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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廷吉

應廷吉(?—1645年),本名應明經,又名應聚奎應喜臣棐臣浙江寧波府慈谿縣鄞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應廷吉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的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2],獲授碭山知縣,後曾任監察御史巡按福建[3]

北京失陷,史可法揚州督師,推薦他轉任淮安推官,與黃日芳、陸遜之、劉湘客、張鑻、紀允明等任在其幕府做事,不久他主持禮賢館事務。應廷吉精通天文,懂得勾股定理,史可法和其他官員商議屯田措施,打算讓陸遜之駐守開封歸德;他駐守邳州宿州。他說:「國家本來有屯駐軍隊,世代受業為家產,何來閒置田地駐扎?而且田地收獲都給予官軍,朝廷賦稅又將從何而來?聽說諸生有人願意上繳一百頭牛、五百石麥博取縣令官職,這就是當面欺詐!」[1]

之後黃河戒嚴,史可法命秦士奇沿河堆土墩放砲架,應廷吉說:「這樣沒有用的,黃河沙土虛浮,水來就氾濫,何來安置砲架!」獲得糾正。同年冬天,紫微垣星星黯淡,史可法夜在晚上找來他說:「垣星失去光芒怎辦?」他回答:「只有上相星明亮。」可法悲傷地說:「輔弼星都黯淡,上相星可以獨自生存嗎?」不久左良玉帶兵東下,弘光帝傳召史可法,於是將軍事交付給他。過了三天,應廷吉監督參將劉恒祚、遊擊孫桓、都司錢鼎新、于光前往泗州,經過淮安盱眙淪陷,史可法回到揚州,立刻命他在浦口督餉,又令他率軍回歸揚州,守住南門;同時令他監督遊擊韓飛轉移州的兵器、糧餉幾十萬。當晚應廷吉由城上緣索離去,第二天揚州就失陷,因此免於禍患,至南京失守後去世[4]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四·列傳第十》:應廷吉,本名明經,字棐臣,鄞縣人。天啟七年舉於鄉。授碭山知縣。史可法督師揚州,薦遷淮安推官,與黃日芳、陸遜之、劉湘客、張鑻、紀允明等並事幕府。尋主禮賢館事。廷吉精天文,用勾股三式之學。可法議修屯政,欲遣遜之屯開、歸。廷吉屯邳、宿。廷吉曰:「國家故有屯軍,世受業為恆產矣,安所得閒田而屯哉?且田之所獲,既入官軍,有司嘗賦又將何出?聞諸生有願輸牛百頭、麥五百石以博縣令者,此面欺也!」
  2.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萬曆)四十三年乙卯(舉人)……應聚奎 補。後改名喜臣,慈谿籍……崇禎元年戊辰(進士)……應喜臣 補。有傳,改名廷吉
  3. ^ 《重纂福建通志·卷九十六·職官》:巡按監察御史……應喜臣 慈谿人,崇禎戊辰進士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四·列傳第十》:及河防戒嚴,令秦士奇沿河築土墩駐礮。廷吉曰:「無益也。黃河沙岸虛浮,水至即氾,安架礮為!」議乃格。是冬,紫微垣諸星皆暗,可法夜召廷吉曰:「垣星失耀奈何?」曰:「上相獨明。」可法愴然曰:「輔弼皆暗,上相其獨生乎?」及左良玉兵東下,上召可法,遂以軍事付廷吉。越三日,督參將劉恒祚,遊擊孫桓,都司錢鼎新、于光赴泗州,過淮安。盱眙陷,可法還揚州,立召廷吉督餉浦口,已而又令率軍回揚,坐守南門。可法又令督遊擊韓飛移取泗甲仗、火器、糧餉幾十萬。是夜縋城出,明日城陷,得免於難。南京亡後卒。

參考文獻 编辑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四·列傳第十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
  • 《重纂福建通志》·卷九十六·職官

應廷吉, 1645年, 本名應明經, 又名應聚奎, 應喜臣, 字棐臣,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籍鄞縣人,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是萬曆四十三年, 1615年, 的舉人, 崇禎元年, 1628年, 成進士, 獲授碭山知縣, 後曾任監察御史巡按福建, 北京失陷, 史可法在揚州督師, 推薦他轉任淮安推官, 與黃日芳, 陸遜之, 劉湘客, 張鑻, 紀允明等任在其幕府做事, 不久他主持禮賢館事務, 精通天文, 懂得勾股定理, 史可法和其他官員商議屯田措施, 打算讓陸遜之駐守開封, 歸德, 他駐守邳州, 宿州, 他說,. 應廷吉 1645年 本名應明經 又名應聚奎 應喜臣 字棐臣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籍鄞縣人 1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應廷吉是萬曆四十三年 1615年 的舉人 崇禎元年 1628年 成進士 2 獲授碭山知縣 後曾任監察御史巡按福建 3 北京失陷 史可法在揚州督師 推薦他轉任淮安推官 與黃日芳 陸遜之 劉湘客 張鑻 紀允明等任在其幕府做事 不久他主持禮賢館事務 應廷吉精通天文 懂得勾股定理 史可法和其他官員商議屯田措施 打算讓陸遜之駐守開封 歸德 他駐守邳州 宿州 他說 國家本來有屯駐軍隊 世代受業為家產 何來閒置田地駐扎 而且田地收獲都給予官軍 朝廷賦稅又將從何而來 聽說諸生有人願意上繳一百頭牛 五百石麥博取縣令官職 這就是當面欺詐 1 之後黃河戒嚴 史可法命秦士奇沿河堆土墩放砲架 應廷吉說 這樣沒有用的 黃河沙土虛浮 水來就氾濫 何來安置砲架 獲得糾正 同年冬天 紫微垣星星黯淡 史可法夜在晚上找來他說 垣星失去光芒怎辦 他回答 只有上相星明亮 可法悲傷地說 輔弼星都黯淡 上相星可以獨自生存嗎 不久左良玉帶兵東下 弘光帝傳召史可法 於是將軍事交付給他 過了三天 應廷吉監督參將劉恒祚 遊擊孫桓 都司錢鼎新 于光前往泗州 經過淮安 盱眙淪陷 史可法回到揚州 立刻命他在浦口督餉 又令他率軍回歸揚州 守住南門 同時令他監督遊擊韓飛轉移州的兵器 糧餉幾十萬 當晚應廷吉由城上緣索離去 第二天揚州就失陷 因此免於禍患 至南京失守後去世 4 引用 编辑 1 0 1 1 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四 列傳第十 應廷吉 本名明經 字棐臣 鄞縣人 天啟七年舉於鄉 授碭山知縣 史可法督師揚州 薦遷淮安推官 與黃日芳 陸遜之 劉湘客 張鑻 紀允明等並事幕府 尋主禮賢館事 廷吉精天文 用勾股三式之學 可法議修屯政 欲遣遜之屯開 歸 廷吉屯邳 宿 廷吉曰 國家故有屯軍 世受業為恆產矣 安所得閒田而屯哉 且田之所獲 既入官軍 有司嘗賦又將何出 聞諸生有願輸牛百頭 麥五百石以博縣令者 此面欺也 光緒 鄞縣志 卷二十二 選舉表三 萬曆 四十三年乙卯 舉人 應聚奎 補 後改名喜臣 慈谿籍 崇禎元年戊辰 進士 應喜臣 補 有傳 改名廷吉 重纂福建通志 卷九十六 職官 巡按監察御史 應喜臣 慈谿人 崇禎戊辰進士 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四 列傳第十 及河防戒嚴 令秦士奇沿河築土墩駐礮 廷吉曰 無益也 黃河沙岸虛浮 水至即氾 安架礮為 議乃格 是冬 紫微垣諸星皆暗 可法夜召廷吉曰 垣星失耀奈何 曰 上相獨明 可法愴然曰 輔弼皆暗 上相其獨生乎 及左良玉兵東下 上召可法 遂以軍事付廷吉 越三日 督參將劉恒祚 遊擊孫桓 都司錢鼎新 于光赴泗州 過淮安 盱眙陷 可法還揚州 立召廷吉督餉浦口 已而又令率軍回揚 坐守南門 可法又令督遊擊韓飛移取泗甲仗 火器 糧餉幾十萬 是夜縋城出 明日城陷 得免於難 南京亡後卒 參考文獻 编辑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四 列傳第十 光緒 鄞縣志 卷二十二 選舉表三 重纂福建通志 卷九十六 職官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應廷吉 amp oldid 7719010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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