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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流芳

丁流芳(16世紀—17世紀),鴻揚山西平陽府翼城縣涧峡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壬子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成丙辰科進士,初授陕西咸寧縣知縣,理繁判狱,院司數稱其才。秩满,當得臺垣,以不附魏忠贤,判京畿軍匠,分管三殿工。事竣,总理以能聞,賜服扁。擢升户部,视倉通州。清兵入寇,有警,圍城甚急,諸官相顧愕然。流芳率衆登陴,設法守御,城赖以全,通民立造命碑紀其功。方戒嚴時,漕船洎城下者焚毁殆盡,督事責運官補偿,芳题獲免。以户部郎中出爲四川僉事[1],擢陕西布政司右參議,分巡關内,肅軍政,捕流寇,吏民安堵,秦人立祠祀焉。升按察副使,分巡寧夏,以母老請終養。服闋,草平寇方略北上。流寇奄至,偽官诱之降,流芳曰:「我封疆大臣,恨不能爲國殺賊,忍從賊耶!」賊怒,慘加非刑,流芳不屈而死。弥月,生子尔贞,能讀父書,游邑庠。孫丁書升,中康熙庚辰科進士[2]

引用 编辑

  1. ^ 崇禎五年正月,以陕西副使林铭鼎为湖广参政,户部郎中丁流芳为四川佥事。
  2. ^ 《翼城县志》
官衔
前任:
吕梦熊
明朝咸宁县知县
1616年—1619年
繼任:
王文清

參考文獻 编辑

  • 民國《平陽府志》

丁流芳, 16世紀, 17世紀, 字鴻揚, 山西平陽府翼城縣涧峡村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年, 1612年, 中壬子科舉人, 四十四年, 1616年, 成丙辰科進士, 初授陕西咸寧縣知縣, 理繁判狱, 院司數稱其才, 秩满, 當得臺垣, 以不附魏忠贤, 判京畿軍匠, 分管三殿工, 事竣, 总理以能聞, 賜服扁, 擢升户部, 视倉通州, 清兵入寇, 有警, 圍城甚急, 諸官相顧愕然, 流芳率衆登陴, 設法守御, 城赖以全, 通民立造命碑紀其功, 方戒嚴時, 漕船洎城下者焚毁殆盡, 督事責運官補偿, . 丁流芳 16世紀 17世紀 字鴻揚 山西平陽府翼城縣涧峡村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年 1612年 中壬子科舉人 四十四年 1616年 成丙辰科進士 初授陕西咸寧縣知縣 理繁判狱 院司數稱其才 秩满 當得臺垣 以不附魏忠贤 判京畿軍匠 分管三殿工 事竣 总理以能聞 賜服扁 擢升户部 视倉通州 清兵入寇 有警 圍城甚急 諸官相顧愕然 流芳率衆登陴 設法守御 城赖以全 通民立造命碑紀其功 方戒嚴時 漕船洎城下者焚毁殆盡 督事責運官補偿 芳题獲免 以户部郎中出爲四川僉事 1 擢陕西布政司右參議 分巡關内 肅軍政 捕流寇 吏民安堵 秦人立祠祀焉 升按察副使 分巡寧夏 以母老請終養 服闋 草平寇方略北上 流寇奄至 偽官诱之降 流芳曰 我封疆大臣 恨不能爲國殺賊 忍從賊耶 賊怒 慘加非刑 流芳不屈而死 弥月 生子尔贞 能讀父書 游邑庠 孫丁書升 中康熙庚辰科進士 2 引用 编辑 崇禎五年正月 以陕西副使林铭鼎为湖广参政 户部郎中丁流芳为四川佥事 翼城县志 官衔前任 吕梦熊 明朝咸宁县知县1616年 1619年 繼任 王文清參考文獻 编辑民國 平陽府志 nbsp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丁流芳 amp oldid 7974889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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