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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達哈

哈達哈满语ᡥᠠᡩᠠᡥᠠ穆麟德轉寫hadaha,?-1759年),景端瓜爾佳氏滿洲鑲黄旗人,清朝開國功臣費英東之後,父為黑龍江將軍傅爾丹[1]

生平

曾任鑲紅旗滿洲都統。乾隆五年(1740)十一月庚午,接替來保,擔任工部尚書[2]

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戊戌,接替瑚寶,擔任兵部尚書,原工部尚書一職,由三和接任。[3]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乾隆皇帝認為三和「自補授工部尚書以來,事事周章不能妥協」,該日御門聽政,「遲誤不到,乃器小易盈,不足勝任」,將三和降為工部侍郎,哈達哈接任為工部尚書[4]

乾隆二十二年(1757)正月,準噶爾阿睦爾撒納起事期間,乾隆皇帝任命哈達哈為參贊大臣,前往科布多辦理軍務。後因追捕不力,遭到銷爵革職,發往熱河[5]

乾隆二十四年(1759),卒。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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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1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

  • 清史稿》卷314·列传101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官衔
前任:
來保
清朝工部滿尚書
乾隆五年十一月庚午 - 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
1740年12月21日 - 1749年6月5日
繼任:
三和
前任:
三和
清朝工部滿尚書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乙酉
1750年1月24日 - 1757年4月11日
繼任:
納木扎勒
前任:
瑚寶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 -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1749年6月5日 - 1750年1月24日
繼任:
舒赫德
前任:
舒赫德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辛亥 -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丁亥
1757年5月7日 - 1757年10月10日
繼任:
雅爾哈善
  1. ^ 《清史稿‧列傳一百一》,卷314,〈哈達哈〉。
  2.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0,頁894,乾隆五年十一月庚午條,曰:「調工部尚書來保、為刑部尚書。以鑲紅旗滿洲都統公哈達哈 、為工部尚書。」。
  3.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339,頁680,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條,曰:「諭、漕運總督員缺,著兵部尚書瑚寶補授。其兵部尚書員缺,著哈達哈調補。工部尚書員缺,著侍郎三和補授。」
  4.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355,頁901,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條,曰:「三和自補授工部尚書以來事事周章不能妥協。朕今日御門聽政,伊又遲誤不到,乃器小易盈,不足勝任,著以工部侍郎用。眾佛保不識漢字,不必管理部務,其員缺即著三和補授。工部尚書員缺,著哈達哈調補。兵部尚書員缺,著舒赫德調補。」。
  5.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545,頁936-937,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丁亥條,曰:「如逆賊阿睦爾撒納兔脫後,我兵追逐。達勒當阿 、哈達哈俱係將軍,若肯親行,豈不勝於諸參贊大臣。乃伊二人並不前往,止遣阿里袞一人領兵追逐。不知用伊等為將軍,所司何事。達勒當阿、哈達哈如此種種貽誤軍情,若不將伊等治罪,則國家之賞罰何在,而後此誰復出力報効耶。此於用人之道,所關甚大,法難寬宥,本當以軍法從事,但達勒當阿本一糊塗無能之人,為賊所愚;而哈達哈每圖安逸,遇事因循,不肯奮勉,俱尚非出於有心。若果有心致賊逃竄,朕必將伊等從重治罪,以正典刑。然既誤用於前,復姑容於後,此即朕之咎也。伊等身為將軍,且係勳舊子孫,似此坐失機宜,玷辱滿洲,更何顏面靦列班聯。達勒當阿、哈達哈俱著革職,發往熱河披甲効力行走」。

哈達哈, 这是满族传统命名, 只称名而不与姓氏连用, 其姓氏为瓜尔佳, 满语, ᡥᠠᡩᠠᡥᠠ, 穆麟德轉寫, hadaha, 1759年, 字景端, 瓜爾佳氏, 滿洲鑲黄旗人, 清朝開國功臣費英東之後, 父為黑龍江將軍傅爾丹, 生平, 编辑曾任鑲紅旗滿洲都統, 乾隆五年, 1740, 十一月庚午, 接替來保, 擔任工部尚書, 乾隆十四年, 1749, 四月戊戌, 接替瑚寶, 擔任兵部尚書, 原工部尚書一職, 由三和接任,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乾隆皇帝認為三和, 自補授工部尚書以來, 事事周章不能妥協, 該日御門. 这是满族传统命名 只称名而不与姓氏连用 其姓氏为瓜尔佳 哈達哈 满语 ᡥᠠᡩᠠᡥᠠ 穆麟德轉寫 hadaha 1759年 字景端 瓜爾佳氏 滿洲鑲黄旗人 清朝開國功臣費英東之後 父為黑龍江將軍傅爾丹 1 生平 编辑曾任鑲紅旗滿洲都統 乾隆五年 1740 十一月庚午 接替來保 擔任工部尚書 2 乾隆十四年 1749 四月戊戌 接替瑚寶 擔任兵部尚書 原工部尚書一職 由三和接任 3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乾隆皇帝認為三和 自補授工部尚書以來 事事周章不能妥協 該日御門聽政 遲誤不到 乃器小易盈 不足勝任 將三和降為工部侍郎 哈達哈接任為工部尚書 4 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正月 準噶爾阿睦爾撒納起事期間 乾隆皇帝任命哈達哈為參贊大臣 前往科布多辦理軍務 後因追捕不力 遭到銷爵革職 發往熱河 5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卒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清史稿 卷314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参考 编辑 清史稿 卷314 列传101 清史稿 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 钱实甫编 清代职官年表 一冊 部院大臣年表 官衔前任 來保 清朝工部滿尚書乾隆五年十一月庚午 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1740年12月21日 1749年6月5日 繼任 三和前任 三和 清朝工部滿尚書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乙酉1750年1月24日 1757年4月11日 繼任 納木扎勒前任 瑚寶 清朝兵部滿尚書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1749年6月5日 1750年1月24日 繼任 舒赫德前任 舒赫德 清朝兵部滿尚書乾隆二十二年三月辛亥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丁亥1757年5月7日 1757年10月10日 繼任 雅爾哈善 清史稿 列傳一百一 卷314 哈達哈 清實錄 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130 頁894 乾隆五年十一月庚午條 曰 調工部尚書來保 為刑部尚書 以鑲紅旗滿洲都統公哈達哈 為工部尚書 清實錄 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339 頁680 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條 曰 諭 漕運總督員缺 著兵部尚書瑚寶補授 其兵部尚書員缺 著哈達哈調補 工部尚書員缺 著侍郎三和補授 清實錄 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355 頁901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條 曰 三和自補授工部尚書以來事事周章不能妥協 朕今日御門聽政 伊又遲誤不到 乃器小易盈 不足勝任 著以工部侍郎用 眾佛保不識漢字 不必管理部務 其員缺即著三和補授 工部尚書員缺 著哈達哈調補 兵部尚書員缺 著舒赫德調補 清實錄 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545 頁936 937 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丁亥條 曰 如逆賊阿睦爾撒納兔脫後 我兵追逐 達勒當阿 哈達哈俱係將軍 若肯親行 豈不勝於諸參贊大臣 乃伊二人並不前往 止遣阿里袞一人領兵追逐 不知用伊等為將軍 所司何事 達勒當阿 哈達哈如此種種貽誤軍情 若不將伊等治罪 則國家之賞罰何在 而後此誰復出力報効耶 此於用人之道 所關甚大 法難寬宥 本當以軍法從事 但達勒當阿本一糊塗無能之人 為賊所愚 而哈達哈每圖安逸 遇事因循 不肯奮勉 俱尚非出於有心 若果有心致賊逃竄 朕必將伊等從重治罪 以正典刑 然既誤用於前 復姑容於後 此即朕之咎也 伊等身為將軍 且係勳舊子孫 似此坐失機宜 玷辱滿洲 更何顏面靦列班聯 達勒當阿 哈達哈俱著革職 發往熱河披甲効力行走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哈達哈 amp oldid 7459944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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