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子三惨案
于子三惨案,是1947年10月发生的学生死亡事件,被认为是中华民国政府有计划地镇压长三角地区学生运动的一系列事件之一。被害者于子三时为浙大农学院农艺系的大四学生,遭到政府秘密逮捕,并死于监狱中。被捕前,他曾经是浙江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同时也负责新民主青年社华家池分社、新潮社两个学生社团的活动和浙大学生会同全国学联的联系[1]。
背景 编辑
沪宁杭地区是国共双方的共同战略要地。1947年夏,蒋经国在苏州、嘉兴两地举办青年军夏令营,推行的策略即“以口号对口号,以组织对组织,以行动对行动”;作为回应,中共中央上海局也派遣青年组成员洪德铭等人以期在沪宁杭地区加强学生工作[2]。
青年军夏令营曾经吸收了一批浙江大学的中共党、团分子,这批学生返校后立刻夺取学生会的领导层职位;洪德铭来到杭州后,也着手调整浙大党支部的领导组成,发展下属党员,并建立了青年翼,即新民主青年社。同时,他在浙大学生自治会中创立了党的特别小组,马上开始策划普选学生自治会。同时,政府开始计划对学生自治会会长于子三采取行动[3]。
经过 编辑
10月25日,于子三进杭州市区参加校友的婚礼后,夜宿大同旅馆。10月26日凌晨2时,国民党中统浙江室派出了多位特工,将他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秘密抓捕到浙江省保安司令部监狱。中统人员试图从他口中获取中共地下党线索,目的在于从浙大的地下党开始顺藤摸瓜摧毁沪宁杭地区乃至政府控制区的学生运动,严刑逼供,但未果。同月29日下午6时许,于子三在狱中死亡[4]。
后续 编辑
政府反应 编辑
于子三死后,国民政府对外宣称于子三用玻璃割喉自杀。同月31日起,政府戒严杭州全城,封锁新闻,检查信件和电话电报。为制止学生运动进一步扩大,中华民国教育部向全国大专院校发出“制止响应浙大学生罢课举动”的代电及附件[5]。
此外,国民政府后通过法庭公审此案。11月20日,法院判处其他三名学生各7年徒刑[6]。
中共和学生团体的反应 编辑
时任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听闻沈鸿烈说于子三用玻璃刺破喉管自尽,竺可桢追问玻璃从哪儿来,没人说话。竺可桢认为看守所和监狱不应有玻璃,不要给他自尽的机会,现在不能逃避疏忽之罪。竺认为于子三既有纸笔,如系自杀,为何不留遗嘱,让他可疑。竺去现场查看,越看越可疑,单是用一只左手,就能把3寸长的玻璃刺进喉咙2寸多?还能割破大血管?竺认为这分明是他杀。检察官俞履安要求竺在一份材料上签字,证明于子三用玻璃自杀,竺拒绝,说:"我只看到他已死,没有证据可以说明他是用玻璃自杀。"他只在验尸报告书上写了"在狱身故,到场看过"。愤然离去[12](竺可桢传(谢世俊))
事件发生后,洪德铭领导的杭州中共地下党组织做出了“揭露事实、打击当局、保护学生”的决定,提出了“反对迫害、争取自由、求得生存”的宣传主旨,发动群众在浙江大学内外开展宣传活动并向政府申诉,以反对政府。同学会在校内提出口号,呼吁学生完成同学会普选以纪念于子三。浙大师生和员工自11月起一致罢课、罢教、罢研、罢工以示抗议。浙大校长竺可桢更是于4日赴南京,向教育部申诉,同月5日又向《申报》、《大公报》宣传于子三惨案[5][7]。
11月3日开始,钱瑛领导的中共上海局青年组召开会议,决定乘机扩大斗争规模,发动所有国统区的学生、群众开展学生运动,以期声援;同月4日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等校陆续罢课声援;8日,浙大学生会发表公告《天堂血泪》,阐述惨案情况,通过各种渠道散布到全国各个大学和省内各大中学。全国学联发表了《为抗议政府摧残学生争取人权保障告全国同学同胞书》,号召学生开展运动;此外,浙大在校内举办多个活动以宣传,包括了一场于子三遗物展;并派出了宣传员,在杭州市内各校、部分工厂及街头及上海等外地开展针对该事件的宣传、控诉活动[8]。
爱和平有罪,要民主有罪,争自由有罪,见你妈鬼,那狗屁宪法; 打内战可以,卖国家可以,杀青年可以,流你娘蛋,这无耻政府! ——浙大公祭大会挽联之一[9] |
在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出制止抗议活动代电后,抗议运动没有停止。11月16日,浙大举行公祭大会,灵堂上悬挂着全国各地寄来的近千幅挽联。直至次年8月下旬,全国累计有二十余城市十余万学生罢课,另有十五万余学生参加集会、游行或以资助等方式参与相关声援活动[5][10]。
国民政府开庭公审其他三名学生陈建新、黄世民、郦伯瑾。11月17日,三位学生和律师当庭驳斥了当局提供的伪造证据。在法院宣判被审学生有罪后,浙大等校学生第二次抗议性罢课。11月底、12月初,对于该案引发的全国性学生运动,中共上海局青年组进行了总结,认为学生运动达到目的,可以适当暂停并转入群众工作,重点发展中共党组织和亲共力量,使学生运动的成果进一步坚固。当年12月中旬,中共上海局在杭州建立工作委员会,洪德铭担任书记。该组织在杭州发展了一批中共组织,其中包括了中共杭州中学区委[6]。
纪念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 余鸿林,张磊主编. 学生魂 于子三烈士殉难四十五周年纪念文集. 杭州: 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3.11. ISBN 7-81035-450-7.
- 李景先等编. 于子三运动 于子三烈士殉难四十周年纪念文集.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87.10. ISBN 7-308-00040-0.
- 丛木,达人著. 于子三案真相. 学生导报社. 1947.
参考 编辑
- ^ 杭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马鑫泉等撰稿. 杭州市地名志.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04: 451.
- ^ 许荏华主编;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 青春壮歌 全国五二〇运动亲历者回忆录.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7.05: 233–234. ISBN 7-80199-663-1.
- ^ 武可贤编. 简明中共党史辞典.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86.12: 59.
- ^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熊月之等编著. 大辞海 中国近现代史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3.12: 39. ISBN 7-5326-4071-X.
- ^ 5.0 5.1 5.2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一室编著. 《中国共产党历史 上》注释集.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1.10: 370–381. ISBN 7-80023-276-X.
- ^ 6.0 6.1 杭州市新四军研究会编. 隐蔽战线的斗争:中共杭州市地下党部分同志回忆录. 杭州市新四军研究会. 2009.04: 98–99.
- ^ 《黎明前的求是儿女》编辑组编. 黎明前的求是儿女 解放战争时期浙江大学的学生运动和进步社团.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8.05: 108–109. ISBN 978-7-5006-8078-9.
- ^ 廖深基著.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福建学生运动研究.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4.01: 72–73. ISBN 978-7-211-06831-9.
- ^ 华文浩主编. 国防对联2000副. 北京:金盾出版社. 2014.02: 276. ISBN 978-7-5082-9020-1.
- ^ 王虹生等主编. 工青妇大辞典.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0.06: 1080. ISBN 7-5017-0215-2.
- ^ 舒国增著. 90年90事 中国共产党在浙江1921-2011.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11.06: 84–85. ISBN 978-7-5338-9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