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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論

人論基督教中讨论人的神学理论。

前言 编辑

造人的傳說,在創1:27中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又在2:7如此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人是神所創造的,也是神的兒女[1]。若以系統神學的角度來看,人論的範圍除了探討人的來源之外,也包括了人性的要素、靈魂的起源、人的良心和意志以及罪(人之變節狀態)等部分。以下就經院哲學時期、宗教改革時期以及現代神學分別討論安瑟倫、加爾文和布仁爾對人論的看法,藉以明白在不同時期,對人的觀念也有不同的轉變。

安瑟倫 编辑

安瑟倫(Anselm, 1033-1109)重新發表奧古斯丁的人論,他強調原罪的教義,並著重「原」(original)一字,並不是指著人類起源的事實,乃是指著目前事態中的個人事實。原罪也可以稱之本性(自然)罪,雖然並非屬於人的本性,但卻說明了一個從創造以來罪進入的世界的情況。由於墮落,人成為有罪與汙穢的,而罪由父遺傳子孫,並原來所遺傳的罪又加上個人後來所犯的罪,構成罪孽的本身。他認為人性在創造後墮落,背叛了神,如果亞當沒有墮落,那麼人性也就不會背叛,由父傳給子的本性就會是聖潔,而不是罪性。

他也討論了罪與自由意志的關聯:自由的一般定義,若是指一般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並不恰當;天使有完全的道德自由,然而不能犯罪,不會犯罪。他主張,意志的本身沒有受到外部的約束,始祖背道的行為的確是自發的,純粹是出於自我意志,並非是真正的自由行動。人內在自由的被造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聖潔,但要接受這個目的必須有一個內在的自我決定,而不是從外來的強迫。 [2]

從他的「補贖說」也可看出他對人的看法,即神的公義是要求人類付出滿足的代價,就像人類虧欠了必須償還神的榮耀,但人類除非沉淪到地獄裡,否則人性就無法恢復。所以基督為人類付出起初不順服而欠神的債,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就是在父神與子神耶穌基督之間,在衪的人性中的客觀交易。 [3]

因為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人能夠滿足此賠償;除了人自己以外,沒有人應當作此支付。假設天國必須有人進入才得實現,假設我們必先支付罪的賠償才能獲准進入,假設只有神能作此支付,假設只有人類應當作此賠償,顯然必須有某人同時是神,也同時是人,才能作此支付。[4]

加爾文 编辑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在《基督教要義》中對人觀的解說,主要可分為二大部分,即從創造者上帝來看人的受造,以及從基督的救贖來看人的墮落與拯救[5]。在人的受造部分,他說:

人是神的公義、智慧和良善的最高貴最顯著的樣本,……首先要知道,人既是為泥土所造的,就不當驕傲,……上帝不但以生命賦予泥土的器皿,而且以它為不朽之靈的居所,所以亞當很值得自豪,因為造物主對他如此地寬宏大量。

人具有靈魂和肉體,這是無庸爭論的事實。我所謂的「靈魂」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有時候它又稱為「靈」(Spirit),雖然當這二個名詞連用之時,它們的意義不同,可是若「靈」字分開用時,就與「靈魂」(Soul)一名詞相同。……還有,人類心靈有許多高貴而屬神的智能,可以證明靈魂有不朽的本質[6]

他認為有一個切實的證據,可以證明靈魂的存在,即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創1:27)。上帝的光榮,雖然表現在人的外形上,可是他真正的形像,無疑的是在靈魂中[7]。人在原初受造的狀況是純潔、高尚且有擇善的自由意志的,但亞當受造的原初情形與今日我們的情形是非常不同的。加爾文根據聖經的墮落提出解釋,他認為上帝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果子,乃是一種信心與服從的測驗;他認為亞當的罪不但使本身面對死亡的咒詛,更成了普世受咒詛的來源,而這遺傳的腐敗就是「原罪」[8]

凡出於敗壞人性的,都得定罪。他也引用約3: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羅8:6-7「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說明在人心裡,凡不是屬靈的,就是屬肉的。雖然在各時代,都有些人受天性的驅使,畢生至力於道德的追求,在這件事上,可以證明他們的本性還有若干純潔[9],但他認為這些餘留在人性中神的恩典,只是在人裡面約束人的活動的恩典,不能完全掩飾自己的汙穢;而這正顯示救贖的工作是上帝獨自作為的恩典,即是藉著衪獨生子來到世界成為人的救贖者[10]

因此上帝從來沒有不經中保而對他古時的百姓表示慈祥,或叫他們有得著衪恩惠的希望的。…拯救只能求諸基督之完全了的贖罪祭[11]。且基督被稱為「上帝的形像」(西1:15)不是沒有緣由的;這稱號使我們知道,若非上帝藉著基督顯現自己,我們就得不著那為得救所必須的對上帝的認識[12]

布仁爾 编辑

布仁爾(Emil Brunner, 1889-1966)堅持神的形像在人性中,為實際之事,且認定人性中所存的靈性對我們傳福音的啟示,提供了一個接觸點,使人有接受基督的可能;他也堅持神對一切的世人,多少啟示了祂自己,他說:「只因為神要求人是屬於祂的,人才算是人。」又說:「人之所以特別成為人,正是因為我們能聽見上帝的話。…人之生存是由於神的道。神向人說話,呼召人在祂的道中存在。…這是說,即當我們順著自己的意志決定離棄神,但神向人說話仍不止息。…上帝絕對沒有向我們隱藏,只是那於我們得救最重要的神之道的真理被隱藏了。」 [13]

在這個部份他用幾個特別的名詞來說明:如Ansprechbarkeit(英addressability),即是人性中存有神「向他說話的可能性」;Wortmaechtigkeit(英verbicompetence),即人有「說話的能力」;還有wortempfaengliches Wesen(英word-receptive being),稱人為「能聽話的人」。由此,他的見解是神能向人說話的可能性只是構成神的形像之外型,這外型與那充實這外型的內容,絕對分開。在人性中這外型完保存,只是其中的內容完全喪失。人性墮落後,完全失去了意志自由,人雖然還有理性,卻失去了他為善或向善的能力。從外型看,人性中的神之形象並無損,但就實質說,人性中神之形象是完全喪失;人完全為罪人,人的心性中沒有一點不被罪玷汙。 [14]

舊約中所謂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意味著人不可能失去此形象,即使他們犯了罪,亦不能夠失去此形象,因為此概念乃描述人的「形式」或「結構」層面;但新約提及人類「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性已經失喪,而且不是部份失喪,乃是整個失喪,不將榮耀歸給神,反將榮耀歸給人及被造物;人不但不活在神的愛中,反而尋求自我中心。人性不再擁有「神的形象」(Imago Dei),按該詞「具體」的層面而言,與「在神的道中」同義,這意指人在其本身並未擁有真實的存有,乃是在神裡面才擁有其真實的存有。

由罪人的觀點來看,「神的形象」是在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裡,惟有當人藉著信心「在耶穌基督裡」時,才能夠恢復「神的形象」,當人類進入神顯現在基督裡的愛,便成為真正的人,真正的人性並非源自全然發揮人的潛能,而是源自接受、領悟神自我彰顯的愛。 [15]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史特朗,《系統神學》,蕭維元譯,(香港:浸信會出版部,1958),239。
  2. ^ 伯克富,《基督教教義史》,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84),113-15。
  3. ^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384-85。
  4. ^ 麥葛福,《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楊長慧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8),236。
  5. ^ 黃伯和,《加爾文神學十講》,(台南:人光出版社,1995),84。
  6. ^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徐慶譽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70),103-04。
  7. ^ 同上,106。
  8. ^ 黃伯和,87-88。
  9. ^ 加爾文,193-96。
  10. ^ 黃伯和,90-1。
  11. ^ 加爾文,240。
  12. ^ 同上,245。
  13. ^ John Baillie,《人怎樣認識神》,謝秉德譯,(香港:道聲出版社,2000),18-9。
  14. ^ 同上,19-20。
  15. ^ 麥葛福,《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313-5。

书籍 编辑

  • 史特朗:《系統神學》。蕭維元譯。香港:浸信會出版部,1958。
  •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徐慶譽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70。
  • 伯克富:《基督教教義史》。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84。
  • 黃伯和:《加爾文神學十講》。台南:人光出版社,1995。
  • 麥葛福:《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楊長慧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8。
  •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
  • John Baillie。《人怎樣認識神》。謝秉德譯。香港:道聲出版社,2000。

参见 编辑

人論,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争议, 其內容, 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09年3月8日, 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 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 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讨论页, 是基督教中讨论人的神学理论, 目录, 前言, 安瑟倫, 加爾文, 布仁爾, 参考文献, 引用, 书籍, 参见前言, 编辑造人的傳說, 在創1, 27中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 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 又在2, 7如此說,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争议 其內容 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09年3月8日 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 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 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讨论页 人論是基督教中讨论人的神学理论 目录 1 前言 2 安瑟倫 3 加爾文 4 布仁爾 5 参考文献 5 1 引用 5 2 书籍 6 参见前言 编辑造人的傳說 在創1 27中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 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 又在2 7如此說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人是神所創造的 也是神的兒女 1 若以系統神學的角度來看 人論的範圍除了探討人的來源之外 也包括了人性的要素 靈魂的起源 人的良心和意志以及罪 人之變節狀態 等部分 以下就經院哲學時期 宗教改革時期以及現代神學分別討論安瑟倫 加爾文和布仁爾對人論的看法 藉以明白在不同時期 對人的觀念也有不同的轉變 安瑟倫 编辑安瑟倫 Anselm 1033 1109 重新發表奧古斯丁的人論 他強調原罪的教義 並著重 原 original 一字 並不是指著人類起源的事實 乃是指著目前事態中的個人事實 原罪也可以稱之本性 自然 罪 雖然並非屬於人的本性 但卻說明了一個從創造以來罪進入的世界的情況 由於墮落 人成為有罪與汙穢的 而罪由父遺傳子孫 並原來所遺傳的罪又加上個人後來所犯的罪 構成罪孽的本身 他認為人性在創造後墮落 背叛了神 如果亞當沒有墮落 那麼人性也就不會背叛 由父傳給子的本性就會是聖潔 而不是罪性 他也討論了罪與自由意志的關聯 自由的一般定義 若是指一般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 並不恰當 天使有完全的道德自由 然而不能犯罪 不會犯罪 他主張 意志的本身沒有受到外部的約束 始祖背道的行為的確是自發的 純粹是出於自我意志 並非是真正的自由行動 人內在自由的被造只有一個選擇 那就是聖潔 但要接受這個目的必須有一個內在的自我決定 而不是從外來的強迫 2 從他的 補贖說 也可看出他對人的看法 即神的公義是要求人類付出滿足的代價 就像人類虧欠了必須償還神的榮耀 但人類除非沉淪到地獄裡 否則人性就無法恢復 所以基督為人類付出起初不順服而欠神的債 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 就是在父神與子神耶穌基督之間 在衪的人性中的客觀交易 3 因為除了神自己以外 沒有人能夠滿足此賠償 除了人自己以外 沒有人應當作此支付 假設天國必須有人進入才得實現 假設我們必先支付罪的賠償才能獲准進入 假設只有神能作此支付 假設只有人類應當作此賠償 顯然必須有某人同時是神 也同時是人 才能作此支付 4 加爾文 编辑加爾文 John Calvin 1509 1564 在 基督教要義 中對人觀的解說 主要可分為二大部分 即從創造者上帝來看人的受造 以及從基督的救贖來看人的墮落與拯救 5 在人的受造部分 他說 人是神的公義 智慧和良善的最高貴最顯著的樣本 首先要知道 人既是為泥土所造的 就不當驕傲 上帝不但以生命賦予泥土的器皿 而且以它為不朽之靈的居所 所以亞當很值得自豪 因為造物主對他如此地寬宏大量 人具有靈魂和肉體 這是無庸爭論的事實 我所謂的 靈魂 是指那不朽 而屬被造的本質 是人最高貴的部份 有時候它又稱為 靈 Spirit 雖然當這二個名詞連用之時 它們的意義不同 可是若 靈 字分開用時 就與 靈魂 Soul 一名詞相同 還有 人類心靈有許多高貴而屬神的智能 可以證明靈魂有不朽的本質 6 他認為有一個切實的證據 可以證明靈魂的存在 即是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 創1 27 上帝的光榮 雖然表現在人的外形上 可是他真正的形像 無疑的是在靈魂中 7 人在原初受造的狀況是純潔 高尚且有擇善的自由意志的 但亞當受造的原初情形與今日我們的情形是非常不同的 加爾文根據聖經的墮落提出解釋 他認為上帝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果子 乃是一種信心與服從的測驗 他認為亞當的罪不但使本身面對死亡的咒詛 更成了普世受咒詛的來源 而這遺傳的腐敗就是 原罪 8 凡出於敗壞人性的 都得定罪 他也引用約3 6 從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 羅8 6 7 體貼肉體的 就是死 原來體貼肉體的 就是與上帝為仇 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 也是不能服 說明在人心裡 凡不是屬靈的 就是屬肉的 雖然在各時代 都有些人受天性的驅使 畢生至力於道德的追求 在這件事上 可以證明他們的本性還有若干純潔 9 但他認為這些餘留在人性中神的恩典 只是在人裡面約束人的活動的恩典 不能完全掩飾自己的汙穢 而這正顯示救贖的工作是上帝獨自作為的恩典 即是藉著衪獨生子來到世界成為人的救贖者 10 因此上帝從來沒有不經中保而對他古時的百姓表示慈祥 或叫他們有得著衪恩惠的希望的 拯救只能求諸基督之完全了的贖罪祭 11 且基督被稱為 上帝的形像 西1 15 不是沒有緣由的 這稱號使我們知道 若非上帝藉著基督顯現自己 我們就得不著那為得救所必須的對上帝的認識 12 布仁爾 编辑布仁爾 Emil Brunner 1889 1966 堅持神的形像在人性中 為實際之事 且認定人性中所存的靈性對我們傳福音的啟示 提供了一個接觸點 使人有接受基督的可能 他也堅持神對一切的世人 多少啟示了祂自己 他說 只因為神要求人是屬於祂的 人才算是人 又說 人之所以特別成為人 正是因為我們能聽見上帝的話 人之生存是由於神的道 神向人說話 呼召人在祂的道中存在 這是說 即當我們順著自己的意志決定離棄神 但神向人說話仍不止息 上帝絕對沒有向我們隱藏 只是那於我們得救最重要的神之道的真理被隱藏了 13 在這個部份他用幾個特別的名詞來說明 如Ansprechbarkeit 英addressability 即是人性中存有神 向他說話的可能性 Wortmaechtigkeit 英verbicompetence 即人有 說話的能力 還有wortempfaengliches Wesen 英word receptive being 稱人為 能聽話的人 由此 他的見解是神能向人說話的可能性只是構成神的形像之外型 這外型與那充實這外型的內容 絕對分開 在人性中這外型完保存 只是其中的內容完全喪失 人性墮落後 完全失去了意志自由 人雖然還有理性 卻失去了他為善或向善的能力 從外型看 人性中的神之形象並無損 但就實質說 人性中神之形象是完全喪失 人完全為罪人 人的心性中沒有一點不被罪玷汙 14 舊約中所謂人是 按照神的形象被造 意味著人不可能失去此形象 即使他們犯了罪 亦不能夠失去此形象 因為此概念乃描述人的 形式 或 結構 層面 但新約提及人類 按照神的形象被造 的人性已經失喪 而且不是部份失喪 乃是整個失喪 不將榮耀歸給神 反將榮耀歸給人及被造物 人不但不活在神的愛中 反而尋求自我中心 人性不再擁有 神的形象 Imago Dei 按該詞 具體 的層面而言 與 在神的道中 同義 這意指人在其本身並未擁有真實的存有 乃是在神裡面才擁有其真實的存有 由罪人的觀點來看 神的形象 是在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裡 惟有當人藉著信心 在耶穌基督裡 時 才能夠恢復 神的形象 當人類進入神顯現在基督裡的愛 便成為真正的人 真正的人性並非源自全然發揮人的潛能 而是源自接受 領悟神自我彰顯的愛 15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史特朗 系統神學 蕭維元譯 香港 浸信會出版部 1958 239 伯克富 基督教教義史 趙中輝譯 台北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1984 113 15 奧爾森 神學的故事 吳瑞誠 徐成德譯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2002 384 85 麥葛福 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 楊長慧譯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8 236 黃伯和 加爾文神學十講 台南 人光出版社 1995 84 加爾文 基督教要義 徐慶譽譯 香港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70 103 04 同上 106 黃伯和 87 88 加爾文 193 96 黃伯和 90 1 加爾文 240 同上 245 John Baillie 人怎樣認識神 謝秉德譯 香港 道聲出版社 2000 18 9 同上 19 20 麥葛福 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 313 5 书籍 编辑 史特朗 系統神學 蕭維元譯 香港 浸信會出版部 1958 加爾文 基督教要義 徐慶譽譯 香港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70 伯克富 基督教教義史 趙中輝譯 台北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1984 黃伯和 加爾文神學十講 台南 人光出版社 1995 麥葛福 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 楊長慧譯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8 奧爾森 神學的故事 吳瑞誠 徐成德譯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2002 John Baillie 人怎樣認識神 謝秉德譯 香港 道聲出版社 2000 参见 编辑神论 基督论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人論 amp oldid 7491853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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