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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是1912年至1913年举行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結果由國民黨勝出選舉。

1912年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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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共有議員841席次。其中參議員274席,眾議員596席
  第一大黨 第二大黨 第三大黨
 
领袖 宋教仁 黎元洪 章太炎
政党 國民黨 共和黨 統一黨
參議院 132 46 6
眾議院 269 120 18

  第四大黨
 
领袖 湯化龍
政党 民主黨
參議院 8
眾議院 16

參議院議席分佈圖
眾議院議席分佈圖

法律规定 编辑

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于3月11日公布实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十三條规定:“本約法施行後限十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其國會之組織及選舉法由參議院定之。”

1912年5月7日,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国会采用两院制

1912年8月10日,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參議院議員選舉法》、《衆議院議員選舉法》、《筹备国会事务局官制》公布。此后又分别公布两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1]

参、众两院议员选举规则不同,借鉴西方国会的选举规则,取参议院代表各地方及界别政治势力、众议院代表人民之意。照此行事,则参议院应有许多资深政治家,众议院应来自民众。但实际上这种区分并未实现。后来选出的议员,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自由职业者、原清朝官吏等。[1]

  • 参议员:由各省议会和蒙古选举会、西藏选举会、青海选举会、华侨选举会、中央学会选举产生。其名额为:22行省,由各省议会选出,每省10名;蒙古选举会、西藏选举会、青海选举会,分别选出27名、10名、3名;另由中央学会(拟成立的一个官办知识分子团体,直属教育部,但该会后来未能成立)选出8名;华侨选举会选出6名。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274人。[1]
  • 众议员:由各地方人民选举产生。名额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80万人口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10人,人口不足800万的小省份亦照选。[1]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22个省中以直隶人口最多,有众议员46人。人口最少的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10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按法定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596人。

故按法定名额,全国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841人。其中,参议员274人,众议员596人。[1]

此次国会议员选举为有限制选举,其限制包括性别、财产及文化程度等方面。众议员的选举人必须为:一、男子;二、年满21岁;三、在选举区内住满2年以上。此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二、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者;三、有小学以上毕业或相当之资格者。这种对选举人条件的规定,剥夺了妇女及穷人的选举权,而且拥有流动资产而无不动产的部分小商人也难以获得选举权。[1]

参议员主要由地方议会议员选出,而地方议会议员的资格也有限制。1912年9月4日公布的《省议会议员选举法》第4条规定,当选省议会议员者必须为年满25岁以上的男子,第54条规定,省议员被选举人必须为列入“选举人名册”者,第3条规定:列入“选举人名册”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本选举区内住满2年以上;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或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有小学毕业或相当之文化程度。”[1]

国会选举舉行 编辑

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经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主持,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参众两院国会议员。蒙古、西藏因政治情况较为特殊,选举会在北京举行。在大选中,各政党展开激烈竞选,发生了从政治攻讦到武力挟持等各式各样的选举伎俩,贿选更十分常见。

国会选举结果 编辑

选举结果,国民党依靠其掌握的地方政权的勢力,获得了两院议员的多数席位,在参众两院中均为第一大党。[1]

由于当时政客跨党是普遍现象,故各政党在议会中的具体人数难以确切计算。

1913年4月6日,《时报》刊登了《各直省众议院议员表》,列出了22个省及蒙古西藏青海当选众议员人数及各党派或超然派(即无党派人士)的人数。《国民》第1、2 号发表了《众议院议员一览表》。《申报》、《民立报》等报纸亦均刊有相关统计数据。这些统计数据差距很大。各党派也分别宣布了各省当选众议员数,“国民党称获得众议员三百六七十人,共和党号称二百五十余人,统一党说得到一百几十席,民主党亦称获一百余席,以上合计八百余席”,该总数大大超过众议员共596席的总数。

学者李剑农在《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中对此进行研究,并列出数字。根据他的数字,各党派众议员总数及比例如下:在众议员总数的596席中,国民党269席,占45.1%;共和党120席,占20.1%;统一党18席,占3%;民主党16席,占2.6%;跨党者147席,占24.7%;无党派26,占4.3%。[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 是1912年至1913年举行的, 結果由國民黨勝出選舉, 1912年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選舉, 1909, 1912年12月, 1913年1月, 1918, 合計共有議員841席次, 其中參議員274席, 眾議員596席, 第一大黨, 第二大黨, 第三大黨, 领袖, 宋教仁, 黎元洪, 章太炎政党, 國民黨, 共和黨, 統一黨參議院, 6眾議院, 第四大黨, 领袖, 湯化龍政党, 民主黨參議院, 8眾議院, 16选前國務總理趙秉鈞, 國民黨, 當選國務總理, 趙秉鈞, 國民黨參議院議席分佈.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是1912年至1913年举行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 結果由國民黨勝出選舉 1912年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選舉 1909 1912年12月 1913年1月 1918 合計共有議員841席次 其中參議員274席 眾議員596席 第一大黨 第二大黨 第三大黨 领袖 宋教仁 黎元洪 章太炎政党 國民黨 共和黨 統一黨參議院 132 46 6眾議院 269 120 18 第四大黨 领袖 湯化龍政党 民主黨參議院 8眾議院 16选前國務總理趙秉鈞 國民黨 當選國務總理 趙秉鈞 國民黨參議院議席分佈圖眾議院議席分佈圖 目录 1 法律规定 2 国会选举舉行 3 国会选举结果 4 参考文献法律规定 编辑1912年3月8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并于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五十三條规定 本約法施行後限十個月內 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 其國會之組織及選舉法由參議院定之 1912年5月7日 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国会采用两院制 1912年8月10日 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的 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 參議院議員選舉法 衆議院議員選舉法 筹备国会事务局官制 公布 此后又分别公布两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1 参 众两院议员选举规则不同 借鉴西方国会的选举规则 取参议院代表各地方及界别政治势力 众议院代表人民之意 照此行事 则参议院应有许多资深政治家 众议院应来自民众 但实际上这种区分并未实现 后来选出的议员 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 自由职业者 原清朝官吏等 1 参议员 由各省议会和蒙古选举会 西藏选举会 青海选举会 华侨选举会 中央学会选举产生 其名额为 22行省 由各省议会选出 每省10名 蒙古选举会 西藏选举会 青海选举会 分别选出27名 10名 3名 另由中央学会 拟成立的一个官办知识分子团体 直属教育部 但该会后来未能成立 选出8名 华侨选举会选出6名 按法定名额 则参议员共有274人 1 众议员 由各地方人民选举产生 名额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 每80万人口选众议员一人 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10人 人口不足800万的小省份亦照选 1 唯蒙古 西藏 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 22个省中以直隶人口最多 有众议员46人 人口最少的省份如新疆 吉林 黑龙江 各选众议员10人 其他各省多寡不等 按法定名额 全国共有众议员596人 故按法定名额 全国参 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841人 其中 参议员274人 众议员596人 1 此次国会议员选举为有限制选举 其限制包括性别 财产及文化程度等方面 众议员的选举人必须为 一 男子 二 年满21岁 三 在选举区内住满2年以上 此外 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 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 二 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者 三 有小学以上毕业或相当之资格者 这种对选举人条件的规定 剥夺了妇女及穷人的选举权 而且拥有流动资产而无不动产的部分小商人也难以获得选举权 1 参议员主要由地方议会议员选出 而地方议会议员的资格也有限制 1912年9月4日公布的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 第4条规定 当选省议会议员者必须为年满25岁以上的男子 第54条规定 省议员被选举人必须为列入 选举人名册 者 第3条规定 列入 选举人名册 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本选举区内住满2年以上 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或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 有小学毕业或相当之文化程度 1 国会选举舉行 编辑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 经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主持 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参众两院国会议员 蒙古 西藏因政治情况较为特殊 选举会在北京举行 在大选中 各政党展开激烈竞选 发生了从政治攻讦到武力挟持等各式各样的选举伎俩 贿选更十分常见 国会选举结果 编辑选举结果 国民党依靠其掌握的地方政权的勢力 获得了两院议员的多数席位 在参众两院中均为第一大党 1 由于当时政客跨党是普遍现象 故各政党在议会中的具体人数难以确切计算 1913年4月6日 时报 刊登了 各直省众议院议员表 列出了22个省及蒙古 西藏 青海当选众议员人数及各党派或超然派 即无党派人士 的人数 国民 第1 2 号发表了 众议院议员一览表 申报 民立报 等报纸亦均刊有相关统计数据 这些统计数据差距很大 各党派也分别宣布了各省当选众议员数 国民党称获得众议员三百六七十人 共和党号称二百五十余人 统一党说得到一百几十席 民主党亦称获一百余席 以上合计八百余席 该总数大大超过众议员共596席的总数 学者李剑农在 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 中对此进行研究 并列出数字 根据他的数字 各党派众议员总数及比例如下 在众议员总数的596席中 国民党269席 占45 1 共和党120席 占20 1 统一党18席 占3 民主党16席 占2 6 跨党者147席 占24 7 无党派26 占4 3 1 参考文献 编辑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1 6 1 7 1 8 徐矛 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2年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 amp oldid 7793337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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