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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亞專案

安亞專案,為2004年中華民國外交部執行的秘密外交專案,由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主導進行,以避免中華民國世界貿易組織的名稱遭矮化。特偵組認為邱義仁與外交部次長高英茂捏造此專案詐領五十萬美元,於2009年以貪污罪起訴。2012年,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認為該款項有合法報銷、用於機密外交上,皆判決無罪,定讞。

案情發展過程

中華民國外交部在2004年執行一個外交專案,代號「安亞專案」。主要內容為避免中華民國世界貿易組織的名稱遭矮化,從事機密外交,行賄收買世界貿易組織前秘書長泰國籍的素帕猜英语Supachai Panitchpakdi與相關人士,至少花費60萬美金(約新台幣5000萬)以上。

為安亞專案所需,2005年1月間,邱義仁以「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函」,發文指示外交部將50萬美元匯入國安會指定帳戶。外交部次長高英茂以越洋電話指示外交部人員以旅行支票將款項匯出,由國安會副秘書長柯承亨在美國領取,交付相關人士。

2009年,《台灣壹週刊》第389期揭發安亞專案,特偵組展開調查。特偵組認為國安會及外交部均無此一專案的詳細檔案資料,指控邱義仁明知外交機密的「安亞專案」只有三期,卻捏造有第四期專案,以公文直接要求撥款,涉嫌貪污。高英茂配合辦理,一併遭起訴。特偵組偵查期間,邱義仁羈押於看守所內,所方將邱義仁剃成短髮,引發「侵害人權」的質疑。

判決結果

2011年8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安亞專案」貪污案,合議庭判決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無罪。法官於判決書指出,1.旅行支票上所兌現的日期,邱義仁未出國;2.前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柯承亨確實於支票兌現日期出境,且對方經手者、中間聯繫人均有在收據上簽名,認定支票確實已交由收受人,未被侵占詐領;3.邱義仁並非外交部人員、高英茂也非外交部的業務單位,查無證據能證明被告故意違反「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及未送審憑證保管作業注意事項」,難認定被告有施以詐術領取款項的犯行。[1]

2012年6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再審理認定,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希望世貿秘書長蘇帕清協助臺灣排除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阻礙,該外交款項確實運用在臺灣為確保參與國際組織時名稱不遭矮化,屬公款公用,無貪污事證,仍判兩人無罪。邱義仁的辯護律師則為邱義仁提出刑事補償聲請[2]。特偵組於7月19日決定不上訴,全案定讞。

專案預算

  1. 10萬美金(匯款)
  2. 50萬美金(匯款)
  3. 50萬美金(旅行支票,目前查無兌現記錄)
  4. 50萬美金(被邱義仁拿走的旅行支票,部份已在美國的賭場兌現,但邱義仁仍公款公用)

参考资料

  1. ^ . [2011-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被控詐領外交費 邱義仁二審仍無罪[永久失效連結], 自由時報, 2012-6-21

安亞專案,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能包含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 部分内容的准确性无法被证實,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校核其中的错误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情请参见条目的讨论页,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補充参考资料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能包含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 部分内容的准确性无法被证實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校核其中的错误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情请参见条目的讨论页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補充参考资料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1月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安亞專案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安亞專案 為2004年中華民國外交部執行的秘密外交專案 由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主導進行 以避免中華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名稱遭矮化 特偵組認為邱義仁與外交部次長高英茂捏造此專案詐領五十萬美元 於2009年以貪污罪起訴 2012年 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認為該款項有合法報銷 用於機密外交上 皆判決無罪 定讞 目录 1 案情發展過程 2 判決結果 3 專案預算 4 参考资料案情發展過程 编辑中華民國外交部在2004年執行一個外交專案 代號 安亞專案 主要內容為避免中華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名稱遭矮化 從事機密外交 行賄收買世界貿易組織前秘書長泰國籍的素帕猜 英语 Supachai Panitchpakdi 與相關人士 至少花費60萬美金 約新台幣5000萬 以上 為安亞專案所需 2005年1月間 邱義仁以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函 發文指示外交部將50萬美元匯入國安會指定帳戶 外交部次長高英茂以越洋電話指示外交部人員以旅行支票將款項匯出 由國安會副秘書長柯承亨在美國領取 交付相關人士 2009年 台灣壹週刊 第389期揭發安亞專案 特偵組展開調查 特偵組認為國安會及外交部均無此一專案的詳細檔案資料 指控邱義仁明知外交機密的 安亞專案 只有三期 卻捏造有第四期專案 以公文直接要求撥款 涉嫌貪污 高英茂配合辦理 一併遭起訴 特偵組偵查期間 邱義仁羈押於看守所內 所方將邱義仁剃成短髮 引發 侵害人權 的質疑 判決結果 编辑2011年8月30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安亞專案 貪污案 合議庭判決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 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無罪 法官於判決書指出 1 旅行支票上所兌現的日期 邱義仁未出國 2 前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柯承亨確實於支票兌現日期出境 且對方經手者 中間聯繫人均有在收據上簽名 認定支票確實已交由收受人 未被侵占詐領 3 邱義仁並非外交部人員 高英茂也非外交部的業務單位 查無證據能證明被告故意違反 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及未送審憑證保管作業注意事項 難認定被告有施以詐術領取款項的犯行 1 2012年6月20日 臺灣高等法院再審理認定 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 希望世貿秘書長蘇帕清協助臺灣排除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阻礙 該外交款項確實運用在臺灣為確保參與國際組織時名稱不遭矮化 屬公款公用 無貪污事證 仍判兩人無罪 邱義仁的辯護律師則為邱義仁提出刑事補償聲請 2 特偵組於7月19日決定不上訴 全案定讞 專案預算 编辑10萬美金 匯款 50萬美金 匯款 50萬美金 旅行支票 目前查無兌現記錄 50萬美金 被邱義仁拿走的旅行支票 部份已在美國的賭場兌現 但邱義仁仍公款公用 参考资料 编辑 中央社 北院 機密款公用 邱義仁無罪 2011 08 30 2011 12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04 被控詐領外交費 邱義仁二審仍無罪 永久失效連結 自由時報 2012 6 21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安亞專案 amp oldid 7417951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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