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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約言

凌約言(16世紀—16世紀),季默藻泉浙江湖州府烏程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凌約言是歲貢凌震之子,自選貢嘉靖十九年(1540年)應天鄉試舉人,二十四年(1545年)授全椒知縣,抵任立刻謁拜學宮和名宦鄉賢祠,改革當地馬政減輕地方負擔,河南流寇師尚詔作亂,即將抵達縣境,他遴選縣內少年五十人充當兵甲為三覆待命,賊人遁去[2];三十四年(1555)年擢官沔陽知州,興建堤壩捍衛荊湖漢沔各河流,水漲也不能損害莊稼,州人稱為「凌公隄」[3]

之後他轉任廬州同知,清理鹽政宿弊,陞南京刑部員外郎,為父母服喪完畢後不赴調,在家鄉優游林下,愛好養生家言,每天誦讀《老子》,稱其居為「淨因齋」,自稱淨因居士;兒子凌迪知,嘉靖三十五年進士[1][4]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光緒《烏程縣志·卷十四·人物三》:凌約言,字季默,號藻泉,震子,選貢,舉嘉靖庚子南闈,知全椒縣邑稱大治,會河南寇師尚詔反,將突縣境,約言選兵甲為三覆以待之,賊遁去;課最擢知沔陽州,築下流之隄以捍荊湖漢沔諸水,水暴至不能損稼,州人德之呼為凌公隄。遷廬州府同知,清理鹺務宿弊為洗,擢南京刑部員外郎,丁艱服闋不赴調,優游林泉,好養生家言,日誦《老子》專氣致柔章,晚又逃禪,榜其居曰「淨因齋」,自稱淨因居士。約言少受其父指,為文多心得,詩有唐人風致,子迪知【嘉靖三十五年進士】等皆彬彬世其風。 劉志、《弇州山人集》、《兩浙名賢錄》
  2. ^ 民國《全椒縣志·卷九·職官志》:凌約言,浙江烏程舉人,嘉靖二十四年蒞任,謁學宮、省名宦鄉賢祠,詳請應入者為立主,并訂祀禮;椒民苦養馬,豪黠詭為邑供丁,而以馬役遺下農,約言首革詭丁,為代下農養馬,並約束僚吏,鬻其老者俾易駒而為核價,民免賠償,自是邑無馬害。會河南㓂師尚詔反,約言選邑中少年五十,授甲置陣為三覆以待移文,御史所遣二指揮使犄角前扼賊衝,賊逡巡遁畿甸竟以椒邑為障,未有所驚。
  3. ^ 光緒《沔陽州志·卷七·秩官志》:凌約言,字季默,浙江烏程舉人,嘉靖三十四年蒞任,凌本世家,長於文學,才華敏練,雖抱病卧閣絕無廢事,時遊蓮花池多寄情嘯吟,三十五年沔大水,賦大小歌十首,修築城隄,民皆賴之。
  4.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凌約言,字季默,號藻泉,震 別有傳 子,嘉靖十九年舉人,知全椒縣,邑稱大治,會河南寇師尚詔反,將突縣境,約言選兵甲為三覆以待之,賊遁去;課最擢知沔陽州,築下流之隄以捍荊湖漢沔諸水,水暴至不能損稼,人相呼「凌公堤」。遷廬州府同知,清理鹺務,宿弊為洗,擢南京刑部員外郎,丁艱歸,服闋不赴召,林居讀書,榜其居曰「淨因齋」;約言於詩文少受其父搯,而又多從文太史、劉司空數人游,為文多心得,詩有唐風致,子迪知等皆彬彬世其風。 《弇州山人稾》、凌藻泉墓表

參考文獻 编辑

  • 光緒《烏程縣志》·卷十四·人物三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 民國《全椒縣志》·卷九·職官志
  • 光緒《沔陽州志》·卷七·秩官志
官衔
前任:
黃宗舜
明朝全椒縣知縣
1545年—嘉靖年間
繼任:
顧逵
前任:
林可棟
明朝沔陽州知州
1555年—1557年
繼任:
袁福徵
前任:
江冕
明朝廬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宋洛

凌約言, 16世紀, 16世紀, 字季默, 號藻泉,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是歲貢凌震之子, 自選貢中嘉靖十九年, 1540年, 應天鄉試舉人, 二十四年, 1545年, 授全椒知縣, 抵任立刻謁拜學宮和名宦鄉賢祠, 改革當地馬政減輕地方負擔, 河南流寇師尚詔作亂, 即將抵達縣境, 他遴選縣內少年五十人充當兵甲為三覆待命, 賊人遁去, 三十四年, 1555, 年擢官沔陽知州, 興建堤壩捍衛荊湖漢沔各河流, 水漲也不能損害莊稼, 州人稱為, 凌公隄, 之後他轉任廬州同知, 清理鹽政宿弊, . 凌約言 16世紀 16世紀 字季默 號藻泉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 1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凌約言是歲貢凌震之子 自選貢中嘉靖十九年 1540年 應天鄉試舉人 二十四年 1545年 授全椒知縣 抵任立刻謁拜學宮和名宦鄉賢祠 改革當地馬政減輕地方負擔 河南流寇師尚詔作亂 即將抵達縣境 他遴選縣內少年五十人充當兵甲為三覆待命 賊人遁去 2 三十四年 1555 年擢官沔陽知州 興建堤壩捍衛荊湖漢沔各河流 水漲也不能損害莊稼 州人稱為 凌公隄 3 之後他轉任廬州同知 清理鹽政宿弊 陞南京刑部員外郎 為父母服喪完畢後不赴調 在家鄉優游林下 愛好養生家言 每天誦讀 老子 稱其居為 淨因齋 自稱淨因居士 兒子凌迪知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 1 4 引用 编辑 1 0 1 1 光緒 烏程縣志 卷十四 人物三 凌約言 字季默 號藻泉 震子 選貢 舉嘉靖庚子南闈 知全椒縣邑稱大治 會河南寇師尚詔反 將突縣境 約言選兵甲為三覆以待之 賊遁去 課最擢知沔陽州 築下流之隄以捍荊湖漢沔諸水 水暴至不能損稼 州人德之呼為凌公隄 遷廬州府同知 清理鹺務宿弊為洗 擢南京刑部員外郎 丁艱服闋不赴調 優游林泉 好養生家言 日誦 老子 專氣致柔章 晚又逃禪 榜其居曰 淨因齋 自稱淨因居士 約言少受其父指 為文多心得 詩有唐人風致 子迪知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 等皆彬彬世其風 劉志 弇州山人集 兩浙名賢錄 民國 全椒縣志 卷九 職官志 凌約言 浙江烏程舉人 嘉靖二十四年蒞任 謁學宮 省名宦鄉賢祠 詳請應入者為立主 并訂祀禮 椒民苦養馬 豪黠詭為邑供丁 而以馬役遺下農 約言首革詭丁 為代下農養馬 並約束僚吏 鬻其老者俾易駒而為核價 民免賠償 自是邑無馬害 會河南㓂師尚詔反 約言選邑中少年五十 授甲置陣為三覆以待移文 御史所遣二指揮使犄角前扼賊衝 賊逡巡遁畿甸竟以椒邑為障 未有所驚 光緒 沔陽州志 卷七 秩官志 凌約言 字季默 浙江烏程舉人 嘉靖三十四年蒞任 凌本世家 長於文學 才華敏練 雖抱病卧閣絕無廢事 時遊蓮花池多寄情嘯吟 三十五年沔大水 賦大小歌十首 修築城隄 民皆賴之 同治 湖州府志 卷七十二 人物傳 凌約言 字季默 號藻泉 震 別有傳 子 嘉靖十九年舉人 知全椒縣 邑稱大治 會河南寇師尚詔反 將突縣境 約言選兵甲為三覆以待之 賊遁去 課最擢知沔陽州 築下流之隄以捍荊湖漢沔諸水 水暴至不能損稼 人相呼 凌公堤 遷廬州府同知 清理鹺務 宿弊為洗 擢南京刑部員外郎 丁艱歸 服闋不赴召 林居讀書 榜其居曰 淨因齋 約言於詩文少受其父搯 而又多從文太史 劉司空數人游 為文多心得 詩有唐風致 子迪知等皆彬彬世其風 弇州山人稾 凌藻泉墓表參考文獻 编辑光緒 烏程縣志 卷十四 人物三 同治 湖州府志 卷七十二 人物傳 民國 全椒縣志 卷九 職官志 光緒 沔陽州志 卷七 秩官志官衔前任 黃宗舜 明朝全椒縣知縣1545年 嘉靖年間 繼任 顧逵前任 林可棟 明朝沔陽州知州1555年 1557年 繼任 袁福徵前任 江冕 明朝廬州府同知嘉靖年間 繼任 宋洛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凌約言 amp oldid 7708287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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