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六·六通令一共有七条[3]:
一、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依法执行必要的逮捕拘留任务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抓人,都不准私设公堂和变相地私设公堂。 二、各级党政军机关的档案文件和印章,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抢夺,窃取和破坏。 三、社会主义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绝对不可侵犯,革命群众都有保护的责任,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侵占,不准砸抢,不准用任何借口进行破坏。 四、严禁武斗,严禁行凶打人,严禁在本单位和到外单位打群架,严禁抢夺个人所有的财物。 五、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依法执行任务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对任何团体和个人,进行搜查和抄家。 六、由各地卫戍部队和驻军负责保证上述各条的执行。自即日起,对于违犯上述各条的,都应该严加处理。…… 七、各革命群众组织,应该成为执行本通知的模范,并协助卫戍部队和驻军进行政治思想工作。 |
参考 六通令,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通令, 是1967年6月6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发布的通令, 通令旨在纠正当时出现的打砸抢抄抓的歪风, 内容, 编辑一共有七条, 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依法执行必要的逮捕拘留任务外,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抓人, 都不准私设公堂和变相地私设公堂, 各级党政军机关的档案文件和印章,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抢夺, 窃取和破坏, 社会主义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绝对不可侵犯, 革命群众都有保护的责任, 任何团体和.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通令六 六通令 是1967年6月6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发布的通令 1 通令旨在纠正当时出现的打砸抢抄抓的歪风 2 内容 编辑六 六通令一共有七条 3 一 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依法执行必要的逮捕拘留任务外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抓人 都不准私设公堂和变相地私设公堂 二 各级党政军机关的档案文件和印章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抢夺 窃取和破坏 三 社会主义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绝对不可侵犯 革命群众都有保护的责任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侵占 不准砸抢 不准用任何借口进行破坏 四 严禁武斗 严禁行凶打人 严禁在本单位和到外单位打群架 严禁抢夺个人所有的财物 五 除国家专政机关奉命依法执行任务外 任何团体和个人 都不准对任何团体和个人 进行搜查和抄家 六 由各地卫戍部队和驻军负责保证上述各条的执行 自即日起 对于违犯上述各条的 都应该严加处理 七 各革命群众组织 应该成为执行本通知的模范 并协助卫戍部队和驻军进行政治思想工作 参考 编辑 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编 历史的丰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 7 军事卷 北京 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5 01 274 ISBN 7 5073 1612 2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张宏儒主编 华夏文化促进会 华夏图书研究所 二十世纪中国大事全书 编辑委员会编 二十世纪中国大事全书 北京 北京出版社 1993 05 590 ISBN 7 200 01707 8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王新全 徐鹏堂主编 1967年的故事 延吉 延边大学出版社 2005 07 102 ISBN 7 5634 2106 8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六 六通令 amp oldid 7345977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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