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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佳

吳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科都給事中,因國本之爭撤職。

吳之佳

大明文林郎刑科都給事中
籍貫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字號 字公美
出生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逝世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1][2][3]。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以治行徵。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曆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其餘人等奪俸半年。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神宗將弘緒調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任邊遠地區雜職。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浩廷杖一百,除名。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李獻可、鍾羽正、李弘緒除名[4]

吳之佳與葉初春、張棟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吳之佳病卒。天啟初年,追贈太僕寺少卿[5]

家族

曾祖父吳如玉;祖父吳塾;父親吳滔。母周氏[6]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明史·卷233》6076: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征授戶科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閑,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餘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亦除名。
  5. ^ 《明史·卷233》6076:之佳,長洲人。初為襄陽知縣。初春,吳縣人。初為順德知縣。並以治行徵。至是與張棟並斥,稱「吳中三諫」。天啟初,贈之佳太僕少卿,初春光祿少卿。之佳孫适,亦兵科給事中。敢言。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 申時行撰,《文林郎刑科都給事中吳君暨配封孺人顧氏合葬墓誌銘》(《賜閒堂集》30卷,629-632)

相關條目

吳中三諫
吳之佳 - 葉初春 - 張棟

吳之佳, 1548年, 1605年, 字公美,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官至刑科都給事中, 因國本之爭撤職, 大明文林郎刑科都給事中籍貫,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字號, 字公美出生, 嘉靖二十七年, 1548年, 逝世, 萬曆三十三年, 1605年, 出身萬曆八年庚辰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家族, 参考文献,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名, 萬曆八年, 1580年, 庚辰科進士, 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曆二十年, 1592年, 正月, 禮科都給事. 吳之佳 1548年 1605年 字公美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官至刑科都給事中 因國本之爭撤職 吳之佳大明文林郎刑科都給事中籍貫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字號 字公美出生 嘉靖二十七年 1548年 逝世 萬曆三十三年 1605年 出身萬曆八年庚辰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参考文献 4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名 萬曆八年 1580年 庚辰科進士 1 2 3 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曆二十年 1592年 正月 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 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 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 違旨侮君 貶一秩調外 其餘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 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 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職南京 羽正及獻可以調任邊遠地區雜職 大學士趙誌臯論救 被斥責 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 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 御史鄒德泳 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 張棟 吳之佳 楊其休 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 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 命將孟養浩廷杖一百 除名 鄒德泳 丁懋遜 張棟 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 外放為官 李獻可 鍾羽正 李弘緒除名 4 吳之佳與葉初春 張棟均為蘇州府人 史稱 吳中三諫 萬曆三十三年 1605年 吳之佳病卒 天啟初年 追贈太僕寺少卿 5 家族 编辑曾祖父吳如玉 祖父吳塾 父親吳滔 母周氏 6 参考文献 编辑 明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朱保炯 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 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 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明史 卷233 6076 李獻可 字堯俞 同安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除武昌推官 課最 征授戶科給事中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 二十年正月 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 言 元子年十有一矣 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 倘謂內庭足可誦讀 近侍亦堪輔導 則禁闥幽閑 豈若外朝之清肅 內臣忠敬 何如師保之尊嚴 疏入 帝大怒 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 責以違旨侮君 貶一秩調外 餘奪俸半歲 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批 帝益不悅 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 獻可之疏 臣實贊成之 請與同謫 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 言官可罪 豫教必不可不行 帝益怒 出弘緒南京 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 大學士趙誌臯論救 被旨譙讓 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 坐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 御史鄒德泳 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 張棟 吳之佳 楊其休 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 各上疏救 帝益怒 廷杖養浩百 除其名 德泳 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 出之外 獻可 羽正 弘緒亦除名 明史 卷233 6076 之佳 長洲人 初為襄陽知縣 初春 吳縣人 初為順德知縣 並以治行徵 至是與張棟並斥 稱 吳中三諫 天啟初 贈之佳太僕少卿 初春光祿少卿 之佳孫适 亦兵科給事中 敢言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申時行撰 文林郎刑科都給事中吳君暨配封孺人顧氏合葬墓誌銘 賜閒堂集 30卷 629 632 相關條目 编辑國本之爭吳中三諫吳之佳 葉初春 張棟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吳之佳 amp oldid 7456232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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