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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 (淮阳王)

刘钦(前1世纪?—前28年),西汉宣帝第二子,生母张婕妤

生平 编辑

早年经历 编辑

生年不详,当在前70年代末至前60年代初。元康三年(前63年),被父亲宣帝立为淮阳王。汉宣帝宠爱张婕妤和聪明好学的刘钦,想立刘钦为太子。后来汉宣帝考虑政权稳定和顾念自己和皇后许平君、长子刘奭的布衣之情,立刘奭(是为汉元帝)为太子。宣帝派韦玄(原丞相韦贤之子,韦玄成佯狂让爵位给其兄长)教导刘钦,太子心安。[1]

黄龙元年(前49年),汉宣帝去世,汉元帝即位,刘钦到封地就国。[2]

舅舅骗财 编辑

元帝即位后,刘钦的母亲张婕妤已死。刘钦将外祖母接到封地供养,舅舅张博等三人常到淮阳拜见母亲,均受刘钦赏赐。后刘钦上书元帝,请求把外家张博全家迁到封地。张博上书拒绝。后来张博到淮阳,刘钦赏赐减少。张博令其弟张光恐吓刘钦,说刘钦对待外祖母怠慢,张博要上书替母亲请求还乡。刘钦便派人持黄金五十斤送给张博。张博回信刘钦:“当今朝廷无贤臣,灾异屡现,使人寒心,百姓都归望于大王,大王怎么安然不求到朝中辅佐皇上?”张博又多次让弟弟张光劝说刘钦听从他的计策,派人到京师请当权的贵人替刘钦请求朝见。刘钦未采纳他的意见。[3]

张光“愿尽力与张博共同替大王请求朝见。大王即日到长安,可以依靠平阳侯。”,得到刘钦想请求朝见的话。张博又骗的“二百万金”用以疏通刘钦入朝为官辅政之事。[4]

张博和张博的女婿《易经》学者京房继续劝说刘钦进京匡正朝政。张博说元帝 “年纪未满四十,发齿掉落,太子幼弱,奸佞之人当权,阴阳不调和,百姓疾疫饥饿死的人将近半数,洪水之害大概也不过此。大王事业打算救世,将与古代圣人比功德,怎么可以怠忘呢?”。又骗了刘钦金五百斤。[5]

宦官石显知道此事禀报汉元帝“京房泄漏宫禁之内谈话,张博兄弟贻误诸侯王,诽谤政治,狡猾不道,都被关进监狱“。有官员奏请逮捕刘钦,汉元帝不忍心对弟弟用法,将张博、京房处死,派諫大夫王駿斥责刘钦。汉成帝即位后,在刘钦的请求下,汉成帝赦免了流放的张氏族人。[6] [7] [7][8]

去世 编辑

河平元年(前28年),刘钦薨逝于東平官邸,谥号宪王,子文王劉玄嗣位。[9]

子嗣 编辑

  • 淮阳文王劉玄
  • 樂平侯劉訢,更封共樂侯

注释 编辑

  1.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淮阳宪王钦,元康三年立,母张婕妤有宠于宣帝。霍皇后废后,上欲立张婕妤为后。久之,惩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选后宫无子而谨慎者,乃立长陵王婕妤为后,令母养太子。后无宠,希御见,唯张婕妤最幸。而宪王壮大,好经书、法律,聪达有材,帝甚爱之。太子宽仁,喜儒术,上数嗟叹宪王,辅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张婕妤与宪王,然用太子起于微细,上少依倚许氏,及即位而许后以杀死,太子蚤失母,故弗忍也。久之,上以故丞相韦贤子玄成阳狂让侯兄,经明行高,称于朝廷,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欲感谕宪王,辅以推让之臣,由是太子遂安。
  2.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宣帝崩,元帝即位,乃遣宪王之国。
  3.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时,张婕妤已卒,宪王有外祖母,舅张博兄弟三人岁至淮阳见亲,辄受王赐。后王上书,请徙外家张氏于国。博上书,愿留守坟墓,独不徙。王恨之。后博至淮阳,王赐之少。博言:“负责数百万,愿王为偿。”王不许,博辞去,令弟光恐云王遇大人益解,博欲上书为大人乞骸骨去。王乃遣人持黄金五十斤送博。博喜,还书谢,为谄语盛称誉王,因言:“当今朝廷无贤臣,灾变数见,足为寒心。万姓咸归望于大王,大王奈何恬然不求入朝见,辅助主上乎?”使弟光数说王宜听博计,令于京师说用事贵人为王求朝。许不纳其言。
  4.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后光欲至长安,辞王,复言“愿尽力与博共为王求朝。王即日至长安,可因平阳侯。”光得王欲求朝语,驰使人语博。博知王意动,复遗王书曰:“博幸得肺腑,数进愚策,未见省察。北游燕、赵,欲循行郡国求幽隐之士,闻齐有驷先生者,善为《司马兵法》,大将之材也,博得谒见,承间进问五帝、三王究竟要道,卓尔非世俗之所知。今边境不安,天下骚动,微此人其莫能安也。又闻北海之濒有贤人焉,累世不可逮,然难致也。得此二人而荐之,功亦不细矣。博愿驰西以此赴助汉急,无财币以通显之。赵王使谒者持牛、酒,黄金三十斤劳博,博不受;复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会得光书云大王已遣光西,与博并力求朝。博自以弃捐,不意大王还意反义,结以朱颜,愿杀身报德。朝事何足言!大王诚赐咳唾,使得尽死,汤、禹所以成大功也。驷先生蓄积道术,书无不有,愿知大王所好,请得辄上。”王得书喜说,报博书曰:“子高乃幸左顾存恤,发心恻隐,显至诚,纳以嘉谋,语以至事,虽亦不敏,敢不谕意!今遣有司为子高偿责二百万。”
  5.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是时,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阴阳得幸于上,数召见言事。自谓为石显、五鹿充宗所排,谋不得用,数为博道之。博常欲诳耀淮阳王,即具记房诸所说灾异及召见密语,持予淮阳王以为信验,诈言:“已见中书令石君求朝,许以金五百斤。贤圣制事,盖虑功而不计费。昔禹治鸿水,百姓罢劳,成功既立,万世赖之。今闻陛下春秋未满四十,发齿堕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阴阳不调,百姓疾疫饥馑死者且半,鸿水之害殆不过此。大王绪欲救世,将比功德,何可以忽?博已与大儒知道者为大王为便宜奏,陈安危,指灾异,大王朝见,先口陈其意而后奏之,上必大说。事成功立,大王即有周、邵之名,邪臣散亡,公卿变节,功德亡比,而梁、赵之宠必归大王,外家亦将富贵,何复望大王之金钱?”王喜说,报博书曰:“乃者诏下,止诸侯朝者,寡人憯然不知所出。子高素有颜、冉之资,臧武之智,子贡之辩,卞庄子之勇,兼此四者,世之所鲜。既开端绪,愿卒成之。求朝,义事也,奈何行金钱乎!”博报曰:“已许石君,须以成事。”王以金五百斤予博。
  6.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会房出为郡守,离左右,显具有此事告之。房漏泄省中语,博兄弟诖误诸侯王,诽谤政治,狡猾不道,皆下狱。有司奏请逮捕钦,上不忍致法,遣谏大夫王骏赐钦玺书曰:“皇帝问淮阳王。有司奏王,王舅张博数遗王书,非毁政治,谤讪天子,褒举诸侯,称引周、汤,以谄惑王,所言尤恶,悖逆无道。王不举奏而多与金钱,报以好言,罪至不赦,朕恻焉不忍闻,为王伤之。推原厥本,不祥自博,惟王之心,匪同于凶。已诏有司勿治王事,遣谏大夫骏申谕朕意。《诗》不云乎?‘靖恭尔位,正直是与。’王其勉之!”
  7. ^ 7.0 7.1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骏谕指曰:“礼为诸侯制相朝聘之义,盖以考礼一德,尊事天子也。且王不学《诗》乎?《诗》云:‘俾侯于鲁,为周室辅。’今王舅博数遗王书,所言悖逆。王幸受诏策,通经术,知诸侯名誉不当出竟。天子普覆,德布于朝,而恬有博言,多予金钱,与相报应,不忠莫大焉。故事,诸侯王获罪京师,罪恶轻重,纵不伏诛,必蒙迁削贬黜之罪,未有但已者也。今圣主赦王之罪,又怜王失计忘本,为博所惑,加赐玺书,使谏大夫申谕至意,殷勤之恩,岂有量哉!博等所犯恶大,群下之所共攻,王法之所不赦也。自今以来,王毋复以博等累心,务与众弃之。《春秋》之义,大能变改。《易》曰‘借用白茅,无咎’,言臣子之道,改过自新,洁己以承上,然后免于咎也。王其留意慎戒,惟思所以悔过易行,塞重责,称厚恩者。如此,则长有富贵,社稷安矣。”
  8.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于是淮阳王钦免冠稽首谢曰:“奉藩无状,过恶暴列,陛下不忍致法,加大恩,遣使者申谕道术守藩之义。伏念博罪恶尤深,当伏重诛。臣钦愿悉心自新,奉承诏策。顿首死罪。”京房及博兄弟三人皆弃市,妻子徙边。
  9. ^ 《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五十》:至成帝即位,以淮阳王属为叔父,敬宠之,异于它国。王上书自陈舅张博时事,颇为石显等所侵,因为博家属徙者求还。丞相、御史复劾钦:“前与博相遗私书,指意非诸侯王所宜,蒙恩勿治,事在赦前。不悔过而复称引,自以为直,失藩臣礼,不敬。”上加恩,许王还徙者。三十六年薨。子文王玄嗣………

参考文献 编辑

  • 汉书 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刘钦 (淮阳王)
淮阳王世系
漢宣帝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前?年?月?日逝世於:前28年?月?日
王室頭銜
前任:
首任
前一相同頭銜:淮陽王劉余
淮阳王
任職期間:前63年—前28年
繼任:
子淮阳文王劉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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