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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申

楊志申(?—?),字燕夫[1]臺灣臺灣縣(今台南市)人,居於東安坊,為貢生、候選州同[2]。清代彰化墾戶,曾興建二八圳、快官圳、深圳等水圳。死後誥封中憲大夫,並入祀忠義孝悌祠。

生平 编辑

 
獎勵楊志申捐獻學田碑記
 
楊志申附祠入祀碑記

楊志申少年時喪父,在家中6兄弟中排行老二,對其母極為孝順[1]。曾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遷移父親的墓地以便讓臺灣府知府蔣毓英興建學宮[1]。蔣毓英十分賞識楊志申,便將其父之墓地改葬,並說:「你時常行孝,因此你的子孫一定會非常偉大。但你必須搬家到遠處,十年之後,就會變得非常富有。[1]」當時半線(今彰化)地區尚未經過開墾,楊志申便前往半線的柴坑仔莊居住,並貸「番田」以便開墾[1]。經過幾年的開墾後逐漸致富,因此引進貓羅溪之水源,開闢二八圳[3][1],後又興建快官圳、深圳等水圳[1]。楊志申也曾開墾淡水的佳臘埔、金包里,使楊家成為當地望族,雇用數千名佃農,彰化線東線西兩堡的田地皆為楊志申所有。雍正元年(1723年)彰化實施縣治,楊志申移居東門街[1]

楊志申曾整治橋梁、修築廟宇、也曾捐獻學田及文廟油燈費用。後因感念文廟油燈等費用無出,答應司訓陳元恕,希望能夠續捐。之後楊志申即患上重病,臨死前命令其子孫「割鳳邑之田百九十有六石」,並說:「聊踐吾言,非為子孫求福應。女曹但能讀書為人,毋負吾志可矣。」之後過世,葬於彰化,死後入祀忠義孝悌祠。以長子楊振文貴,追封中憲大夫[1][4]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一:施、楊、吳、張列傳》:「楊志申,字燕夫,臺邑人,居東安坊。少孤,事母孝。昆仲六人,志申其次也。善視諸弟,勗以立身齊家之本。康熙二十四年,知府蔣毓英將拓建學宮,志申父墓在焉,告之,請徙而獻其地。毓英嘉之,為擇穴於魁斗山麓,平坦如掌,大可二、三畝,臺人謂之金盤搖珠。既葬,復告之曰:『子素行孝義,子孫必有昌者。雖然,子當遠徙,十稔之後,可致巨富。』當是時,半線初啟,草萊未墾,志申遂適焉。居於柴坑仔莊,貸番田而耕之。督率諸弟,盡力農功。數年,家漸富,闢田亦愈廣,遂鑿二八圳,引貓羅之水以溉,潤田千數百甲,歲入穀萬石。已又鑿福馬,鑿深圳。線東、西兩堡之田,皆楊氏有也。又以其餘力,開墾淡水之佳臘埔、金包里,歲亦入穀數千石。家畜佃農數千人,鋤耰並進。半線景象,以是日興。雍正元年,遂建縣治,移居東門街。志甲既富,好行其德。睦宗族,恤鄉里,賑貧乏,治橋梁,邑人莫不稱之。初,臺邑學租歲用不敷,首捐彰田以充,歲可入粟百六十有六石。又以文廟燈油諸費無出,言於臺學訓導,願續捐,未行而病且革。命其子割鳳邑之田百九十有六石,曰:『聊踐吾言,非為子孫求福應。女曹但能讀書為人,毋負吾志可矣。』卒,葬彰化。後循眾議,祀臺邑孝悌祠。以長子振文貴,追封中憲大夫。」
  2. ^ 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楊志申,貢生,候選州同(祀忠義孝弟祠,有傳)。以子振文候選州同加五級,捐贈中憲大夫;妻蘇氏,贈恭人。」
  3. ^ 周璽《彰化縣志:卷二》:「二八圳:水源與快官圳同,過貓兒高陂流出倒廊等莊,灌田千餘甲。業戶楊志申築。」
  4. ^ 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楊志申,字燕夫,籍彰化,居家於郡城之東安坊。父早卒,事母曲盡其歡。善視諸弟,睦族恤鄰,賑貧舍棺,修廟宇治橋梁,凡諸義舉,靡不力。初邑學租歲入不敷於用,志申首捐彰邑田歲入穀一百六十六石,以助課費。又念文廟油燈等費無所出,言諸司訓陳元恕,願續捐。未幾病且篤,亟召其子至,命割鳳邑田計歲入一百九十六石(今歷任交代冊作一百九十石)充台學,曰:「吾自踐前言,非為汝等求福應也,但讀書無負吾志。」其子跪聽命,目遂瞑。卒之日,司訓為記其事,乃循眾議,詳請存主學祠。今祀忠義孝悌祠 。(鄭兼才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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