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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

林朗彥(英語:Ivan Lam Long-yin,1994年7月18日),香港民運人士,祖籍廣東新會,為學民思潮創辦人之一,前香港眾志主席,負責文宣設計,是參加埋單計數,撤回課程,佔領政總的三子之一。他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匯基書院(東九龍)的同學。他的女友是曾為社運人士的黃莉莉[1]

林朗彥
Ivan Lam Long-yin
林朗彥(左)、黃莉莉(中)
香港眾志主席
任期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副主席鄭家朗
秘书长黃之鋒
前任羅冠聰
继任政黨解散
个人资料
出生 (1994-07-18) 1994年7月18日28歲)
 英屬香港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政党 無黨籍
其他政党學民思潮(2011-2016)
香港眾志(2016-2020)
母校匯基書院(東九龍)

事跡

林朗彥聯同黃之鋒鍾曉晴等人於2011年5月29日創立「學民思潮」。林朗彥及後辭去召集人一職並退居幕後,減少發言,負責更多文宣及構思各類型的活動,召集人餘下黃一人。[2]林朗彥曾參與反國教佔領政府總部絕食行動,連同黃莉莉及凱撒兩人絕食超過30小時,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3]

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期間,包括林朗彥在內的13名示威者以竹枝及雨傘撬開立法會綜合大樓大門、阻礙關門等被捕。2016年2月19日,他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來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期。2017年8月15日,法庭裁定律政司覆核刑期得直,林朗彥被改判入獄13個月。[4]

林與眾人均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2017年11月24日,林就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案申請保釋並獲批准[1]

2016年5月6日,林朗彥服刑期间失蹤及不做服務令,被還押候訊[5]

2018年3月19日,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於2016年年11月参加「反释法游行」后在中联办外与警方冲突,被控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及非法集结等7罪,控方成功申请加控3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的交替控罪,林朗彦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6]

2019年3月13日,林朗彦、黄之锋等在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进行《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与传媒交流时请愿,与警方发生冲突,之后两人召开记者会[7]

2019年8月30日,林朗彦被控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指他涉嫌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8]。但由于林朗彦已经于機場離港,而林本身並無任何擔保在身,亦未有限制禁止他離港,裁判官表示林既沒違反保釋,又不知被控,控方應尊重被告[8]。9月3日,林朗彥回港入境時,在機場被海關帶走,警方以「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將其拘捕[9]

2019年10月31日,林朗彥因「621」包圍警總案,到長沙灣警署報到。期間林朗彥又因於3月15日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大堂靜坐及抗議,林朗彥被指推跌一名政總保安,被警方控以「普通襲擊罪」並拘捕,後保釋離開警署[10][11]

2020年7月15日,裁判官就2019年3月15日林朗彦「普通襲擊罪」審訊,在聽畢保安的證供及觀看現場閉路電視影片後,認為保安的證供不可信,亦與閉路電視影像不相符,有關片段也無法顯示被告有任何襲擊行為,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12]

2020年11月23日,林朗彥就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裁判官將包括林在內的三人收押,押後至12月2日宣判。[13]12月2日,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詩麗指包括林在內的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集結具規模」,對道路情況帶來風險,判林朗彥監禁七個月,並拒絕上訴保釋的申請。[14]

2021年4月12日,林朗彥刑滿出獄。

擔任職位

  •   香港眾志主席(2018-2020)
  •   香港眾志常務委員(2016-2018)
  • 學民思潮文宣設計
  • 校園意志召集人
  • 香港中學生聯合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 於破折號網站負責設計,撰稿等工作。

參考資料

  1. ^ 1.0 1.1 隔着鐵窗淚眼相看  林朗彥與警察父親破冰. 蘋果日報 (香港). 2017-11-25 [2017-11-26]. (原始内容于2019-10-09). 
  2. ^ 學民思潮小軍師 要退一步「修行」 林朗彥:擔心行得太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朗彥退居幕後
  3. ^ 學民3子絕食 要求撤國教. [2013-07-08]. (原始内容于2013-09-27). 
  4. ^ 【衝擊立會案】上訴庭准許加刑 12被告入獄13個月. 蘋果日報. 2017-08-15 [2017-08-16]. (原始内容于2017-08-16). 
  5. ^ 學民前召集人林朗彥「玩失蹤」不做服務令 還押候訊. 雅虎. 2016年5月6日 [2021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于2019年8月12日). 
  6. ^ 反釋法遊行案 林朗彥及林淳軒承認部分控罪. 星岛日报. 2018-03-19. 
  7. ^ 黃之鋒林朗彥假請願 真暴力推撞警員. 大公网. 2019-03-04 [2019-08-12]. (原始内容于2020-02-24). 
  8. ^ 8.0 8.1 林樂兒. 與周庭同獲保釋 須守宵禁令 林朗彥不在港未上庭. 香港01. 2019-08-30 [2019-08-30]. (原始内容于2020-08-25). 
  9. ^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回港入境被捕. [2019-09-03]. (原始内容于2020-11-28). 
  10. ^ 【逃犯條例】眾志主席再被捕 因「315」突襲政總被控普通襲擊罪. 香港01. 2019-10-31 [2019-11-01]. (原始内容于2020-08-13). 
  11. ^ 涉3.15闖政總推跌保安 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控普通襲擊. 明報. 2019-10-31 [2019-11-10]. (原始内容于2019-11-01). 
  12. ^ 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受審後獲判無罪. [2020-11-24]. (原始内容于2020-09-23). 
  13. ^ 周庭、黃之鋒、林朗彥就香港「反送中」非法集結案認罪被判收押會帶來什麼影響?. [2020-11-24].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14. ^ 包圍警總遭判囚 7 至 13.5 個月 黃之鋒高喊「會撐住」 周庭抱頭痛哭 林朗彥平靜. 立場新聞. 2020-12-02 [2020-12-02]. (原始内容于2021-01-16). 

外部連結

  • 林朗彥的Facebook專頁
政党职务
前任:
羅冠聰
 香港眾志主席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組織正式宣佈解散)

林朗彥, 此生者传记条目需要补充更多可供查證的来源, 2019年7月25日, 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 无法查证的在世人物内容将被立即移除, 英語, ivan, long, 1994年7月18日, 香港民運人士, 祖籍廣東新會, 為學民思潮創辦人之一, 前香港眾志主席, 負責文宣設計, 是參加埋單計數, 撤回課程, 佔領政總的三子之一, 他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是匯基書院, 東九龍, 的同學, 他的女友是曾為社運人士的黃莉莉, ivan, long, 黃莉莉, 香港眾志主席任期, 2018年5月12日, 2020年6月. 此生者传记条目需要补充更多可供查證的来源 2019年7月25日 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 无法查证的在世人物内容将被立即移除 林朗彥 英語 Ivan Lam Long yin 1994年7月18日 香港民運人士 祖籍廣東新會 為學民思潮創辦人之一 前香港眾志主席 負責文宣設計 是參加埋單計數 撤回課程 佔領政總的三子之一 他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是匯基書院 東九龍 的同學 他的女友是曾為社運人士的黃莉莉 1 林朗彥Ivan Lam Long yin林朗彥 左 黃莉莉 中 香港眾志主席任期 2018年5月12日 2020年6月30日副主席鄭家朗秘书长黃之鋒前任羅冠聰继任政黨解散个人资料出生 1994 07 18 1994年7月18日 28歲 英屬香港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政党無黨籍其他政党學民思潮 2011 2016 香港眾志 2016 2020 母校匯基書院 東九龍 学历 匯基書院 東九龍 中六 香港中文大學文化研究學系 被開除學籍 目录 1 事跡 2 擔任職位 3 參考資料 4 外部連結事跡 编辑林朗彥聯同黃之鋒 鍾曉晴等人於2011年5月29日創立 學民思潮 林朗彥及後辭去召集人一職並退居幕後 減少發言 負責更多文宣及構思各類型的活動 召集人餘下黃一人 2 林朗彥曾參與反國教佔領政府總部絕食行動 連同黃莉莉及凱撒兩人絕食超過30小時 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3 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期間 包括林朗彥在內的13名示威者以竹枝及雨傘撬開立法會綜合大樓大門 阻礙關門等被捕 2016年2月19日 他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 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後來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 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期 2017年8月15日 法庭裁定律政司覆核刑期得直 林朗彥被改判入獄13個月 4 林與眾人均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2017年11月24日 林就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案申請保釋並獲批准 1 2016年5月6日 林朗彥服刑期间失蹤及不做服務令 被還押候訊 5 2018年3月19日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 於2016年年11月参加 反释法游行 后在中联办外与警方冲突 被控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及非法集结等7罪 控方成功申请加控3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的交替控罪 林朗彦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 6 2019年3月13日 林朗彦 黄之锋等在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进行 逃犯条例 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与传媒交流时请愿 与警方发生冲突 之后两人召开记者会 7 2019年8月30日 林朗彦被控干犯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罪名 指他涉嫌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 8 但由于林朗彦已经于機場離港 而林本身並無任何擔保在身 亦未有限制禁止他離港 裁判官表示林既沒違反保釋 又不知被控 控方應尊重被告 8 9月3日 林朗彥回港入境時 在機場被海關帶走 警方以 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及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將其拘捕 9 2019年10月31日 林朗彥因 621 包圍警總案 到長沙灣警署報到 期間林朗彥又因於3月15日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大堂靜坐及抗議 林朗彥被指推跌一名政總保安 被警方控以 普通襲擊罪 並拘捕 後保釋離開警署 10 11 2020年7月15日 裁判官就2019年3月15日林朗彦 普通襲擊罪 審訊 在聽畢保安的證供及觀看現場閉路電視影片後 認為保安的證供不可信 亦與閉路電視影像不相符 有關片段也無法顯示被告有任何襲擊行為 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 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 12 2020年11月23日 林朗彥就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件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罪 裁判官將包括林在內的三人收押 押後至12月2日宣判 13 12月2日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王詩麗指包括林在內的三人 有預謀及積極參與 集結具規模 對道路情況帶來風險 判林朗彥監禁七個月 並拒絕上訴保釋的申請 14 2021年4月12日 林朗彥刑滿出獄 擔任職位 编辑 香港眾志主席 2018 2020 香港眾志常務委員 2016 2018 學民思潮文宣設計 校園意志召集人 香港中學生聯合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於破折號網站負責設計 撰稿等工作 參考資料 编辑 1 0 1 1 隔着鐵窗淚眼相看 林朗彥與警察父親破冰 蘋果日報 香港 2017 11 25 2017 11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0 09 學民思潮小軍師 要退一步 修行 林朗彥 擔心行得太快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朗彥退居幕後 學民3子絕食 要求撤國教 2013 07 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9 27 衝擊立會案 上訴庭准許加刑 12被告入獄13個月 蘋果日報 2017 08 15 2017 08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8 16 學民前召集人林朗彥 玩失蹤 不做服務令 還押候訊 雅虎 2016年5月6日 2021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12日 反釋法遊行案 林朗彥及林淳軒承認部分控罪 星岛日报 2018 03 19 黃之鋒林朗彥假請願 真暴力推撞警員 大公网 2019 03 04 2019 08 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2 24 8 0 8 1 林樂兒 與周庭同獲保釋 須守宵禁令 林朗彥不在港未上庭 香港01 2019 08 30 2019 08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8 25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回港入境被捕 2019 09 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1 28 逃犯條例 眾志主席再被捕 因 315 突襲政總被控普通襲擊罪 香港01 2019 10 31 2019 11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8 13 涉3 15闖政總推跌保安 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控普通襲擊 明報 2019 10 31 2019 11 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1 01 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受審後獲判無罪 2020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9 23 周庭 黃之鋒 林朗彥就香港 反送中 非法集結案認罪被判收押會帶來什麼影響 2020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1 06 包圍警總遭判囚 7 至 13 5 個月 黃之鋒高喊 會撐住 周庭抱頭痛哭 林朗彥平靜 立場新聞 2020 12 02 2020 12 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1 16 外部連結 编辑林朗彥的Facebook專頁政党职务前任 羅冠聰 香港眾志主席2018年5月12日 2020年6月30日 組織正式宣佈解散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林朗彥 amp oldid 7341364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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