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收容教养

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机关在1960年至2021年间实施的对未满16周岁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一种行政处罚。

历史 编辑

196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提出:“今后少年儿童除犯罪情节严重的反革命犯、凶杀、放火犯和重大的惯窃犯以及有些年龄较大,犯有强奸幼女罪,情节严重,民愤很大的应予判刑外,对一般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不予逮捕判刑,采取收容教养的办法进行改造。”一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现代意义的收容教养制度是1960年正式创立的,这时收容教养经常与劳动教养和收容遣送混用。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次从法律上确立了收容教养制度,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该条对于收容教养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等规定过于原则。

1991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规定: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1]

收容教养的期限为1至3年。收容教养期内重新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可就新的犯罪行为作出收容教养决定,与原收容教养期限合并执行,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2]

2020年1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分别于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6月1日施行。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和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取消了收容教养制度,由专门矫正教育制度替代。[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陈泽宪:收容教养制度及其改革,中国法学网. [2015-02-16]. (原始内容于2015-02-16). 
  3. ^ “收容教养”退出历史舞台!. [2021-01-30]. (原始内容于2021-02-03). 

收容教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机关在1960年至2021年间实施的对未满16周岁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一种行政处罚, 历史, 编辑1960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 提出, 今后少年儿童除犯罪情节严重的反革命犯, 凶杀, 放火犯和重大的惯窃犯以及有些年龄较大, 犯有强奸幼女罪, 情节严重, 民愤很大的应予判刑外, 对一般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 不予逮捕判刑, 采取的办法进行改造, 一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现代意义的制度是1960年正式创立的, 这时经. 收容教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机关在1960年至2021年间实施的对未满16周岁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一种行政处罚 历史 编辑1960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 提出 今后少年儿童除犯罪情节严重的反革命犯 凶杀 放火犯和重大的惯窃犯以及有些年龄较大 犯有强奸幼女罪 情节严重 民愤很大的应予判刑外 对一般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 不予逮捕判刑 采取收容教养的办法进行改造 一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现代意义的收容教养制度是1960年正式创立的 这时收容教养经常与劳动教养和收容遣送混用 197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次从法律上确立了收容教养制度 第17条第4款规定 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处罚的 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但是该条对于收容教养的适用对象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等规定过于原则 1991年公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39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必要时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993年4月26日 公安部 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 规定 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 重伤 抢劫 放火 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 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收容教养 1 收容教养的期限为1至3年 收容教养期内重新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 可就新的犯罪行为作出收容教养决定 与原收容教养期限合并执行 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2 2020年12月27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和施行的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并分别于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6月1日施行 新通过的 刑法 修正案和修订后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取消了收容教养制度 由专门矫正教育制度替代 3 参考文献 编辑 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 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陈泽宪 收容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中国法学网 2015 02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2 16 收容教养 退出历史舞台 2021 0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2 03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收容教养 amp oldid 6916910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