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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虛 (宋朝)

李若虛(?—?),又名益虛[1]北宋洺州廣平曲周(今河北曲周縣水德堡村)人。李若水的胞兄。

生平 编辑

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守司農寺丞[2]。紹興五年(1135年),充襄陽府路置司參度官[3]。六年(1136年),擢荊湖北路轉運判官[4]。紹興七年(1137年),與王貴奉旨前往廬山東林寺敦請岳飛复职,岳飛最初不肯,李若虛不得不嚴厲責備岳飛:“是欲反耶?此非美事!若堅執不從,朝廷豈不疑宣撫。且宣撫乃河北一農夫耳!受天子之委任,付以兵柄,宣撫謂可與朝廷相抗乎?”岳飛終於接旨,前往建康。拜若虛為太尉,升湖北京西宣撫使兼營田大使。紹興八年(1138年),為軍器監丞[5]。绍兴十年(1140年)高宗派李若虚赴前線,于德安府见岳飞,谕旨班师回朝,岳飞不从,李若虚自愿承担矫诏之罪,支持岳飞进军。[6]十一年(1141年),知宣州,為岳飛幕客[7]。紹興十二年(1142年),因議時政罷職,勒停官職,徽州羈管[8]。死于贬所。詩作見清光緒《湖南通志》[9]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輿地紀勝》卷五六
  2.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七○
  3.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九
  4.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六
  5.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四
  6. ^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二十三:“初,命司农少卿李若虚往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军计事,至是若虚见飞于德安府,谕以面得帝旨,兵不可轻动,宜班师,飞不听。若虚曰:‘事既爾,勢不可還,矯诏之罪,若虛當任之。’飞许诺,遂进兵。”
  7.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
  8.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四、一四五
  9. ^ 《湖南通志》卷二七六

李若虛, 宋朝, 关于名为李若虚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若虚, 李若虛, 又名益虛, 北宋洺州廣平曲周, 今河北省曲周縣水德堡村, 李若水的胞兄, 生平, 编辑宋高宗紹興三年, 1133年, 守司農寺丞, 紹興五年, 1135年, 充襄陽府路置司參度官, 六年, 1136年, 擢荊湖北路轉運判官, 紹興七年, 1137年, 與王貴奉旨前往廬山東林寺敦請岳飛复职, 岳飛最初不肯, 李若虛不得不嚴厲責備岳飛, 是欲反耶, 此非美事, 若堅執不從, 朝廷豈不疑宣撫, 且宣撫乃河北一農夫耳, 受天子之委任, 付以兵柄, 宣. 关于名为李若虚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若虚 李若虛 又名益虛 1 北宋洺州廣平曲周 今河北省曲周縣水德堡村 人 李若水的胞兄 生平 编辑宋高宗紹興三年 1133年 守司農寺丞 2 紹興五年 1135年 充襄陽府路置司參度官 3 六年 1136年 擢荊湖北路轉運判官 4 紹興七年 1137年 與王貴奉旨前往廬山東林寺敦請岳飛复职 岳飛最初不肯 李若虛不得不嚴厲責備岳飛 是欲反耶 此非美事 若堅執不從 朝廷豈不疑宣撫 且宣撫乃河北一農夫耳 受天子之委任 付以兵柄 宣撫謂可與朝廷相抗乎 岳飛終於接旨 前往建康 拜若虛為太尉 升湖北京西宣撫使兼營田大使 紹興八年 1138年 為軍器監丞 5 绍兴十年 1140年 高宗派李若虚赴前線 于德安府见岳飞 谕旨班师回朝 岳飞不从 李若虚自愿承担矫诏之罪 支持岳飞进军 6 十一年 1141年 知宣州 為岳飛幕客 7 紹興十二年 1142年 因議時政罷職 勒停官職 徽州羈管 8 死于贬所 詩作見清光緒 湖南通志 9 參考文獻 编辑 輿地紀勝 卷五六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七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八九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一 六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一二四 续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二十三 初 命司农少卿李若虚往湖北 京西宣抚使岳飞军计事 至是若虚见飞于德安府 谕以面得帝旨 兵不可轻动 宜班师 飞不听 若虚曰 事既爾 勢不可還 矯诏之罪 若虛當任之 飞许诺 遂进兵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一四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一四四 一四五 湖南通志 卷二七六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若虛 宋朝 amp oldid 72195742,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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