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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芝

司馬芝(早於171年—3世紀),子華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人。東漢末及三國曹魏官員。為官執法嚴明,秉公行事。

生平 编辑

東漢時期 编辑

司馬芝是讀書人,年少時因東漢末年時局混亂而與母親到荊州避亂,在南方居住了十多年,一直躬耕守節。司马芝的族弟司马朗已有名声,但中尉杨俊认为司马芝的能力更胜司马朗。[1]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攻下荊州,任命司馬芝為菅縣縣長。當時北方才剛剛安定,吏民很多都不守法度。當時濟南郡主簿劉節是當地大族,蓄養賓客,外為盜賊,內亂吏治。後來司馬芝徵召其賓客王同為兵,但在集合時劉節讓王同躲起來,還命令督郵向菅縣索求士兵,官縣官屬都無計可施,唯有要求以自己代王同從軍;此時司馬芝卻向濟南太守郝光上書告發劉節,郝光向來敬重司馬芝,於是下令讓劉節代王同從軍,青州人因而說司馬芝「以郡主簿為兵」。後司馬芝遷任廣平縣令。當時征虜將軍劉勳恃著自身是曹操的故交受寵而驕橫,甚至還是司馬芝舊郡將,於是賓客子弟都常在司馬芝轄區中犯法;而劉勳與司馬芝通訊亦不署名,卻時常有所要求;司馬芝不答應,反而依法處理:後來劉勳因圖謀不軌而被誅殺,與他交往的都一同獲罪,而司馬芝非但沒有獲罪,反而因不與劉勳同流合污而為人稱道。

司馬芝及得遷任大理正,任內有人盜竊官布並放在廁所屋頂上,被官吏發現後懷疑是女工所做而將她收監,司馬芝卻上奏曹操,認為現在是拿著證物去尋求嫌犯承認,時常有人因受不住拷問而認罪,這就可能會造成誤判,建議曹操對這些難尋真相的嫌犯一次寬恕,反更易獲得人民的支持和順從。曹操接納。後歷任甘陵陽平太守,都有治績。

曹魏時期 编辑

黃初年間任河南尹,在任抑制強者氣焰而扶助弱少,即使是官員私下的要求都不允許。好像有宦官希望借與司馬芝妻子的伯父董昭為其傳話,但董昭都懼怕司馬芝,不幫助他傳話。司馬芝又勉勵下屬要好好執法,執行法令並讓君主知道臣屬犯下的罪行和自己政令的不足,不要讓政事敗壞。

曹叡繼位後賜關內侯。後來,位特進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主的僕人拜無澗神而下獄,卞太后因而派黃門吳達到河南府傳命,要求釋放當,因司馬芝不聽,下令洛陽獄官查問究竟,另上書表明自己遵守朝廷法令而不為任何人徇私的原則和決心,堅持要將犯罪者受應得的刑罰。明帝知道後都對他表示支持。司馬芝任官十一年,多次指出律令的不足之處;而在各臣之間亦遵從正道行事。

太和五年(231年)冬[2],諸王到洛陽朝覲,司馬芝與洛陽的人相交,後因而免職。

及後任大司農。當時典農各部的吏民都自謀生計亦求增加收入,司馬芝於是上書要求魏明帝曹叡重視農業,增加國家穀物的儲備,有利於增強國家實力和國家日後統一;同時壓抑官吏們自謀生計的風氣,讓他們可以專心於農務。

司馬芝後來在任內逝世,死時家無餘財。自曹魏建立後,多任河南尹中以司馬芝的表現最好。

性格特徵 编辑

  • 司馬芝為人孝順。與母親至荊州避難時在魯陽山遇賊,同行的人們都棄下老弱逃跑,只有司馬芝留下保護母親。當賊以兵刃向司馬芝時,他叩頭請求盜賊不要傷害年邁母親。因盜賊被其孝心感動而免於受害。[3]
  • 十分愛護下屬,且指導如何任官。在上級召問下屬時,亦會為下屬推斷被召問之緣故,再教應如何對答。而最後事情均如司馬芝所料想。
  • 個性豁亮正直,不因自己端莊不苟而自矜。和賓客談論時,覺得不對的便會當面指出錯處,但過後不會再批評或嘲笑他們。

子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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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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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志·卷12》,出自陳壽三國志

參考資料 编辑

  1. ^ 《三國志·楊俊傳》:又司马朗早有声名,其族兄芝,众未之知,惟俊言曰:“芝虽夙望不及朗,实理但有优耳。”
  2. ^ 見《三國志·魏志·武文世王公傳》中山王袞・楚王彪
  3. ^ 《三國志·司馬芝傳》:少為書生,避亂荊州,於魯陽山遇賊,同行者皆棄老弱走,芝獨坐守老母。賊至,以刃臨芝,芝叩頭曰:「母老,唯在諸君!」賊曰:「此孝子也,殺之不義。」遂得免害,以鹿車推載母。

司馬芝, 早於171年, 3世紀, 字子華, 河內溫縣, 今河南溫縣, 東漢末及三國時曹魏官員, 為官執法嚴明, 秉公行事, 目录, 生平, 東漢時期, 曹魏時期, 性格特徵, 子孫, 參見, 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東漢時期, 编辑, 是讀書人, 年少時因東漢末年時局混亂而與母親到荊州避亂, 在南方居住了十多年, 一直躬耕守節, 司马芝的族弟司马朗已有名声, 但中尉杨俊认为司马芝的能力更胜司马朗, 建安十三年, 208年, 曹操攻下荊州, 任命為菅縣縣長, 當時北方才剛剛安定, 吏民很多都不守法度, 當時. 司馬芝 早於171年 3世紀 字子華 河內溫縣 今河南溫縣 人 東漢末及三國時曹魏官員 為官執法嚴明 秉公行事 目录 1 生平 1 1 東漢時期 1 2 曹魏時期 2 性格特徵 3 子孫 3 1 子 3 2 孫 4 參見 5 延伸阅读 6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東漢時期 编辑 司馬芝是讀書人 年少時因東漢末年時局混亂而與母親到荊州避亂 在南方居住了十多年 一直躬耕守節 司马芝的族弟司马朗已有名声 但中尉杨俊认为司马芝的能力更胜司马朗 1 建安十三年 208年 曹操攻下荊州 任命司馬芝為菅縣縣長 當時北方才剛剛安定 吏民很多都不守法度 當時濟南郡郡主簿劉節是當地大族 蓄養賓客 外為盜賊 內亂吏治 後來司馬芝徵召其賓客王同為兵 但在集合時劉節讓王同躲起來 還命令督郵向菅縣索求士兵 官縣官屬都無計可施 唯有要求以自己代王同從軍 此時司馬芝卻向濟南太守郝光上書告發劉節 郝光向來敬重司馬芝 於是下令讓劉節代王同從軍 青州人因而說司馬芝 以郡主簿為兵 後司馬芝遷任廣平縣令 當時征虜將軍劉勳恃著自身是曹操的故交受寵而驕橫 甚至還是司馬芝舊郡將 於是賓客子弟都常在司馬芝轄區中犯法 而劉勳與司馬芝通訊亦不署名 卻時常有所要求 司馬芝不答應 反而依法處理 後來劉勳因圖謀不軌而被誅殺 與他交往的都一同獲罪 而司馬芝非但沒有獲罪 反而因不與劉勳同流合污而為人稱道 司馬芝及得遷任大理正 任內有人盜竊官布並放在廁所屋頂上 被官吏發現後懷疑是女工所做而將她收監 司馬芝卻上奏曹操 認為現在是拿著證物去尋求嫌犯承認 時常有人因受不住拷問而認罪 這就可能會造成誤判 建議曹操對這些難尋真相的嫌犯一次寬恕 反更易獲得人民的支持和順從 曹操接納 後歷任甘陵 沛 陽平太守 都有治績 曹魏時期 编辑 黃初年間任河南尹 在任抑制強者氣焰而扶助弱少 即使是官員私下的要求都不允許 好像有宦官希望借與司馬芝妻子的伯父董昭為其傳話 但董昭都懼怕司馬芝 不幫助他傳話 司馬芝又勉勵下屬要好好執法 執行法令並讓君主知道臣屬犯下的罪行和自己政令的不足 不要讓政事敗壞 曹叡繼位後賜關內侯 後來 位特進的曹洪的乳母當與臨汾公主的僕人拜無澗神而下獄 卞太后因而派黃門吳達到河南府傳命 要求釋放當 因司馬芝不聽 下令洛陽獄官查問究竟 另上書表明自己遵守朝廷法令而不為任何人徇私的原則和決心 堅持要將犯罪者受應得的刑罰 明帝知道後都對他表示支持 司馬芝任官十一年 多次指出律令的不足之處 而在各臣之間亦遵從正道行事 太和五年 231年 冬 2 諸王到洛陽朝覲 司馬芝與洛陽的人相交 後因而免職 及後任大司農 當時典農各部的吏民都自謀生計亦求增加收入 司馬芝於是上書要求魏明帝曹叡重視農業 增加國家穀物的儲備 有利於增強國家實力和國家日後統一 同時壓抑官吏們自謀生計的風氣 讓他們可以專心於農務 司馬芝後來在任內逝世 死時家無餘財 自曹魏建立後 多任河南尹中以司馬芝的表現最好 性格特徵 编辑司馬芝為人孝順 與母親至荊州避難時在魯陽山遇賊 同行的人們都棄下老弱逃跑 只有司馬芝留下保護母親 當賊以兵刃向司馬芝時 他叩頭請求盜賊不要傷害年邁母親 因盜賊被其孝心感動而免於受害 3 十分愛護下屬 且指導如何任官 在上級召問下屬時 亦會為下屬推斷被召問之緣故 再教應如何對答 而最後事情均如司馬芝所料想 個性豁亮正直 不因自己端莊不苟而自矜 和賓客談論時 覺得不對的便會當面指出錯處 但過後不會再批評或嘲笑他們 子孫 编辑子 编辑 司馬岐 嗣子 曹魏官員 官至廷尉 孫 编辑 司馬肇 嗣子 西晉冀州刺史 尚書 參見 编辑晉朝皇室世系圖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三國志 卷12 出自陳壽 三國志 參考資料 编辑 三國志 魏書 司馬芝傳 三國志 楊俊傳 又司马朗早有声名 其族兄芝 众未之知 惟俊言曰 芝虽夙望不及朗 实理但有优耳 見 三國志 魏志 武文世王公傳 中山王袞 楚王彪 三國志 司馬芝傳 少為書生 避亂荊州 於魯陽山遇賊 同行者皆棄老弱走 芝獨坐守老母 賊至 以刃臨芝 芝叩頭曰 母老 唯在諸君 賊曰 此孝子也 殺之不義 遂得免害 以鹿車推載母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司馬芝 amp oldid 7597502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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