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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伊

汪志伊(1743年—1818年),字稼門,中國安徽桐城人。舉人出身的汪志伊於1797年擔任福建布政使,同年再昇福建巡撫

他於福建巡撫任內,為了平定盜船游奕,緝捕海賊,特地奏請福建水師副參以上兼用本省通融撥用。另外,也改良州縣徵糧措施。也因此改革,任內破獲多名首夥盜犯。之後,因為閩商黃豐勝等至台灣鹿耳門遇盜被劫,他坐視不察,遭革職留任,後則因補救得宜,寬之。

1811年,他調為閩浙總督,是為清朝封疆大吏。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知县朱履中因收賄受弹劾,传讯中,他反诬李赓芸勒索,但无佐证。汪志伊因李赓芸为己所荐,意欲追查,福州知府塗以輈对此案又操之过急,致使李赓芸自縊身亡,一时舆论大哗。[1]陈寿祺與生员林天光等向钦差呈诉,志伊遭褫職永不敘用,隔年卒。

注釋

  1. ^ 《清稗類鈔》載:“乾隆朝,嘉定李賡芸官福建汀漳龍道,時龍溪縣有械鬬事,令黃某,懦不能治。有候補縣朱履中者,內狡外質,李不知也。請於上官,以朱往,朱蒞任數月,亦不辦。李擢藩司,以朱無能,左遷其官。朱嘗虧鹽課五千金,漳州守畢所譡曾納朱賄,李之僕曾以修船乏款,私貸朱資。至是,朱憤無所洩,揭於兩院,謂虧帑由道府婪索。總督汪志伊修舊怨,乃解李任,授意福州守涂以輈,使嚴詰之。促對簿,李憤,自縊死,士民呼號於門。事上聞,令侍郎熙昌王引之出按,抵朱法,督撫均譴斥有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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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5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前任:
費淳
福建巡撫
1797年上任
繼任:
李殿圖

汪志伊, 1743年, 1818年, 字稼門, 中國安徽桐城人, 舉人出身的於1797年擔任福建布政使, 同年再昇福建巡撫, 他於福建巡撫任內, 為了平定盜船游奕, 緝捕海賊, 特地奏請福建水師副參以上兼用本省通融撥用, 另外, 也改良州縣徵糧措施, 也因此改革, 任內破獲多名首夥盜犯, 之後, 因為閩商黃豐勝等至台灣鹿耳門遇盜被劫, 他坐視不察, 遭革職留任, 後則因補救得宜, 寬之, 1811年, 他調為閩浙總督, 是為清朝封疆大吏, 嘉慶二十二年, 1817年, 知县朱履中因收賄受弹劾, 传讯中, 他反诬李赓. 汪志伊 1743年 1818年 字稼門 中國安徽桐城人 舉人出身的汪志伊於1797年擔任福建布政使 同年再昇福建巡撫 他於福建巡撫任內 為了平定盜船游奕 緝捕海賊 特地奏請福建水師副參以上兼用本省通融撥用 另外 也改良州縣徵糧措施 也因此改革 任內破獲多名首夥盜犯 之後 因為閩商黃豐勝等至台灣鹿耳門遇盜被劫 他坐視不察 遭革職留任 後則因補救得宜 寬之 1811年 他調為閩浙總督 是為清朝封疆大吏 嘉慶二十二年 1817年 知县朱履中因收賄受弹劾 传讯中 他反诬李赓芸勒索 但无佐证 汪志伊因李赓芸为己所荐 意欲追查 福州知府塗以輈对此案又操之过急 致使李赓芸自縊身亡 一时舆论大哗 1 陈寿祺與生员林天光等向钦差呈诉 志伊遭褫職永不敘用 隔年卒 注釋 编辑 清稗類鈔 載 乾隆朝 嘉定李賡芸官福建汀漳龍道 時龍溪縣有械鬬事 令黃某 懦不能治 有候補縣朱履中者 內狡外質 李不知也 請於上官 以朱往 朱蒞任數月 亦不辦 李擢藩司 以朱無能 左遷其官 朱嘗虧鹽課五千金 漳州守畢所譡曾納朱賄 李之僕曾以修船乏款 私貸朱資 至是 朱憤無所洩 揭於兩院 謂虧帑由道府婪索 總督汪志伊修舊怨 乃解李任 授意福州守涂以輈 使嚴詰之 促對簿 李憤 自縊死 士民呼號於門 事上聞 令侍郎熙昌王引之出按 抵朱法 督撫均譴斥有差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清史稿 卷357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參考文獻 编辑 福建省志 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 1992年 前任 費淳 福建巡撫1797年上任 繼任 李殿圖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汪志伊 amp oldid 74599652,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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