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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婚

亂婚性學對於原始社會婚姻狀況的描述,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沒有任何束縛的真正的動物性的性結合。亂婚被認為是婚姻制度出現之始、群婚出現之前的一種狀態,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起源

早期原始社會時,婚姻、家庭制度未確立,男女關係往往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例如《春秋公羊传》所载“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列子·汤问》上说:“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太平寰宇记·南仪州》載:“每月中旬,年少女儿吹笙,相召明月下,以相调弄号,日夜以为娱,二更后匹夫偶两两相携,随母相合,至曙方散。”《八排风土记》卷三記載,瑶族“成婚不吉,野合,先配后祖”。《炎徼紀聞》卷四記載,瑤族“踏歌而偶奔者,入岩峒,插柳僻人”。今日世界上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類似)亂婚的残余,例如西藏地區全境皆处高原,耕地面积極少,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實行一妻多夫的家庭可以壮大家庭力量,[1]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父子共妻”等形式。

节日慶典時男女进行野合,幾乎全世界各民族的通例,《岭外代答》記載,瑶族“每岁十月旦,举峒祭都贝大王。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家室者。男女各群,连袂而舞,谓之踏摇。男女意相得,则男咿嘤奋跃,入女群中负所爱而归,于是夫妇定矣。各自配合,不由父母”。[2]北史·高丽传》载,高句丽人“风俗尚淫,不以为愧,俗多游女,夫无常人,夜则男女群聚而戏,无有贵贱之节。”

中國雲南永寧納西族的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尚存此残余,一般稱為走婚習俗。实行走婚的家庭由最年长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摩梭男子成年後則無固定居處,如有男女情投意合,白天會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每當夜幕降臨,男子就到女方家去住,進入女子的“花樓” ,次日雞鳴之前,男子匆匆離去。男性稱女情人為“阿夏”,女性稱男情人為“阿注”。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男方不需负担,但父親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親子關係。早期学者大多认为永宁摩梭普遍存在“群婚残迹”,如母女共夫、父子共妻、姐妹共夫、兄弟共妻,[3]事實上,摩梭人有親戚血緣關係的男女嚴禁走婚。[4]

注釋

  1. ^ 《维西见闻》记载四川巴塘的藏族:“兄弟三四恒共一妻,指各有块,入房则系块于门,不紊不争,兄弟六七者乃娶二妻,或欲独妻则谓之不友,嫁亦不许,故土官头目家非不裕, 亦同染污,俗子女互配华人,或通其妻,亦莫之问也,凡交易,皆与妇人议,持数珠会计甚捷,他方人商其地,类租妇以主贸易,去则妇还,古宗收其所生之子女为酬焉”。
  2. ^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蛮俗门·踏摇》
  3. ^ 宋恩常《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文集》:“母女共夫,舅甥共妻……这是更粗野的群婚形式……永宁纳西族的群婚家庭同样是由‘更粗野的群婚形式’发展而来的……在解放前,群婚残余占主导的是姐妹共夫和兄弟共妻。”严汝娴、宋兆麟《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对于不是同一母系血缘的父系血亲,如父女之间、同父异母的兄妹之间,都可以通婚……按母系观点,子女只认母亲,不认父亲,不讲究同父与否,彼此通婚是正常的现象……哥哥的儿子,妹妹的女儿,彼此婚配,是最合理婚配关系……这种通婚形式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4. ^ 周華山:《無父無夫的國度: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相關條目

參考書目

  • 周華山《無父無夫的國度?: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外部連結

  • n.d.,(2005年),,2005年10月31日。

乱婚, 亂婚是性學對於原始社會的婚姻狀況的描述, 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沒有任何束縛的真正的動物性的性結合, 亂婚被認為是婚姻制度出現之始, 群婚出現之前的一種狀態, 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目录, 起源, 注釋, 相關條目, 參考書目, 外部連結起源, 编辑早期原始社會時, 婚姻, 家庭制度未確立, 男女關係往往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例如, 春秋公羊传, 所载, 圣人皆无父, 感天而生, 列子, 汤问, 上说, 男女杂游, 不媒不聘, 太平寰宇记, 南仪州, 每月中旬, 年少女儿吹笙, 相召明月下, 以. 亂婚是性學對於原始社會的婚姻狀況的描述 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沒有任何束縛的真正的動物性的性結合 亂婚被認為是婚姻制度出現之始 群婚出現之前的一種狀態 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目录 1 起源 2 注釋 3 相關條目 4 參考書目 5 外部連結起源 编辑早期原始社會時 婚姻 家庭制度未確立 男女關係往往介於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例如 春秋公羊传 所载 圣人皆无父 感天而生 列子 汤问 上说 男女杂游 不媒不聘 太平寰宇记 南仪州 載 每月中旬 年少女儿吹笙 相召明月下 以相调弄号 日夜以为娱 二更后匹夫偶两两相携 随母相合 至曙方散 八排风土记 卷三記載 瑶族 成婚不吉 野合 先配后祖 炎徼紀聞 卷四記載 瑤族 踏歌而偶奔者 入岩峒 插柳僻人 今日世界上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 類似 亂婚的残余 例如西藏地區全境皆处高原 耕地面积極少 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 實行一妻多夫的家庭可以壮大家庭力量 1 有 兄弟共妻 朋友共妻 和 父子共妻 等形式 节日慶典時男女进行野合 幾乎全世界各民族的通例 岭外代答 記載 瑶族 每岁十月旦 举峒祭都贝大王 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家室者 男女各群 连袂而舞 谓之踏摇 男女意相得 则男咿嘤奋跃 入女群中负所爱而归 于是夫妇定矣 各自配合 不由父母 2 北史 高丽传 载 高句丽人 风俗尚淫 不以为愧 俗多游女 夫无常人 夜则男女群聚而戏 无有贵贱之节 中國雲南永寧納西族的摩梭人是母系社会 尚存此残余 一般稱為走婚習俗 实行走婚的家庭由最年长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 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 摩梭男子成年後則無固定居處 如有男女情投意合 白天會以舞蹈 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 每當夜幕降臨 男子就到女方家去住 進入女子的 花樓 次日雞鳴之前 男子匆匆離去 男性稱女情人為 阿夏 女性稱男情人為 阿注 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 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 男方不需负担 但父親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親子關係 早期学者大多认为永宁摩梭普遍存在 群婚残迹 如母女共夫 父子共妻 姐妹共夫 兄弟共妻 3 事實上 摩梭人有親戚血緣關係的男女嚴禁走婚 4 注釋 编辑 维西见闻 记载四川巴塘的藏族 兄弟三四恒共一妻 指各有块 入房则系块于门 不紊不争 兄弟六七者乃娶二妻 或欲独妻则谓之不友 嫁亦不许 故土官头目家非不裕 亦同染污 俗子女互配华人 或通其妻 亦莫之问也 凡交易 皆与妇人议 持数珠会计甚捷 他方人商其地 类租妇以主贸易 去则妇还 古宗收其所生之子女为酬焉 周去非 岭外代答 卷10 蛮俗门 踏摇 宋恩常 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文集 母女共夫 舅甥共妻 这是更粗野的群婚形式 永宁纳西族的群婚家庭同样是由 更粗野的群婚形式 发展而来的 在解放前 群婚残余占主导的是姐妹共夫和兄弟共妻 严汝娴 宋兆麟 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 对于不是同一母系血缘的父系血亲 如父女之间 同父异母的兄妹之间 都可以通婚 按母系观点 子女只认母亲 不认父亲 不讲究同父与否 彼此通婚是正常的现象 哥哥的儿子 妹妹的女儿 彼此婚配 是最合理婚配关系 这种通婚形式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周華山 無父無夫的國度 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相關條目 编辑走婚 乱伦參考書目 编辑周華山 無父無夫的國度 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外部連結 编辑n d 2005年 好亞媒體 索叻他尼之始 亂婚和群婚 中國古代婚姻的變遷 2005年10月31日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乱婚 amp oldid 7420340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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