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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杞埔事件

林杞埔事件[1],又稱頂林事件,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

事件過程概要 编辑

台灣總督府嘉義、林杞埔(今南投竹山)、斗六等15,000甲的竹林劃歸為「模範竹林」,強行收歸為國有地,並由日本三菱造紙株式會社掌握所有權,供其使用經營,且不准附近居民隨意進入,導致原依靠山林生活的20,000餘名竹農與地主的生計陷入困境。近因則是受到日本警察欺壓林啟禎與佛教在家居士劉乾兩人,導致兩人心有不滿,合作在山中開設神壇,煽動前來的信徒抗日。1912年3月22日,約12名庄民,攻擊位在林杞埔地區頂林駐在所(位於今竹山鎮頂林里),殺害日本人巡查2名及臺灣人巡查補1名。數日後遭日警逮捕,包含林啟禎與劉乾,總計十餘人為事件參與者,1人被當場槍斃,劉乾、林啟禎等8人被判死刑,1人判無期徒刑,3人判有期徒刑,僅存1人獲判無罪釋放。

事件爆發前 编辑

19世紀末,日本剛佔領台灣之際,台灣總督府為了維持軍政及多方面的開支需求,每年有高達七百萬元的經費補助必須仰賴日本政府,而當時日本國內其實大多人反對政府花這麼多心力培植台灣。在這樣的輿論底下,時任台灣總督的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則決定藉由大力勸導日本財閥來台投資,以解救總督府於台灣統治經費匱乏的窘境。另一方面,在三菱計劃向台投入造紙業時,又適逢日俄戰爭的結束,此時的日本國內經濟逐漸復甦、並朝向欣欣向榮之際,再加上日本資本主義的對外膨脹、與台灣總督府的殖民政策得以密切配合等情況下,都使得眾多日本企業家紛紛前往台灣投資,而三菱財閥更是首居其位。

三菱造紙廠的設立 编辑

1898年,日本三菱創立了「三菱製紙公司」,當時造紙的原料大多以布屑與稻草為主。爾後隨著木漿的使用遞增,再加上木漿製紙的原料來源大多被國內的「王子製紙」與「富士製紙」所壟斷,因此三菱若想要尋求木漿原料,便只能向國外進口。為了降低木漿材料所造成的成本增加,三菱積極尋找另一項替代原料,也就是—竹漿。

簽訂採伐合約書 编辑

1908年二月,三菱派專人前往台灣考察後,發現台灣的嘉義廳斗六廳,以及阿里山西側等地區,皆為備具潛力的竹林開發地,而其中最適合創辦竹漿事業的地方,又屬斗六廳下的清水溪流域之勞水坑(今竹山鎮瑞竹)最佳,最終在此地設置了「三菱台灣竹林事務所」。八月,三菱公司向台灣總督府正式申請後,於三個月後訂立了合約書。然而,台灣當地的竹林業主不但沒有參與合約書的簽訂過程,甚至被總督府以恐嚇、欺瞞、毆打等方式,強迫業主們簽下合約,並拋棄竹林主權。

消失的三菱字樣 编辑

在嘉義、林杞埔(今南投竹山)、斗六等地的竹林被劃歸為「模範竹林」後,總督府便在竹林設立「台灣總督府模範竹林」牌,以及辦事處「勞水坑竹林事務所」方便統一管理,但是這些名號卻不曾出現「三菱」的字樣,只因為台灣總督府為了維護三菱於台灣的品牌形象和當地居民的觀感,而選擇在初期隱瞞台灣業主。直到1910年三菱正式辦理竹林業務,並將名稱改為「三菱台灣竹林事務所」時,業主才發現被欺騙的事實。除此之外,當年毆打脅迫他們簽下合約的警官,現在反而是三菱公司旗下的職員,這也諷刺地顯示出,台灣總督府與日本資本家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給予協助的證據。

業主們聯署陳情 编辑

真相暴露後,憤怒的業主們遂推選廖振發、陳玉奎、張陳元、林玉明等人為代表前往南投廳,要求其將竹林歸還,但眾人的請求不但沒被採納,陳玉奎與張陳元甚至受到短期拘押。這樣的舉動更激起群眾不服,再次派兩人北上並直接向台灣總督府陳情,卻仍以失敗告終。事後總督府與三菱公司雖然開出讓步條約和給出少許撫恤金,不只無法給予業主實質的補償,條約裡更存在著眾多限制與剝削,自此雙方便埋下了衝突的導火線。

事件爆發 编辑

頂林事件的領導人劉乾為南投廳羌仔寮庄(今鹿谷)人,平常以算命、占卜為業,並篤信觀音。劉乾的另一同黨林啟禎,別名林慶興,南投廳大抗庄人,平時耕農之餘也以製造竹紙為副業。而林啟禎也是被傳喚到頂林派出所簽下合約的其中一人,起初他拒絕蓋章,卻被一位名叫川島與市的日本警察毆打,再加上他先前在竹林砍伐時,也遭警官屈辱掌頰,因而興起報復之心。劉乾則是表示他曾受到東埔蚋(今竹山鎮延平里)國聖爺指示,要他「誓殺在台日人,自立為王,救民於水火。」[2],因此便和信徒林啟禎、劉賜、蕭知、蕭溪、黃邱、張祿、楊振等人襲擊頂林派出所,並殺戮日警飯田佐一、川田與市,以及陳霖仔以洩憤。事後,劉乾與林啟禎雙雙被逮捕,總督府為了以儆效尤,選擇在林杞埔開設「臨時法院」審判此案,並迅速就地正法,以結束此事件。

注解 编辑

  1. ^ 林杞是位人名,至今存在多種寫法:林杞、林屺、林圮、林驥,但無從考證何種是真名。來源取自《社寮三百年開發史》林文龍 社寮文教基金會 1994年
  2. ^ 梁華璜. 〈竹林事件探討—日本帝國掠奪臺灣林地之一例〉. 成功大學歷史學報. 1978, 第五號 (第五期): 253頁~254頁. 

參考資料 编辑

  • 梁華璜.〈竹林事件探討—日本帝國掠奪臺灣林地之一例〉.成功大學歷史學報. 1978
  • 《林杞埔起義事件》. 台灣海外網. [2008-07-29]. (原始内容于2020-06-23) (中文). 
  • 史明. 《台灣人四百年史》. 草根文化. 1998. ISBN 957983440X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中文). 
  • 井出季和太. 《台湾治績志》(二刷). 南天書局. 1997. ISBN 9576384516 (日语). 
  • 陳高明、賴信宏. 《竹山鎮竹產業的技藝與記憶》. 竹山鎮公所. 2006 (中文). 

參見 编辑

林杞埔事件, 又稱頂林事件, 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 目录, 事件過程概要, 事件爆發前, 三菱造紙廠的設立, 簽訂採伐合約書, 消失的三菱字樣, 業主們聯署陳情, 事件爆發, 注解, 參考資料, 參見事件過程概要, 编辑台灣總督府把嘉義, 林杞埔, 今南投竹山, 斗六等15, 000甲的竹林劃歸為, 模範竹林, 強行收歸為國有地, 並由日本三菱造紙株式會社掌握所有權, 供其使用經營, 且不准附近居民隨意進入, 導致原依靠山林生活的20, 000餘名竹農與地主的生計陷入困境, 近因則是受到日本警察欺壓林啟. 林杞埔事件 1 又稱頂林事件 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 目录 1 事件過程概要 2 事件爆發前 2 1 三菱造紙廠的設立 2 2 簽訂採伐合約書 2 3 消失的三菱字樣 2 4 業主們聯署陳情 3 事件爆發 4 注解 5 參考資料 6 參見事件過程概要 编辑台灣總督府把嘉義 林杞埔 今南投竹山 斗六等15 000甲的竹林劃歸為 模範竹林 強行收歸為國有地 並由日本三菱造紙株式會社掌握所有權 供其使用經營 且不准附近居民隨意進入 導致原依靠山林生活的20 000餘名竹農與地主的生計陷入困境 近因則是受到日本警察欺壓林啟禎與佛教在家居士劉乾兩人 導致兩人心有不滿 合作在山中開設神壇 煽動前來的信徒抗日 1912年3月22日 約12名庄民 攻擊位在林杞埔地區頂林駐在所 位於今竹山鎮頂林里 殺害日本人巡查2名及臺灣人巡查補1名 數日後遭日警逮捕 包含林啟禎與劉乾 總計十餘人為事件參與者 1人被當場槍斃 劉乾 林啟禎等8人被判死刑 1人判無期徒刑 3人判有期徒刑 僅存1人獲判無罪釋放 事件爆發前 编辑19世紀末 日本剛佔領台灣之際 台灣總督府為了維持軍政及多方面的開支需求 每年有高達七百萬元的經費補助必須仰賴日本政府 而當時日本國內其實大多人反對政府花這麼多心力培植台灣 在這樣的輿論底下 時任台灣總督的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 則決定藉由大力勸導日本財閥來台投資 以解救總督府於台灣統治經費匱乏的窘境 另一方面 在三菱計劃向台投入造紙業時 又適逢日俄戰爭的結束 此時的日本國內經濟逐漸復甦 並朝向欣欣向榮之際 再加上日本資本主義的對外膨脹 與台灣總督府的殖民政策得以密切配合等情況下 都使得眾多日本企業家紛紛前往台灣投資 而三菱財閥更是首居其位 三菱造紙廠的設立 编辑 1898年 日本三菱創立了 三菱製紙公司 當時造紙的原料大多以布屑與稻草為主 爾後隨著木漿的使用遞增 再加上木漿製紙的原料來源大多被國內的 王子製紙 與 富士製紙 所壟斷 因此三菱若想要尋求木漿原料 便只能向國外進口 為了降低木漿材料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三菱積極尋找另一項替代原料 也就是 竹漿 簽訂採伐合約書 编辑 1908年二月 三菱派專人前往台灣考察後 發現台灣的嘉義廳 斗六廳 以及阿里山西側等地區 皆為備具潛力的竹林開發地 而其中最適合創辦竹漿事業的地方 又屬斗六廳下的清水溪流域之勞水坑 今竹山鎮瑞竹 最佳 最終在此地設置了 三菱台灣竹林事務所 八月 三菱公司向台灣總督府正式申請後 於三個月後訂立了合約書 然而 台灣當地的竹林業主不但沒有參與合約書的簽訂過程 甚至被總督府以恐嚇 欺瞞 毆打等方式 強迫業主們簽下合約 並拋棄竹林主權 消失的三菱字樣 编辑 在嘉義 林杞埔 今南投竹山 斗六等地的竹林被劃歸為 模範竹林 後 總督府便在竹林設立 台灣總督府模範竹林 牌 以及辦事處 勞水坑竹林事務所 方便統一管理 但是這些名號卻不曾出現 三菱 的字樣 只因為台灣總督府為了維護三菱於台灣的品牌形象和當地居民的觀感 而選擇在初期隱瞞台灣業主 直到1910年三菱正式辦理竹林業務 並將名稱改為 三菱台灣竹林事務所 時 業主才發現被欺騙的事實 除此之外 當年毆打脅迫他們簽下合約的警官 現在反而是三菱公司旗下的職員 這也諷刺地顯示出 台灣總督府與日本資本家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給予協助的證據 業主們聯署陳情 编辑 真相暴露後 憤怒的業主們遂推選廖振發 陳玉奎 張陳元 林玉明等人為代表前往南投廳 要求其將竹林歸還 但眾人的請求不但沒被採納 陳玉奎與張陳元甚至受到短期拘押 這樣的舉動更激起群眾不服 再次派兩人北上並直接向台灣總督府陳情 卻仍以失敗告終 事後總督府與三菱公司雖然開出讓步條約和給出少許撫恤金 不只無法給予業主實質的補償 條約裡更存在著眾多限制與剝削 自此雙方便埋下了衝突的導火線 事件爆發 编辑頂林事件的領導人劉乾為南投廳羌仔寮庄 今鹿谷 人 平常以算命 占卜為業 並篤信觀音 劉乾的另一同黨林啟禎 別名林慶興 南投廳大抗庄人 平時耕農之餘也以製造竹紙為副業 而林啟禎也是被傳喚到頂林派出所簽下合約的其中一人 起初他拒絕蓋章 卻被一位名叫川島與市的日本警察毆打 再加上他先前在竹林砍伐時 也遭警官屈辱掌頰 因而興起報復之心 劉乾則是表示他曾受到東埔蚋 今竹山鎮延平里 國聖爺指示 要他 誓殺在台日人 自立為王 救民於水火 2 因此便和信徒林啟禎 劉賜 蕭知 蕭溪 黃邱 張祿 楊振等人襲擊頂林派出所 並殺戮日警飯田佐一 川田與市 以及陳霖仔以洩憤 事後 劉乾與林啟禎雙雙被逮捕 總督府為了以儆效尤 選擇在林杞埔開設 臨時法院 審判此案 並迅速就地正法 以結束此事件 注解 编辑 林杞是位人名 至今存在多種寫法 林杞 林屺 林圮 林驥 但無從考證何種是真名 來源取自 社寮三百年開發史 林文龍 社寮文教基金會 1994年 梁華璜 竹林事件探討 日本帝國掠奪臺灣林地之一例 成功大學歷史學報 1978 第五號 第五期 253頁 254頁 參考資料 编辑梁華璜 竹林事件探討 日本帝國掠奪臺灣林地之一例 成功大學歷史學報 1978 林杞埔起義事件 台灣海外網 2008 07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6 23 中文 史明 台灣人四百年史 草根文化 1998 ISBN 957983440X请检查 isbn 值 帮助 中文 井出季和太 台湾治績志 二刷 南天書局 1997 ISBN 9576384516 日语 陳高明 賴信宏 竹山鎮竹產業的技藝與記憶 竹山鎮公所 2006 中文 參見 编辑林圮 臺灣抗日運動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林杞埔事件 amp oldid 7855002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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