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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炳良

曹炳良(1951年7月山东新泰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生平 编辑

曹炳良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69年入伍,在兰州军区空军工程兵第十二团。1975年,进入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部队第九十二支队(师)。1984年,由部队正团职转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任处长。

1989年,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3年,当选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1994年4月,任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成员。1995年3月,当选中国质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1996年1月,任中国老龄协会办公室主任。1999年10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联络员、中国老龄协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8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主任。2002年4月,任联合国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2003年10月,当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04年1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老龄协会会长助理。2004年9月,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2004年11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1]。2005年4月,任中国榜样公益活动组委会副主任。2006年3月,任《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起草领导小组组长。2007年5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2]。2007年11月,当选中国联合国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008年2月,任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46届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顾问[3]。2008年11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常委、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2009年1月,当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09年2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2009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小组组长。2009年10月,任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组长。2010年5月,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2010年5月10日由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批准任命[4]),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

2011年12月,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5]。此后兼任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组长、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榜样公益活动组委会副主任。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曹炳良. 中国政府网. 2016-12-12. (原始内容于2019-08-12). 
  2. ^ 曹炳良:新“老年法”将强化政府责任. 北京周报. 2007-12-12. (原始内容于2019-08-12). 
  3. ^ 中国代表团顾问曹炳良在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46届会议关于“审查与各社会群体状况有关的联合国行动计划和行动纲领”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08-02-11. (原始内容于2019-11-06). 
  4. ^ .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5. ^ 黑龙江省养老独具四大优势 30处省直单位房产招商办养老. 凤凰网. 2014-10-28. (原始内容于2017-11-07). 

曹炳良, 1951年7月, 山东新泰人, 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生平, 编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本科学历, 1969年入伍, 在兰州军区空军工程兵第十二团, 1975年, 进入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部队第九十二支队, 1984年, 由部队正团职转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任处长, 1989年, 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 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1993年, 当选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1994年4月, 任全. 曹炳良 1951年7月 山东新泰人 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生平 编辑曹炳良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本科学历 1969年入伍 在兰州军区空军工程兵第十二团 1975年 进入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部队第九十二支队 师 1984年 由部队正团职转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任处长 1989年 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 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1993年 当选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1994年4月 任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起草小组成员 1995年3月 当选中国质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1996年1月 任中国老龄协会办公室主任 1999年10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联络员 中国老龄协会办公室主任 2001年8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龄协会 综合部主任 2002年4月 任联合国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 2003年10月 当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04年1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中国老龄协会会长助理 2004年9月 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 2004年11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 1 2005年4月 任中国榜样公益活动组委会副主任 2006年3月 任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白皮书 起草领导小组组长 2007年5月 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2 2007年11月 当选中国联合国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2008年2月 任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46届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顾问 3 2008年11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常委 副主任 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 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 2009年1月 当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2009年2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 副主任 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 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 2009年3月 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小组组长 2009年10月 任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组长 2010年5月 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 副主任 中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 2010年5月10日由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批准任命 4 中国老龄协会第一副会长 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 2011年12月 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 5 此后兼任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组长 华龄国际培训交流中心理事长 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 中国榜样公益活动组委会副主任 参考文献 编辑 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曹炳良 中国政府网 2016 12 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8 12 曹炳良 新 老年法 将强化政府责任 北京周报 2007 12 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8 12 中国代表团顾问曹炳良在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46届会议关于 审查与各社会群体状况有关的联合国行动计划和行动纲领 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08 02 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1 06 关于转发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 关于曹炳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的通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 05 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8 12 黑龙江省养老独具四大优势 30处省直单位房产招商办养老 凤凰网 2014 10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11 07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曹炳良 amp oldid 6927565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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