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查繼佐

查繼佐(1601年—1676年),初名繼佑,初字三秀,更字友三伊璜,又號與齋,別號東山釣史釣玉浙江海寧人,初学者。

生平 编辑

查繼佐為查爾翰之子,生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七月四日。家貧多病,崇禎六年(1633年)中舉人。明亡後,隨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監國魯元年(1646年)清军攻佔绍兴,隱居海寧硤石東山萬石窩,改號為左尹非人。監國魯七年(1652年)於西湖觉觉堂講學,旋至杭州铁冶岭之敬修堂講學,從學者眾,人稱敬修先生

康熙二年(1661年),捲入南潯莊廷鑨私刻《明史》案,列名参校,下獄論死,後因提早自首而免罪,與范骧陆圻等三人皆獲救。遂縱情聲色。[1]晚年喜寫,于清康熙十五年元月二十日戌時去世,年七十六。

著作 编辑

著有《罪惟錄》、《國壽錄》、《魯春秋》、《東山國語》、《班漢史淪》、《續西廂》等。

爭議 编辑

有證據顯示查繼佐是《明史》案檢舉者。道光以后人陳康祺于《郎潛紀聞》中推斷查繼佐應負主要責任,實在是違背“虎兕出于柙,龜玉毁于櫝”,則守土者不得推諉其過的原理[2]。清初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對其記載則略為平恕公允。[3]當事人陸圻的女兒陸莘行則提到其父等三人曾向學官自首。[4]《范氏记私史事》一书提到周亮工勸另一位當事人范骧检举明史案一事:“刻书列参评常事也,曷以知其祸而检举焉。得故周栎园先生语余父曰偶见庄氏书,载闯逆入宫有禅表,下注龚鼎孳手笔。且言合肥(龚鼎孳)慕大范老子久以未获一识为恨事,望速检举日后好相见也。但为首查某为人反复勿使知可耳。”

傳言查繼佐曾濟助發跡前的吳六奇,後者因此在案發後营救前者,但是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5]《查继佐年譜》裡,查繼佐本人亦否認有此事,說:“葛如,方布衣野走,世传余有一饭之恩,怀之而思报。其实无是也。是则公在时已传其事,故公为之辨。”乾隆時诗论家吴骞也认为此傳聞事不可靠。[6]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虞初新志》卷十六錄钮琇《记吴六奇将军事》: “孝廉嗣后益放情诗酒,尽出其橐中装,买美鬟十二,教之歌舞。每于良宵开宴,垂帘张灯,珠声花貌,艳彻帘外,观者醉心。”
  2. ^ “惟海寧查繼佐、仁和陸圻,當獄初起,先首告,謂廷鑨慕其名列之參校中,得脫罪(按:小說傳奇,咸謂繼佐由吳六奇得脫;《漁洋文集》亦云然,非也)。”
  3. ^ “湖州莊廷鑨作明史,以查伊璜刻入校閱姓氏。伊璜知,即檢舉學道,發查存案。此年七月,歸安知縣吳之榮持書出首,累計伊璜,伊璜辨曰:‘查繼佑系杭州舉人,不幸薄有微名,莊廷鑨遂將繼佐刻入校閱。’繼佑一聞,即出檢舉,蓋在庚子十月,吳之榮為莊廷鑨本縣父母,其出首在辛丑七月。若以出首早為功,則繼佑前之榮後,繼佑之功當在之榮上;若以檢舉遲為罪,則繼佑早而之榮遲,之榮罪不應在繼佑之下。今之榮以罪受上賞,而繼佑以功受顯戮,則是非顛倒極矣!諸法臺幸為參祥。”《南浔镇志》卷三八《志馀》六录《熊懋蒋希图闻门录》載查继佐辩稱:“若以出首早为功,则继佐前而吴某后,继佐之功当在吴某之上。若以检举迟为罪,则继佐早而吴某迟,吴某之罪不应在继佐之下。今吴某以罪受赏,而继佐以功受戮,则是非颠倒极矣。”
  4. ^ 陸莘行《秋思草堂遗集·老父云游始末》云:“有为父言:‘湖州庄姓者,所著秽史,抵触本朝。兼有查、陆、范评定姓名,大为不便。'父曰:‘風馬牛不相及也,何得有此?’归家,自思范君文白远隔海昌,不及相闻。查君伊璜住居不远,何不一询。因往查。查适他出。父入书室,见案头果有此书。查归,父谓之曰:‘此何物,尚置是耶?若不早图,祸将作矣。’因即具牒文宗,行文湖郡教谕赵(君宋)查验。”
  5. ^ 韩逢华:《查继佐与明史案》,《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3月 第24卷第1期
  6. ^ 《拜经楼诗话》:“查东山先生遏吴顺恪事,世皆艳称。予观东山所作《敬修堂同学出处偶记》,有似出于传闻之过者。岂当日以其既贵而故为之讳耶?”

查繼佐, 1601年, 1676年, 初名繼佑, 初字三秀, 更字友三, 號伊璜, 又號與齋, 別號東山釣史, 釣玉, 浙江海寧人, 明末清初学者, 目录, 生平, 著作, 爭議,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為查爾翰之子, 生於明萬曆二十九年, 1601年, 七月四日, 家貧多病, 崇禎六年, 1633年, 中舉人, 明亡後, 隨魯王監國紹興, 授兵部職方, 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 監國魯元年, 1646年, 清军攻佔绍兴, 隱居海寧硤石東山萬石窩, 改號為左尹非人, 監國魯七年, 1652年, 於西湖觉觉堂講學,. 查繼佐 1601年 1676年 初名繼佑 初字三秀 更字友三 號伊璜 又號與齋 別號東山釣史 釣玉 浙江海寧人 明末清初学者 目录 1 生平 2 著作 3 爭議 4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查繼佐為查爾翰之子 生於明萬曆二十九年 1601年 七月四日 家貧多病 崇禎六年 1633年 中舉人 明亡後 隨魯王監國紹興 授兵部職方 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 監國魯元年 1646年 清军攻佔绍兴 隱居海寧硤石東山萬石窩 改號為左尹非人 監國魯七年 1652年 於西湖觉觉堂講學 旋至杭州铁冶岭之敬修堂講學 從學者眾 人稱敬修先生 康熙二年 1661年 捲入南潯莊廷鑨私刻 明史 案 列名参校 下獄論死 後因提早自首而免罪 與范骧 陆圻等三人皆獲救 遂縱情聲色 1 晚年喜寫梅 于清康熙十五年元月二十日戌時去世 年七十六 著作 编辑著有 罪惟錄 國壽錄 魯春秋 東山國語 班漢史淪 續西廂 等 爭議 编辑有證據顯示查繼佐是 明史 案檢舉者 道光以后人陳康祺于 郎潛紀聞 中推斷查繼佐應負主要責任 實在是違背 虎兕出于柙 龜玉毁于櫝 則守土者不得推諉其過的原理 2 清初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對其記載則略為平恕公允 3 當事人陸圻的女兒陸莘行則提到其父等三人曾向學官自首 4 范氏记私史事 一书提到周亮工勸另一位當事人范骧检举明史案一事 刻书列参评常事也 曷以知其祸而检举焉 得故周栎园先生语余父曰偶见庄氏书 载闯逆入宫有禅表 下注龚鼎孳手笔 且言合肥 龚鼎孳 慕大范老子久以未获一识为恨事 望速检举日后好相见也 但为首查某为人反复勿使知可耳 傳言查繼佐曾濟助發跡前的吳六奇 後者因此在案發後营救前者 但是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5 查继佐年譜 裡 查繼佐本人亦否認有此事 說 葛如 方布衣野走 世传余有一饭之恩 怀之而思报 其实无是也 是则公在时已传其事 故公为之辨 乾隆時诗论家吴骞也认为此傳聞事不可靠 6 參考文獻 编辑 虞初新志 卷十六錄钮琇 记吴六奇将军事 孝廉嗣后益放情诗酒 尽出其橐中装 买美鬟十二 教之歌舞 每于良宵开宴 垂帘张灯 珠声花貌 艳彻帘外 观者醉心 惟海寧查繼佐 仁和陸圻 當獄初起 先首告 謂廷鑨慕其名列之參校中 得脫罪 按 小說傳奇 咸謂繼佐由吳六奇得脫 漁洋文集 亦云然 非也 湖州莊廷鑨作明史 以查伊璜刻入校閱姓氏 伊璜知 即檢舉學道 發查存案 此年七月 歸安知縣吳之榮持書出首 累計伊璜 伊璜辨曰 查繼佑系杭州舉人 不幸薄有微名 莊廷鑨遂將繼佐刻入校閱 繼佑一聞 即出檢舉 蓋在庚子十月 吳之榮為莊廷鑨本縣父母 其出首在辛丑七月 若以出首早為功 則繼佑前之榮後 繼佑之功當在之榮上 若以檢舉遲為罪 則繼佑早而之榮遲 之榮罪不應在繼佑之下 今之榮以罪受上賞 而繼佑以功受顯戮 則是非顛倒極矣 諸法臺幸為參祥 南浔镇志 卷三八 志馀 六录 熊懋蒋希图闻门录 載查继佐辩稱 若以出首早为功 则继佐前而吴某后 继佐之功当在吴某之上 若以检举迟为罪 则继佐早而吴某迟 吴某之罪不应在继佐之下 今吴某以罪受赏 而继佐以功受戮 则是非颠倒极矣 陸莘行 秋思草堂遗集 老父云游始末 云 有为父言 湖州庄姓者 所著秽史 抵触本朝 兼有查 陆 范评定姓名 大为不便 父曰 風馬牛不相及也 何得有此 归家 自思范君文白远隔海昌 不及相闻 查君伊璜住居不远 何不一询 因往查 查适他出 父入书室 见案头果有此书 查归 父谓之曰 此何物 尚置是耶 若不早图 祸将作矣 因即具牒文宗 行文湖郡教谕赵 君宋 查验 韩逢华 查继佐与明史案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3月 第24卷第1期 拜经楼诗话 查东山先生遏吴顺恪事 世皆艳称 予观东山所作 敬修堂同学出处偶记 有似出于传闻之过者 岂当日以其既贵而故为之讳耶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查繼佐 amp oldid 7908860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