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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素

李中素(?—1697年),字鵠山,號怍菴,中國清朝官員,湖北麻城人。

李中素為貢生出身。本任湘鄉教諭,因政績卓著,擢為閩縣知縣。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調任臺灣府臺灣縣知縣,曾暫攝教諭之職。三十六年(1697年)卒於任內。李中素為官勤政,善於辦理訴訟,重視教育。其身故後,卻因為倉穀潮濕腐爛,導致家屬羈留賠補,直到十年後才得以歸返。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頁160-161。
官衔
前任:
錢巍業
臺灣縣知縣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任
繼任:
盧承德
前任:
林慶旺
臺灣府儒學教授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以後攝理
繼任:
蔡登龍

李中素, 1697年, 字鵠山, 號怍菴, 中國清朝官員, 湖北麻城人, 為貢生出身, 本任湘鄉教諭, 因政績卓著, 擢為閩縣知縣, 康熙三十四年, 1695年, 調任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曾暫攝教諭之職, 三十六年, 1697年, 卒於任內, 為官勤政, 善於辦理訴訟, 重視教育, 其身故後, 卻因為倉穀潮濕腐爛, 導致家屬羈留賠補, 直到十年後才得以歸返, 參考文獻, 编辑劉寧顏編, 重修台灣省通志, 台北市,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4年,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 明清暨日據時期, 國家圖書館, 2003年12月. 李中素 1697年 字鵠山 號怍菴 中國清朝官員 湖北麻城人 李中素為貢生出身 本任湘鄉教諭 因政績卓著 擢為閩縣知縣 康熙三十四年 1695年 調任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曾暫攝教諭之職 三十六年 1697年 卒於任內 李中素為官勤政 善於辦理訴訟 重視教育 其身故後 卻因為倉穀潮濕腐爛 導致家屬羈留賠補 直到十年後才得以歸返 參考文獻 编辑劉寧顏編 重修台灣省通志 台北市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4年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 明清暨日據時期 國家圖書館 2003年12月 頁160 161 官衔前任 錢巍業 臺灣縣知縣康熙三十四年 1695年 任 繼任 盧承德前任 林慶旺 臺灣府儒學教授康熙三十四年 1695年 以後攝理 繼任 蔡登龍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中素 amp oldid 7427219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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