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周炳琳

周炳琳,(1892年10月23日—1963年10月24日),字枚荪,浙江省黄岩县(今台州市黄岩区)人。

周炳琳
性别
出生(1892-10-23)1892年10月23日
 大清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县
逝世1963年10月24日(1963歲—10—24)(71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配偶魏璧
学历
经历
  • 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
    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
    河北省教育厅长
    南京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
    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
    民革中央委员
代表作
  • 《周炳琳文集》
北京大學紀念冊編輯處同仁〔徐寶璜陳鍾凡、程體乾、周炳琳、俞九恒、朱一鶚、胡維鵬〕

生平 编辑

1912年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於黃岩縣中學堂,次年考入北大預科,1916年升入法科經濟門。1918年10月和同學創辦『國民』雜誌社,任編輯。1919年3月,周炳琳、許德珩、鄧中夏等北大學生發起成立北京大學平民教育講演團。該團以“增進平民知識、喚起平民之自覺心”為宗旨,組織團員走上街頭,開展大眾化的演講。周炳琳被推選為文牘干事,負責文稿的編印工作。五四運動時任全國學聯秘書,與許德珩羅隆基等人到上海見過孫中山。1920年夏获国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获穆藕初奖学金因而出國留學。

1922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接着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法国巴黎大学进行深造。1925年8月归国在国立北京大学经济系任講師。同年經李大釗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自1932年6月长期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这期间兼任法科研究所主任及经济系主任,主讲社会经济史、经济学等课程,又曾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河北省教育厅厅长等职。抗战时兼任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教务长。1936年11月2日,周炳琳被选为国民参政员,参加国民参政会。1939年,他又担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1944年8月,担任西南联大法学院院长,兼法科研究所主任。抗战胜利之后三校回迁,仍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49年后,辞去院长职务,专任经济系教授,曾经主讲“外国经济史”等课,又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法文部分译成中文出版。周也參加了到廣西的土改,還有思想改造運動,直至1952年結束才回到北大。1950年周炳琳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担任中央团结委员。1953年担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后任全国政协二、三届委员。1963年因病在北京醫院去世。[1]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张友仁:周炳琳与北京大学。

周炳琳,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6月10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1892年10月23日, 1963年10月24日, 字枚荪, 浙江省黄岩县, 今台州市黄岩区, 性别男出生, 1892, 1892年10月23日, 大清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县逝世1963年10月24日, 1963歲, 71歲, 中华人.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6月10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周炳琳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周炳琳 1892年10月23日 1963年10月24日 字枚荪 浙江省黄岩县 今台州市黄岩区 人 周炳琳性别男出生 1892 10 23 1892年10月23日 大清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县逝世1963年10月24日 1963歲 10 24 71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配偶魏璧学历 国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经历 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河北省教育厅长南京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代表作 周炳琳文集 北京大學紀念冊編輯處同仁 徐寶璜 陳鍾凡 程體乾 周炳琳 俞九恒 朱一鶚 胡維鵬 生平 编辑1912年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於黃岩縣中學堂 次年考入北大預科 1916年升入法科經濟門 1918年10月和同學創辦 國民 雜誌社 任編輯 1919年3月 周炳琳 許德珩 鄧中夏等北大學生發起成立北京大學平民教育講演團 該團以 增進平民知識 喚起平民之自覺心 為宗旨 組織團員走上街頭 開展大眾化的演講 周炳琳被推選為文牘干事 負責文稿的編印工作 五四運動時任全國學聯秘書 與許德珩 羅隆基等人到上海見過孫中山 1920年夏获国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获穆藕初奖学金因而出國留學 1922年 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 接着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 法国巴黎大学进行深造 1925年8月归国在国立北京大学经济系任講師 同年經李大釗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 自1932年6月长期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这期间兼任法科研究所主任及经济系主任 主讲社会经济史 经济学等课程 又曾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 河北省教育厅厅长等职 抗战时兼任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教务长 1936年11月2日 周炳琳被选为国民参政员 参加国民参政会 1939年 他又担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 1944年8月 担任西南联大法学院院长 兼法科研究所主任 抗战胜利之后三校回迁 仍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1949年后 辞去院长职务 专任经济系教授 曾经主讲 外国经济史 等课 又将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法文部分译成中文出版 周也參加了到廣西的土改 還有思想改造運動 直至1952年結束才回到北大 1950年周炳琳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担任中央团结委员 1953年担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 后任全国政协二 三届委员 1963年因病在北京醫院去世 1 参考来源 编辑 1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张友仁 周炳琳与北京大学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周炳琳 amp oldid 7593506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