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民(1943年—1998年9月27日),河南省扶沟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许昌市第七中学副校长,漯河市副市长,许昌地区教育局局长,漯河市教委主任,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1988年1月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4年5月任中共漯河市委副书记。1998年4月任漯河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1]。1998年9月27日,因病死于庸医胡万林之手[2][3]。
参考 编辑
- ^ 林英海,葛纪谦主编.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编辑委员会. 2006年7月: 51.
- ^ “神医”胡万林治死人一审获刑15年(图)_网易新闻. 网易. [2017-10-25]. [永久失效連結]
- ^ 网易. “神医”胡万林再涉命案 大学生喝“法物”死亡_网易新闻. 网易. [2017-10-25]. [永久失效連結]
刘法民, 1943年, 1998年9月27日, 河南省扶沟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1968年8月参加工作, 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许昌市第七中学副校长, 漯河市副市长, 许昌地区教育局局长, 漯河市教委主任, 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 1988年1月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4年5月任中共漯河市委副书记, 1998年4月任漯河市政府副市长, 代理市长, 市长, 1998年9月27日, 因病死于庸医胡万林之手, 参考, 编辑, 林英海, 葛纪谦主编,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 河南当代. 刘法民 1943年 1998年9月27日 河南省扶沟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1968年8月参加工作 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许昌市第七中学副校长 漯河市副市长 许昌地区教育局局长 漯河市教委主任 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 1988年1月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4年5月任中共漯河市委副书记 1998年4月任漯河市政府副市长 代理市长 市长 1 1998年9月27日 因病死于庸医胡万林之手 2 3 参考 编辑 林英海 葛纪谦主编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编辑委员会 2006年7月 51 神医 胡万林治死人一审获刑15年 图 网易新闻 网易 2017 10 25 永久失效連結 网易 神医 胡万林再涉命案 大学生喝 法物 死亡 网易新闻 网易 2017 10 25 永久失效連結 nbsp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前任 陈全国 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1998年3月 9月 繼任 刘炳旺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刘法民 amp oldid 6828596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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