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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特爾特規則

哈斯特爾特規則海斯特规则[1]Hastert Rule[2]),又名「多數中的多數規則」("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rule),是一項由美國国会眾議院議長丹尼斯·哈斯特爾特起的開始使用的非正式政治原則,目的是加強議長的权力,並限縮少數黨權力,使其在眾議院不易阻撓通過法案[3][4]。在此規則下,除非多數中的多數黨支持該法案,否則議長不會允許該法案有表決機會[5]

手握議事槌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丹尼斯·哈斯特爾特

實務上,在此規則下少數黨必須拉攏大多數(而非部份)的多數黨議員支持才有可能通過法案。美國法律規定要通過一個法案,必須取得218張支持票。哈斯特爾特規則將避免不受多數黨支持的法案獲得表決機會,即使該法案已獲得218名議員支持。若民主黨是少數黨,而共和黨是多數黨,即使有200名民主黨籍眾議員與100名共和黨籍眾議員支持某項法案,仍然無法通過「多數中的多數規則」,因為這100名共和黨籍眾議員只能算是共和黨團的少數份子,而議長也不會讓這個法案有表決機會[6]

只有218名議員(無論黨籍)提交院會請願書英语Discharge petition,才能從哈斯特爾特規則解套。此一請願書將使法案強制排入議程、進行討論及表決,毋需議長支持。然而,這個方法很難成功。一個在院會請願書上連署的多數黨議員,將被視為公然反抗黨的領導權威,勢必會引來報復。不過,由於哈斯特爾特規則並非正式原則,法案的通過實際上視乎議長的取態,因此規則不一定符諸實行。

起源 编辑

此一非正式規則由前共和黨籍美國眾議院議長丹尼斯·哈斯特爾特(1999年至2007年間在任)引進;然而,前任議長紐特·金瑞契(1995年至1999年間在任),卻早已實行此一規則[7]。哈斯特爾特大力、公開支持此一規則,還說自己的工作就是「奉行多數中的多數規則」[8]

歷任議長觀點及實行 编辑

  • 提普·歐尼爾(1977年至1987年間在任,民主黨籍):哈斯特爾特規則的推手與支持者,創造了「多數中的多數」(majority of the majority)一詞。他相信只要「有足夠繩子,就能讓他(美國前總統羅納德·雷根)掐死自己」[9]
  • 湯姆·霍利英语Tom Foley(1989年至1995年間在任,民主黨籍):2004年曾表示:「當有關法案在你所屬的政黨不獲多數支持,你不會希望把法案提上議程,當然除非該法案是重要的議題。」
  • 紐特·金瑞契(1995年至1999年間在任,共和黨籍):雖然哈斯特爾特規則還未被明言指出,但金瑞契已奉行此一規則[7]
  • 南希·裴洛西(2007年至2011年間在任,民主黨籍):2007年5月,裴洛西表示:「我會慎重考慮與民主黨團找出多數的多數規則外的出路[10]。」根據布魯金斯學會統計,裴洛西在她的4年任期間,曾7次違抗哈斯特爾特規則的記錄[11][12]
  • 約翰·博納(2011年至2015年間在任,共和黨籍):博納有至少6次違抗哈斯特爾特規則的記錄。這更包括美國政府停擺,2013年10月16日,博納因與民主黨達成協議以結束政府停擺,而當中涉及的法案,共和黨多數眾議員並不支持法案(不足四成)。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报道称美众院议长博纳决心阻止政府债务违约. 新浪财经. 2013年10月4日 (英语). 
  2. ^ 違「哈斯特爾特規則」 有先例. 香港經濟日報. 2013-10-05. 
  3. ^ Ball, Molly. Even the Aide Who Coined the Hastert Rule Says the Hastert Rule Isn't Working. The Atlantic. 2013-07-21 [2013-08-22]. (原始内容于2013-08-23) (英语). 
  4. ^ Crawford, George. The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doctrine. The Hill. 2007-09-19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10-11) (英语). 
  5. ^ Jake Sherman and Jonathan Allen. Boehner seeks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Politico. 2011-07-30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05-15) (英语). 
  6. ^ Welna, David. The 3 Unofficial GOP Rules That Are Making A Deficit Deal Even Harder. NPR. 2012-12-02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10-04) (英语). 
  7. ^ 7.0 7.1 Feehery, John.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The Hill. 2011-08-01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10-11) (英语). 
  8. ^ Babington, Charles. Hastert Launches a Partisan Policy. Washington Post. 2004-11-27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10-27) (英语). 
  9. ^ Feehery, John. . The Feehery Theory. 2013-01-16 [2013-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8) (英语). 
  10. ^ Davis, Susan. Pelosi Brings End to ‘Hastert Rule’. Roll Call. 2007-05-29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5-06-22) (英语). 
  11. ^ Robillard, Kevin. Nancy Pelosi: Female John Boehner would be called the 'weakest speaker'. Politico. 2013-05-14 [2013-08-21]. (原始内容于2013-07-19) (英语). 
  12. ^ Fitzgerald, Sandy. Pelosi: Boehner 'Weakest Speaker in History'. Newsmax. 2013-05-14 [2013-08-22]. (原始内容于2013-10-04)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

  • (英文)

哈斯特爾特規則, 或海斯特规则, hastert, rule, 又名, 多數中的多數規則, majority, majority, rule, 是一項由美國国会眾議院議長丹尼斯, 哈斯特爾特起的開始使用的非正式政治原則, 目的是加強議長的权力, 並限縮少數黨權力, 使其在眾議院不易阻撓通過法案, 在此規則下, 除非多數中的多數黨支持該法案, 否則議長不會允許該法案有表決機會, 手握議事槌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丹尼斯, 哈斯特爾特實務上, 在此規則下少數黨必須拉攏大多數, 而非部份, 的多數黨議員支持才有可能通過法案, 美. 哈斯特爾特規則或海斯特规则 1 Hastert Rule 2 又名 多數中的多數規則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rule 是一項由美國国会眾議院議長丹尼斯 哈斯特爾特起的開始使用的非正式政治原則 目的是加強議長的权力 並限縮少數黨權力 使其在眾議院不易阻撓通過法案 3 4 在此規則下 除非多數中的多數黨支持該法案 否則議長不會允許該法案有表決機會 5 手握議事槌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丹尼斯 哈斯特爾特實務上 在此規則下少數黨必須拉攏大多數 而非部份 的多數黨議員支持才有可能通過法案 美國法律規定要通過一個法案 必須取得218張支持票 哈斯特爾特規則將避免不受多數黨支持的法案獲得表決機會 即使該法案已獲得218名議員支持 若民主黨是少數黨 而共和黨是多數黨 即使有200名民主黨籍眾議員與100名共和黨籍眾議員支持某項法案 仍然無法通過 多數中的多數規則 因為這100名共和黨籍眾議員只能算是共和黨團的少數份子 而議長也不會讓這個法案有表決機會 6 只有218名議員 無論黨籍 提交院會請願書 英语 Discharge petition 才能從哈斯特爾特規則解套 此一請願書將使法案強制排入議程 進行討論及表決 毋需議長支持 然而 這個方法很難成功 一個在院會請願書上連署的多數黨議員 將被視為公然反抗黨的領導權威 勢必會引來報復 不過 由於哈斯特爾特規則並非正式原則 法案的通過實際上視乎議長的取態 因此規則不一定符諸實行 目录 1 起源 2 歷任議長觀點及實行 3 參考文獻 4 外部連結起源 编辑此一非正式規則由前共和黨籍美國眾議院議長丹尼斯 哈斯特爾特 1999年至2007年間在任 引進 然而 前任議長紐特 金瑞契 1995年至1999年間在任 卻早已實行此一規則 7 哈斯特爾特大力 公開支持此一規則 還說自己的工作就是 奉行多數中的多數規則 8 歷任議長觀點及實行 编辑提普 歐尼爾 1977年至1987年間在任 民主黨籍 哈斯特爾特規則的推手與支持者 創造了 多數中的多數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一詞 他相信只要 有足夠繩子 就能讓他 美國前總統羅納德 雷根 掐死自己 9 湯姆 霍利 英语 Tom Foley 1989年至1995年間在任 民主黨籍 2004年曾表示 當有關法案在你所屬的政黨不獲多數支持 你不會希望把法案提上議程 當然除非該法案是重要的議題 紐特 金瑞契 1995年至1999年間在任 共和黨籍 雖然哈斯特爾特規則還未被明言指出 但金瑞契已奉行此一規則 7 南希 裴洛西 2007年至2011年間在任 民主黨籍 2007年5月 裴洛西表示 我會慎重考慮與民主黨團找出多數的多數規則外的出路 10 根據布魯金斯學會統計 裴洛西在她的4年任期間 曾7次違抗哈斯特爾特規則的記錄 11 12 約翰 博納 2011年至2015年間在任 共和黨籍 博納有至少6次違抗哈斯特爾特規則的記錄 這更包括美國政府停擺 2013年10月16日 博納因與民主黨達成協議以結束政府停擺 而當中涉及的法案 共和黨多數眾議員並不支持法案 不足四成 參考文獻 编辑 报道称美众院议长博纳决心阻止政府债务违约 新浪财经 2013年10月4日 英语 違 哈斯特爾特規則 有先例 香港經濟日報 2013 10 05 Ball Molly Even the Aide Who Coined the Hastert Rule Says the Hastert Rule Isn t Working The Atlantic 2013 07 21 2013 08 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8 23 英语 Crawford George The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doctrine The Hill 2007 09 19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0 11 英语 Jake Sherman and Jonathan Allen Boehner seeks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Politico 2011 07 30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5 15 英语 Welna David The 3 Unofficial GOP Rules That Are Making A Deficit Deal Even Harder NPR 2012 12 02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0 04 英语 7 0 7 1 Feehery John Majority of the majority The Hill 2011 08 01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0 11 英语 Babington Charles Hastert Launches a Partisan Policy Washington Post 2004 11 27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0 27 英语 Feehery John Rules Are Made to Be Broken The Feehery Theory 2013 01 16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8 08 英语 Davis Susan Pelosi Brings End to Hastert Rule Roll Call 2007 05 29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6 22 英语 Robillard Kevin Nancy Pelosi Female John Boehner would be called the weakest speaker Politico 2013 05 14 2013 08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7 19 英语 Fitzgerald Sandy Pelosi Boehner Weakest Speaker in History Newsmax 2013 05 14 2013 08 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0 04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違抗哈斯特爾特規則的案例列表 英文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哈斯特爾特規則 amp oldid 6365502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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