年紀老邁而上辭官養老,但朝廷不准。當初,陳霸先曾稱沈炯適宜輔助君主,軍國大政都讓他參與籌劃,繼位的陳文帝也重用他,打算讓他尊榮顯貴。永定三年(559年)適逢王琳侵犯大雷,留異割據東部,文帝欲給沈炯立功,就解任他中丞職務,加號明威將軍,送還家鄉聚集部眾。天嘉三年(562年),因病在吳中去世,享年五十九歲。[11]文帝聽聞後即日辦理喪事,并遣使者拜祭,贈侍中恭子,有文集二十卷傳世。[12]

引用 编辑

  1. ^ 《陈书校勘记·卷十九·列传第十三·一》:沈炯字礼明 “礼明”南史作“初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引何焯说,云作“礼明”是。
  2. ^ 《南史校勘记·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一》:沈炯字初明 “初明”陈书作“礼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六四引何焯说,以为当作礼明。
  3. ^ 3.0 3.1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沈炯字禮明,吳興武康人也。祖瑀,梁尋陽太守。父續,王府記室參軍。炯少有雋才,為當時所重。釋褐王國常侍,遷為尚書左民侍郎,出為吳令。侯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師,以炯監郡。京城陷,景將宋子仙據吳興,遣使召炯,委以書記之任。炯固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炯解衣將就戮,礙於路間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遽救之,僅而獲免。子仙愛其才,終逼之令掌書記。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4. ^ 4.0 4.1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沈炯字初明,吳興武康人也。祖瑀,梁尋陽太守。父續,王府記室參軍。炯少有俊才,為當時所重。仕梁為尚書左戶侍郎、吳令。侯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建鄴,以炯監郡。台城陷,景將宋子仙據吳興,使召炯,方委以書記,炯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炯解衣將就戮,礙于路間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救之,僅而獲免。子仙愛其才,終逼之令掌書記。及子仙敗,王僧辯素聞其名,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嶽牧上表勸進,僧辯令炯製錶,當時莫有逮者。
  5.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6.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及子仙敗,王僧辯素聞其名,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嶽牧上表勸進,僧辯令炯製錶,當時莫有逮者。
  7.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高祖南下,與僧辯會于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及侯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子行簡,並殺之,炯弟攜其母逃而獲免。侯景平,梁元帝愍其妻子嬰戮,特封原鄉縣侯,邑五百戶。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中郎。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
  8.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陳武帝南下,與僧辯會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及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及子行簡,並殺之,炯弟攜其母逃免。侯景平,梁元帝湣其妻子儿女嬰戮,特封原鄉侯。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中郎。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
  9.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荊州陷,為西魏所虜,魏人甚禮之,授炯儀同三司。炯以母老在東,恆思歸國,恐魏人愛其文才而留之,恆閉門卻掃,無所交遊。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嘗獨行經漢武通天臺,為表奏之,陳己思歸之意。……奏訖,其夜炯夢見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遷御史中丞。
  10.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魏克荊州,被虜,甚見禮遇,授儀同三司。以母在東,恒思歸國,恐以文才被留,閉門卻掃,無所交接。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嘗獨行經漢武通天台,為表奏之,陳己思鄉之意。……奏訖,其夜夢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曆司農卿,御史中丞。
  11. ^ 陈寅恪《读〈哀江南赋〉》称沈炯卒于永定三年(559年)。刘师知《侍中沈府君序集》:“今乃撰西还所著文章,名为《后集》。”《中古文学史料丛考》卷四“沈炯集卷数”条云:“以刘序观之,似《后集》即炯卒后刘师知所编。”天嘉二年十二月,留異擁據東境,天嘉三年三月,“破留異于桃枝城”。《侍中沈府君集序》一文應作於陈文帝天嘉三年。
  12.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高祖受禪,加通直散騎常侍,中丞如故。以母老表請歸養,詔不許。初,高祖嘗稱炯宜居王佐,軍國大政,多預謀謨,文帝又重其才用,欲寵貴之。會王琳入寇大雷,留異擁據東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將軍,遣還鄉里,收合徒眾。以疾卒于吳中,時年五十九。文帝聞之,即日舉哀,并遣弔祭,贈侍中,諡曰恭子。有集二十卷行於世。”《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陳武帝受禪,加通直散騎常侍。表求歸養,詔不許。文帝嗣位,又表求去,詔答曰:‘當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無廢也。’初,武帝嘗稱炯宜居王佐,軍國大政,多預謀謨。文帝又重其才,欲寵貴之。會王琳入寇大雷,留異擁據東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將軍,遣還鄉里,收徒眾。以疾卒于吳中,贈侍中,諡恭子。有集二十卷行於世。”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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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卷19》,出自姚思廉陳書
  《南史·卷69》,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

沈炯, 504年, 562年, 字禮明, 吳興郡武康縣, 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南梁, 西魏, 南陳官员, 梁武帝天監三年, 的祖父沈瑀是南梁尋陽郡太守, 父親沈續是王府記室參軍, 年少才智出眾, 為時人所重, 最初任官王國常侍, 改任尚書左民侍郎, 外任吳縣縣令, 侯景之亂時, 吳郡太守袁君正支援京師, 委派代理郡事, 到京城失守, 侯景部將宋子仙佔據吳興, 遣派使者徵召他擔任書記, 他藉詞說生病推卻, 宋子仙聽後很生氣, 命人殺死他, 脫去衣服準備斬首, 但被路邊桑樹阻礙, 就改到其他地方處決, 突然獲救, . 沈炯 504年 562年 字禮明 1 2 吳興郡武康縣 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人 3 4 南梁 西魏 南陳官员 梁武帝天監三年 504 生 沈炯的祖父沈瑀是南梁尋陽郡太守 父親沈續是王府記室參軍 沈炯年少才智出眾 為時人所重 最初任官王國常侍 改任尚書左民侍郎 外任吳縣縣令 侯景之亂時 吳郡太守袁君正支援京師 委派沈炯代理郡事 到京城失守 侯景部將宋子仙佔據吳興 遣派使者徵召他擔任書記 他藉詞說生病推卻 宋子仙聽後很生氣 命人殺死他 沈炯脫去衣服準備斬首 但被路邊桑樹阻礙 就改到其他地方處決 突然獲救 宋子仙愛才 最後都逼令他掌管書記 3 4 後來宋子仙被王僧辯擊敗 王僧辯早聽聞沈炯的才華 在軍中買起他 賣他的人獲得鐵錢十萬 於是王僧辯的軍事文書都出自他手中 到梁簡文帝遇害 地方官員向江陵上表勸進 王僧辯吩咐沈炯寫作表書 文筆通順 其他作品都及不上 5 6 陳霸先南下 和王僧辯在白茅灣會合登壇設盟 沈炯為他們寫盟約 及後侯景東奔到吳郡 俘虜他的妻子虞氏和兒子沈行簡 一同殺害 沈炯的弟弟帶著他的母親逃脫 平定侯景後 梁元帝憐憫他的妻兒遇害 特封他為原鄉縣侯 食邑五百戶 王僧辯出任司徒 任用他為從事中郎 之後梁元帝徵任為給事黃門侍郎 領尚書左丞 7 8 西魏奪取荊州 他被俘虜 唯西魏人禮遇他 授官儀同三司 沈炯因為母親在江東 經常思念南梁 害怕西魏人愛惜他的文才留住 於是閉門謝客 不和別人交往 寫作文章後立刻丟掉 不准流傳 他曾獨自行經漢武帝的通天臺 寫下思鄉的文章上奏 付奏後 當晚沈炯夢見有皇帝居所 守衛森嚴 他就詳細說明心事 有人說 很不捨得讓你走 不知道何時能再見面 幾天之後 他和王克等人就被放回南梁 紹泰二年 556年 回到建康 除授司農卿 遷官御史中丞 9 10 陳霸先受禪建立南陳 加沈炯為通直散騎常侍 仍然任職御史中丞 他以母親年紀老邁而上辭官養老 但朝廷不准 當初 陳霸先曾稱沈炯適宜輔助君主 軍國大政都讓他參與籌劃 繼位的陳文帝也重用他 打算讓他尊榮顯貴 永定三年 559年 適逢王琳侵犯大雷 留異割據東部 文帝欲給沈炯立功 就解任他中丞職務 加號明威將軍 送還家鄉聚集部眾 天嘉三年 562年 因病在吳中去世 享年五十九歲 11 文帝聽聞後即日辦理喪事 并遣使者拜祭 贈侍中 諡恭子 有文集二十卷傳世 12 引用 编辑 陈书校勘记 卷十九 列传第十三 一 沈炯字礼明 礼明 南史作 初明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引何焯说 云作 礼明 是 南史校勘记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九 一 沈炯字初明 初明 陈书作 礼明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六四引何焯说 以为当作礼明 3 0 3 1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沈炯字禮明 吳興武康人也 祖瑀 梁尋陽太守 父續 王府記室參軍 炯少有雋才 為當時所重 釋褐王國常侍 遷為尚書左民侍郎 出為吳令 侯景之難 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師 以炯監郡 京城陷 景將宋子仙據吳興 遣使召炯 委以書記之任 炯固辭以疾 子仙怒 命斬之 炯解衣將就戮 礙於路間桑樹 乃更牽往他所 或遽救之 僅而獲免 子仙愛其才 終逼之令掌書記 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 僧辯素聞其名 於軍中購得之 酬所獲者鐵錢十萬 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 及簡文遇害 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 僧辯令炯製表 其文甚工 當時莫有逮者 4 0 4 1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沈炯字初明 吳興武康人也 祖瑀 梁尋陽太守 父續 王府記室參軍 炯少有俊才 為當時所重 仕梁為尚書左戶侍郎 吳令 侯景之難 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建鄴 以炯監郡 台城陷 景將宋子仙據吳興 使召炯 方委以書記 炯辭以疾 子仙怒 命斬之 炯解衣將就戮 礙于路間桑樹 乃更牽往他所 或救之 僅而獲免 子仙愛其才 終逼之令掌書記 及子仙敗 王僧辯素聞其名 軍中購得之 酬所獲者錢十萬 自是羽檄軍書 皆出於炯 及簡文遇害 四方嶽牧上表勸進 僧辯令炯製錶 當時莫有逮者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 僧辯素聞其名 於軍中購得之 酬所獲者鐵錢十萬 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 及簡文遇害 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 僧辯令炯製表 其文甚工 當時莫有逮者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及子仙敗 王僧辯素聞其名 軍中購得之 酬所獲者錢十萬 自是羽檄軍書 皆出於炯 及簡文遇害 四方嶽牧上表勸進 僧辯令炯製錶 當時莫有逮者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高祖南下 與僧辯會于白茅灣 登壇設盟 炯為其文 及侯景東奔至吳郡 獲炯妻虞氏 子行簡 並殺之 炯弟攜其母逃而獲免 侯景平 梁元帝愍其妻子嬰戮 特封原鄉縣侯 邑五百戶 僧辯為司徒 以炯為從事中郎 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 領尚書左丞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陳武帝南下 與僧辯會白茅灣 登壇設盟 炯為其文 及景東奔 至吳郡 獲炯妻虞氏及子行簡 並殺之 炯弟攜其母逃免 侯景平 梁元帝湣其妻子儿女嬰戮 特封原鄉侯 僧辯為司徒 以炯為從事中郎 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 領尚書左丞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荊州陷 為西魏所虜 魏人甚禮之 授炯儀同三司 炯以母老在東 恆思歸國 恐魏人愛其文才而留之 恆閉門卻掃 無所交遊 時有文章 隨即棄毀 不令流布 嘗獨行經漢武通天臺 為表奏之 陳己思歸之意 奏訖 其夜炯夢見有宮禁之所 兵衛甚嚴 炯便以情事陳訴 聞有人言 甚不惜放卿還 幾時可至 少日 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 紹泰二年至都 除司農卿 遷御史中丞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魏克荊州 被虜 甚見禮遇 授儀同三司 以母在東 恒思歸國 恐以文才被留 閉門卻掃 無所交接 時有文章 隨即棄毀 不令流布 嘗獨行經漢武通天台 為表奏之 陳己思鄉之意 奏訖 其夜夢有宮禁之所 兵衛甚嚴 炯便以情事陳訴 聞有人言 甚不惜放卿還 幾時可至 少日 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 曆司農卿 御史中丞 陈寅恪 读 哀江南赋 称沈炯卒于永定三年 559年 刘师知 侍中沈府君序集 今乃撰西还所著文章 名为 后集 中古文学史料丛考 卷四 沈炯集卷数 条云 以刘序观之 似 后集 即炯卒后刘师知所编 天嘉二年十二月 留異擁據東境 天嘉三年三月 破留異于桃枝城 侍中沈府君集序 一文應作於陈文帝天嘉三年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高祖受禪 加通直散騎常侍 中丞如故 以母老表請歸養 詔不許 初 高祖嘗稱炯宜居王佐 軍國大政 多預謀謨 文帝又重其才用 欲寵貴之 會王琳入寇大雷 留異擁據東境 帝欲使炯因是立功 乃解中丞 加明威將軍 遣還鄉里 收合徒眾 以疾卒于吳中 時年五十九 文帝聞之 即日舉哀 并遣弔祭 贈侍中 諡曰恭子 有集二十卷行於世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陳武帝受禪 加通直散騎常侍 表求歸養 詔不許 文帝嗣位 又表求去 詔答曰 當敕所由 相迎尊累 使卿公私無廢也 初 武帝嘗稱炯宜居王佐 軍國大政 多預謀謨 文帝又重其才 欲寵貴之 會王琳入寇大雷 留異擁據東境 帝欲使炯因是立功 乃解中丞 加明威將軍 遣還鄉里 收徒眾 以疾卒于吳中 贈侍中 諡恭子 有集二十卷行於世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在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nbsp 陳書 卷19 出自姚思廉 陳書 nbsp 南史 卷69 出自李延寿 南史 参考文献 编辑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南史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沈炯 amp oldid 7459120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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